中国古代有哪些分类?
对中国古代分类可以大致划分为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三大类。其中封建社会又可以进一步进行更为详细的划分。
第一大类原始社会:主要包含三黄五帝时期,这一时期基本没有文字记载,但有原始文化遗址被发现,虽然没有文字,但这一时期属于文明早期萌芽,很难证实但又不能否认。
第二大类是奴隶制社会:这一时期已经出现国家形态,对于祭祀,财政,军事征伐,文化形态等都有了相对规范的制度,对势力范围内的聚集部落向统治阶级朝贡,生产生活的组织,人伦亲情和交往等都有了较强的控制和指导意义;这一时期的代表是夏商周三代。
第三大类是封建社会:这一时期又可以划分为门阀贵族时期,士大夫文官集团时期以及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期三个阶段。其中第一阶段是门阀贵族时期:自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一统六国开始自唐睿宗垂拱二年(公元686年),这一时期主要表现为贵族政治,官员选拔主要手段依靠皇帝发现人才,在朝官吏举荐,在这一时期最著名的选官制度是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是基于知识传播被世家大族垄断的必然结果。
第三大类第二阶段是士大夫文官集团:这一时期开端的标志性事件是唐垂拱二年武则天启用匦检制度对唐初的世家门阀进行毁灭性打击,继而又于公元690年左右开创科举糊名制(没有查到具体年份,头条百科给出的是武则天继位初念 ,武则天是于公元690年继皇帝位,废唐建周,改元天授的)彻底摧毁了世家门阀对官僚体制的垄断,标志着中国封建王朝开始由贵族官僚统治时期转入士大夫文官官僚统治时期。
第三大类第三阶段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一时期是中国最为屈辱的一段时期,开端为清道光二十二年(公元1842年)第一次鸦片战争清军战败签订中英《南京条约》,标志性事件为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