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信息传递的中心法则是谁提出的?
1957年F.H.C.克里克最初提出的中心法则是:DNA→RNA→蛋白质。它说明遗传信息在不同的大分子之间的转移都是单向的,不可逆的,只能从DNA到RNA(转录),从RNA到蛋白质(翻译)。
这两种形式的信息转移在所有生物的细胞中都得到了证实。
1970年H.M.特明和D.巴尔的摩在一些RNA致癌病毒中发现它们在宿主细胞中的复制过程是先以病毒的RNA分子为模板合成一个DNA分子,再以DNA分子为模板合成新的病毒RNA。
前一个步骤被称为反向转录,是上述中心法则提出后的新的发现。因此克里克在1970年重申了中心法则的重要性,提出了更为完整的图解形式。
简述细菌和病毒的发现简史?
纯手打请支持。
荷兰商人利用多个磨制的透镜组装成为光学显微镜,第一次观测到木纤维中的细胞结构(实际上是死细胞)。巴斯德利用葡萄汁和肉汤的发酵实验发现了活细菌。病毒是进入二十世纪才发现的,在烟草花叶病害的叶子提取物中,发现了可以透过细菌滤网并有毒力可引发烟草花叶病的一种全新的微生物,烟草花叶病毒。这就是病毒的发现
如何评价癌基因学说的创立
从传统的认识中解脱出来,在分子水平上对癌细胞进行了解释,为癌症的靶向治疗和精准治疗奠定了基础。
1969年Robert Huebner和GeorgeTodaro提出了癌基因学说。该学说主张,细胞癌变是由于病毒基因组中的癌基因引起的,癌基因是病毒基因组的一部分。在反转录病毒致癌的研究中发现,许多脊椎动物的基因组中含有内源性的反转录病毒,这些动物的细胞在一些诱导剂的作用下可产生出反转录病毒粒子。因此,肿瘤病毒引起细胞癌变是由病毒的某一基因造成的。如果癌基因受到阻遏,则细胞可以保持在正常状态,一旦这种阻遏被打破,细胞就发生恶性转化。致癌因子,如化学物质、辐射等,能激活这种潜在的内源病毒。Huebner和Todaro认为,细胞内的癌基因是病毒基因组的遗迹。1971年,Howard Temin(反转录酶的发现者之一)对癌基因的来源却提出了相反的看法。他认为,癌基因可由正常细胞基因(原癌基因)通过体细胞突变和遗传而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