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古代学前教育思想的异同?
国内外的学前教育发展其实是存在很大的差别的。就著作而言,国外在十八到十九世纪里就已经出现了最早专门撰写学前教育思想领域的许多著名人物著作。
而在国内,在古代的学前教育思想里面,主要是散见于一些世大夫的著作者,并且少有专门为学前教育思想撰写的著作。
1968年提出生命教育的是哪国学者?
美国学者杰·唐纳·华特士于1968年首次提出生命教育的思想。
生命教育理念提出之初就受到了人们的高度重视。其实践在全球得到迅速发展。大多数国家的生命教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我国的学者已经开始关注这一问题,注意到突遇一点挫折、打击,青少年就选择终结生命作为一种解决方式。
除了青少年心理脆弱之外,还跟社会、学校、家庭对青少年缺乏生命教育有关,而且也逐渐认识21世纪教育改革的呼唤越来越多地关注生命。关注生命将是人类在教育观念上一次根本性的变革。生命教育的重要性已经得到广泛的认同
教育目的和,教育方针,的区别?
教育目的与教育方针的区别:
我国现阶段的教育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目的不同于培养目标和专业培养规格。教育目的是对各级各类教育的人才培养标准的总体要求.
教育目的不同于教育方针。教育方针是国家根据政治、经济的要求,为实现教育目的所规定的有关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它是教育政策的总概括,其内容包括教育指导思想、培养人才的总体规格,以及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等。教育目的着重回答“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教育方针除了回答“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还要回答“怎样培养人”的问题。此外,也有学者认为,“教育目的”是理论术语,是学术性概念,属于教育基本理论范畴;“教育方针”是工作术语,是政治性概念,属于教育政策学范畴;教育目的可由社会团体或个体提出,对教育实践不具约束力,教育方针通常是由政府或政党提出,对教育实践具有强制性。
教育目的比较抽象的、概括,它是通过“培养目标”、“课程与教学目标”逐层具体化的。在教育史上,许多教育家都把“人的全面发展”或“个体一切才能的充分发展”视作教育的最高目的,像这样的教育目的表述就具有很强的理想化色彩,从某种意义上讲,它完全超越了现实,甚至是不可企及的,无法完全达到的。不过,正是由于这种理想性与不可及性,才使得教育目的具有精神上的感召力。教育目的的实现是长期的,能够在短期内实现的,绝对不是“教育目的”,只能是课程或教育目标。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下,教育目的各不相同。例如,有学者认为,中国的教育传统注重个人与社会的协调,强调集体的价值和学以致用,西方的教育传统则注重个性的自由与独立,强调个人的价值与尊严,以及为知识而知识。同样地,即便是同一个国家、同一种社会文化背景,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随着时代与历史的变迁,教育目的也不断演变。培养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国教育的总的培养目标。
教育方针是一个国家或政党在一定历史阶段提出的教育发展的指导方针。教育为谁服务,培养什么样的人,是教育中带有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重大问题。因此,教育方针的核心内容,是关于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发展方向的规定。中国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为人民服务,坚持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全面发展的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