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人类主观能动性最高的表现形式?
创新是人类主观能动性的最高级表现形式,是推动民族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而对创新的重要主体——科技人员来讲,无论是拥有最高学术荣誉的院士或资深专家教授,还是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机构从事研究工作的广大科技工作者,创新都应是他们人生追求的最高境界,更是其职业生涯中应始终坚守的“核心伦理”。
创新 是最重要的道义责任
科技人员掌握了专业科学知识,这使他们成为国民创新体系的中坚力量。在当今科技发展瞬息万变的时代,人们对科技的依赖越来越大,也相应对科技人员寄予很高的价值期待,特别是一些科技专家更是直接参与国家和社会的重大决策和管理活动。这意味着科技人员在拥有诸多特殊权力的同时还须承担更多的道义责任,创新无疑是其中最重要的、最具代表性的部分。因为一部科技发展史就是一部不断创新的历史,创新是科技实践过程的愿望和归依,是维系科技伦理诸关系的生命力之所在。
一方面,创新处在科学价值体系中的最高层次,是国家和社会赋予科技人员的最高伦理要求,也是满足他们自身高层次需要的高尚职业,科技人员因此需要永无止境地追求创新,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另一方面,不管是基础性的知识创新,还是应用性的技术创新,都是科技活动的价值依托,是以科学“求真”为基础的“征善”“致美”的统一。如果在科技活动中没有创新,科技发展将会止步不前,科技活动也将会失去继续存在的必要,科技人员也必将同时在社会上失去生存与发展的条件。
创新 是获取社会承认的媒介
随着科技在国家及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凸显,拥有创新性的科技成果不仅是科研人员存在价值和生命意义的最有效证明,而且还成为他们获取社会承认的唯一媒介。这也就是说,如果科研人员想要获得社会承认,唯一能做的就是拿出自己的创新性科技成果。与此同时,他们在科技创新方面所做的贡献大小,也决定着其获取社会承认范围的大小和持续时间的长短。
在科学研究职业化趋势愈来愈明显的今天,从事科技活动虽然带给科研人员的金钱和谋生的意义依然明显,但科研人员应该真正看重的,还是以自己有创见的工作为媒介所获取的社会承认。这种承认本质上蕴含着包括科研界在内的社会组织对其所做贡献和科研能力的双重认可,被视为在与同行相处中最值得骄傲和自豪的资本,也被视为能体面获得名利的最佳途径。在名利与社会承认二者之间,真正的科研人员衡量得失的标准永远只会是后者。正是由于社会承认成为科研人员心目中的首要考量,才使得科学研究有了超越名利的更为崇高的目的,才使得人类的文明和社会的进步有着永远光明的前景。
“创新”一词最早是由熊彼特于1912年在哪本书中提出的
《经济发展理论》
创新一词,最早是由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于1912年在其《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提出的.
最先给出创新定义的人是?
分享创新方法研究会会员杨远锋研究的创新的定义:
创新是指:以现有的思维模式提出有别于常规或常人思路的见解为导向,利用现有的知识和物质,在特定的环境中,本着理想化需要或为满足社会需求,而改进或创造新的事物、方法、元素、路径、环境,并能获得一定有益效果的行为。
创新是指:以现有的知识和物质,在特定的环境中,改进或创造新的事物(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方法、元素、路径、环境等等),并能获得一定有益效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