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故乡》看鲁迅小说的的历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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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是中国新文化运动的旗手,是白话文学的开山大师和新文学的奠基人。

在中国白话文学的创始时期,鲁迅即以其杰出的短篇小说震动文坛、蜚声中外、影响后世。鲁迅的短篇小说,无论是思想内容还是艺术形式,都将中国的短篇小说的成就和发展推向一个高峰。 

一九一八年五月鲁迅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的《狂人日记》是现代白话小说的开山之作;《呐喊》和《彷徨》两个小说集代表了现代短篇小说创作的最高成就。 鲁迅的半自传体小说《故乡》即是鲁迅短篇小说的代表作之一,是中国乡土文学的开山之作。

 一、“为人生”,鲁迅的人本主义情怀

这篇创作于1921年的现实主义白话文短篇小说以第一人称“我”的视角,在中国文学史上 第一次用平等、友善、感同身受的真诚态度,真实地反映普通劳动人民的日常生活、世俗人情、不自觉的精神痛苦、无可救药的麻木与绝望。 

《故乡》的小说情节按照“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的故事情节,描写了生活的日常,娴熟地运用写实、对比、铺垫、渲染等一系列中西结合、融汇古今的写作手法。作为早期白话文作品,其文字的简洁、隽永、细腻、诗意、精致的语感,可谓登峰造极。 

 《故乡》故事以着重突出了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平凡的可怜人形象。“那里面有的,只是些极普通、极平凡的人,你天天在屋子里、在街上遇见的人,你的亲戚,你的朋友,你自己。”少年时代活泼可爱的闰土,由于“兵,匪,官,绅”的长期压榨,加上“多子,饥荒,苛税”,竟“苦得他象一个木偶人了”。他已经承认命运,像大地一样默默地承担着一切重负,只对香炉、烛台之类发生兴趣。 

 闰土童年和中年的人生对比,闰土儿子和迅哥儿的侄儿两组关系的对比,从反封建意义上而言,它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日益凋敝、农民更加赤贫的生活的现实;同时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所受的精神上的束缚,造成纯真的人性的扭曲,造成人与人之间的冷漠、隔膜,表达了鲁迅对可怜的平凡“人”的怜悯、同情,对现实的不满和失望,对改造旧社会、创造新生活的强烈愿望。  

从“人生”这个哲学意义层面而言,表现了鲁迅对人生、对人性、对人生与社会的关系最深刻的思考和忧虑。侄儿喝闰土儿子的像闰土与迅哥儿小时候一样,没有阶级没有贫富没有隔阂,但成年后进入社会的“大人”们,背负不同的社会的角色、地位身份后,人与人的关系、灵魂的温度与距离变得无可奈何地淡漠和疏远。 鲁迅作为新文学运动的先驱,旗帜鲜明的把他的文学热情全部投注于对“人”的关注。在鲁迅看来,“有一派讲文艺的,主张离开人生,讲些月呀花呀鸟呀的话……或者专讲‘梦’,专讲些将来的社会,不要讲得太近。这种文学家,他们都躲在象牙之塔里面;但是‘象牙之塔’毕竟不能住得很长久的呀!象牙之塔总是要安放在人间,就免不掉还要受政治的压迫。打起仗来,就不能不逃开去。”在《我怎么做起小说来》一文中,鲁迅将“为人生”与“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相联系,突出了小说“为人生”的特定的社会作用,所以,我们只有回到鲁迅自己的语言世界里,才可以发现他对于“人生”的格外重视。 在“为人生”三字的指引下,鲁迅建立着属于他自己的文学主题、感受方式,“直面惨淡的人生”是鲁迅的文学创作区别于许多中国现代作家的独特的、一以贯之的追求。

 二、中国式“乡愁”与审美 

鲁迅是二十年代兴起的“乡土文学”的开创者。文坛涌起的乡土作家群在不同程度上接受了鲁迅的乡土文学小说在思想和艺术上的影响。乡土文学的出现,使中国现代小说题材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使农村题材的作品开始占有了重要地位,使农民的精神面貌和农村的风土人情、风俗习惯得到了充分反映,鲁迅的文学传统得以延伸,并对现实主义创作方法的发展和深化产生了深远影响。 

《故乡》里金色的月夜、碧绿的西瓜地、五彩的贝壳、 鲁迅不仅在理论上阐述了“乡土文学”的含义,而且在自己创作中实践着。因此有人把鲁迅称为最早的乡土作家,认为他“于乡土文学发韧,作为领路者,使新作家的笔,从教条观念拘束中脱出,贴近土地,挹取滋养,新文学的发展,进入一新的领域”。由此可见鲁迅是现代乡土小说开风气的大师,他的《孔乙己》、《风波》、《故乡》等都出现得很早,给后来的乡土作家建立了规范,由于鲁迅作品的思想、艺术高深完美。所以成为20年代、以至整个中国现代文学不可企及的典范之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作者在创作中所显现的那种较之其他乡土作家更为强烈的“乡土情结”,而这种“情结”又源于作者对中国农民深深的“爱”上。可以说,鲁迅的乡土文学创作是对中国农村、农民深厚情感的文字表现。 现代乡土文学主要取材于故乡、农村或乡镇的生活,具有浓重的乡土气息、地方色彩和民俗美感,是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社会文化相互撞击而迸发的艺术火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