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有什么作用?
莎士比亚曾经说:“人生说起来就是一连串的谈判。”
一般人认为谈判是高层次的活动,与普通人无关。过去,每逢人们提及谈判,认为涉及的必是国家大事、外交事务,最少也是重大的商务活动。这些活动当然是谈判,但它们仅仅是谈判外延的一小部分,其概念也仅是狭义的“Negotiation”。
然而,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谈判作为一种沟通思想、缓解矛盾、维持和创造社会平衡的手段,其存在越来越普遍,作用越来越大。甚至有的学者认为,人与人之间平凡小事的讨论等等也可说是谈判,这使谈判平民化、世俗化,从而也就使其概念扩大到了“talk”。
这样看来,谈判便有了如此的定义:举凡国家间的、社会间的、公司间的事情,彼此讨论处理办法,或者相互议订规则,这种种活动就是谈判。有的学者把英文“Negotiation”译作“交涉”,从广义谈判的意义上来说,不能不承认这种译法有一定的道理。
因此,去商店购买一件家用电器,要谈判;到公司或行政单位求职,要谈判;为了薪水或职级的事情与老板(身为雇员)、或与职员(身为老板)交涉,要谈判;租赁或购买房屋,要谈判;推销某种物品(无论直销、传销还是店面销售),要谈判;因为遗产继承的问题协商,要谈判;谈婚论嫁要谈判……举凡物质和精神的满足,没有能离得开谈判的。
《谈判是什么》((英)肯尼迪)扫描版[PDF]求解
帮助读者判断自己的谈判能力,有效提高自己的谈判策略和谈判技巧。
世界著名谈判大师及谈判技能培训专家盖温・肯尼迪通过对谈判行为的深入剖析,以浅显易懂的文字描述,把我们带入了一个极富创意的谈判策略与技巧的世界。在这里,你不用担心成篇累牍的概念和程式化的教条。作者为我们讲述了谈判无处不在,告诉我们谈判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生动有趣,观点鲜明,案例丰富。
内容截图:目录:
1.枭、狐、羊和驴
2.卷心菜
3.谈判者最不该做的事
7.对谈判者最有用的问题
8.谈判“情景”2:蠢材,要的是他们的可靠性!
9.“善意”的神话――“让步”
10.哈巴德妈妈的妙计
12.“育康”法则
13.谈判“情景”3:未起跳去瞧瞧!
14.对谈判者最有用“两字”禅
15.他们有公举止粗暴
17.如果没有首长,不妨虚构一个
18.世上没有不能变的价格!
19.谈判“情景”4:莫斯塔发・菲承办的同乐会
20.加利柯的城墙
21.价格不变,改换包装
22.闪光的东西不全是金子
23.送你去俄国前线!
24.死硬分子
25.善于利用“利已”观念
什么叫谈判,它有哪些构成要素?
什么是谈判 谈判,由谈和判两个字组成,谈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判就是决定一件事情。只有在双方之间沟通和交流的基础之上,了解对方的需求和内容,才能够做出相应的决定。也就是说,谈判是让别人支持我们从对方那里获得我们想要的东西的一个过程。如与客户谈判,客户希望你再降价20%,否则,他将从别人那儿采购相应的货品。这时你是否继续降价,如何与客户谈条件?在谈判中你是否能够自如地控制整个局面?如果谈判陷入僵局,如何打破,用什么方法打破,你怎么处理?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方面都需要谈判,例如学生时代,成绩不好,想想回家怎么向家长交代;工作后,如何从领导那儿得到更重要的任务,如何使自己的薪资待遇有更大的提升机会;如何与客户、竞争对手进行沟通;甚至谈恋爱也是一个谈判的过程。可以说,小到我们身边的一件小事,大到中国加入WTO,都是一个谈判的过程,谈判在生活中无处不在。 谈判的四个基本构成要素 谈判作为一种协调往来关系的沟通交际活动,它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为了完整地认识和把握谈判活动,很有必要较为深入地分析一下谈判的构成要素。 一般地说,谈判由四个基本要素所构成,这就是谈判主体、谈判议题、谈判方式和谈判约束条件。(1)谈判主体:所谓谈判主体就是指参加谈判活动的双方人员。谈判活动归根到底是谈判人员为立脚点各自的止的或者需要而进行的一场语言心理战。古今中外,成功的谈判不胜枚举,失败的谈判也数不胜数。有的谈判在轻松的气氛中就达成了互惠互利的协议,有的谈判则在紧张压抑的状态中马拉松式地拖延着。。。。。。所有这些,一方面固然与谈判议题有关,但另一方面,这与谈判人员的素质和修养也是息息相关的。或许很多人都经历过谈判,但成功的谈判家毕竟为数不多,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为了实现成功圆满的谈判,谈判人员应当具备多方面的良好素质与修养,比如,充满自信,刚毅果断,有理有节,精明机智,豁达大度,深谙专业,知识广博,能言善辩,如此等等,都是每个优秀的谈判人员所需要具备的。 (2)谈判议题:所谓谈判议题,就是指在谈判中双方所要协商解决的问题。这种问题,可以是立场观点方面的,也可以是基本利益方面的,还可以是行为方面的。一个问题要成为谈判议题,大致上需要具备如下条件:一是它对于双方的共同性,亦即这一问题是双方共同关心并希望得到解决的,如果不具备这一点,就构不成谈判议题。二是它要具备可谈性,也就是说,谈判的时机要成熟。人检疫不难看到,在现实生活中,本该坐下来谈判的事,一直未能真正去做,这主要就是因为谈判的条件尚未成熟。这样的情形是不少见的,两伊战争一直打了10年,期间许多国家都呼吁双方不要诉诸武力而应用和平谈判的方式解决争端,然而,交战双方的代表真正坐到谈判桌上来已经过去了10个春秋。谈判时机的成熟是谈判各方得以沟通的前提,当然,成熟的时机也是人们经过努力而可以逐步达到的。三是谈判议题必然涉及双方或多方的利害关系,这一点是我们从谈判的定义中逻辑地引申出来的,因此不再此细说。 (3)谈判方式:谈判方式指的是谈判人员之间对解决谈判议题所持的态度或方法。谈判的方式很多,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作出不同的分类。如果以心理倾向性为标准,谈判方式可划分为常规式(多用于固定客户之间的交易)、利导式(通常使用将计就计、投其所好的谋略)、迂回式(利用某些外在条件间接地作用于对手)和冲激式(使用强硬手段给对方施加压力)。如果以谈判者所取的策略、态度为依据,则谈判方式可有软弱型、强硬型和有软有硬型三种。软弱的谈判者希望避免冲突,随时准备为达成协议而让步,他希望圆满 达成协议,却总是为遭受对方的剥削而深感其苦。强硬的谈判者对己方提出的每一项条件都坚守不让,他们采取的最寸利必争的策略,以获得最大利益的满足。有软有硬的谈判方式也可以看作是“原则谈判法”它是根据价值来取得协议,根据公平的标准来做决定,采取灵活变通的方法,以寻求谈判双方各得其利、均有所益的最佳方案。正因为如此,现代谈判学认为,原则谈判法是一种理想的、广泛适用的策略。 (4)谈判约束条件:谈判活动作为一个有机整体,除了以上三个方面的要素之外还得考虑其他一些对谈判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有的学者把这些因素称之为谈判约束条件。谈判约束条件归纳起来大体上有如下几个方面:是个人之间举行的谈判还是小组之间举行的谈判?谈判的多加者是两方还是多于两方?某一方的谈判组织内部意见是不是一致的?作为谈判的代表人物,他(她)或他检疫的权限究竟有多大?谈判的最终协议是否需要批准?是否还有与谈判议题相关联的问题?谈判有没有时间上的限制?秘密谈判还是公开谈判?等等。以上几个方面,或多或少不同程度地影响、制约着谈判的进行,所以,我们也把它作为谈判活动的构成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