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的价值由什么决定的?

bdqnwqk3个月前百科13

中国现代文学价值建构的尝试


文学是人学,因此,文学作品表现的内容必然涉及最为基本的社会价值关系,大而言之,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小而言之,人与他人、人与自我之间的关系。作为文学现象思想概括和总结的文学理论在研究中同样无法回避这些问题,对这些问题的研究构成了文学价值论的重要内容。文学价值论的内容体现了文学在精神维度上的指向和追求,与上述几个方面的关系相应,它表现为以下几个维度:本体层面的终极关怀和现实人生层面的人间情怀;后者又分为关注“大我”的社会关怀和关注“小我”的个体关怀(包括自我关怀)。就理论的层面而言,文学价值论的内容层次与人们对文学作用和功能的认识相应;而人们对文学的认识和研究又是和人们当下的精神需求以及当时人们所处的社会环境是一致的。通过对特定时代文学价值论内容的研究,人们就可以发现一个时期或时代的人对文学创作和研究的热情,对文学性质、作用等的认识程度,以及相应的文学价值的取向和文学价值的归宿。此外,通过文学价值构成形态及内容的研究,我们还可以发现,作为特定时代精神产物的文学理论,它所折射出的相关时代的社会发展的状况和特点。在中国现代社会复杂的政治和文化环境下,文学家们在文学理论价值建构上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价值标准的确立成为中国现代文学价值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20世纪40年代,在文学理论和批评文章中,“文学价值”、“艺术价值”这类字眼已成为出现频率相当高的词汇,有的理论家和批评家在对文学作品和文学现象进行分析时,力图以知性的概念和范畴对文学的价值进行区分和研究,并借鉴其他学科的话语单位,尝试建立科学的文学价值论体系,这不能不说是文学理论发展中学科建设意识的积极表现,当然也是文学理论走向成熟形态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20世纪30年代,美学家宗白华就注意到了艺术的价值问题。宗白华认为,“艺术本身的价值的评判,艺术意义的探讨与阐发,艺术理想的设立,艺术对于人生与文化的地位与影响,这些问题”,“可以集中于一个主体问题,这就是‘艺术’这个‘价值结构’的分析与研究”[1]。他把艺术的“价值结构”分为三层“(一)形式的价值,就主观的感受言,即‘美的价值’。(二)抽象的价值,就客观言,为‘真的价值’,就主观感受言,为‘生命的价值’(生命意趣之丰富与扩大)。(三)启示的价值,启示宇宙人生之最深的意义与境界,就主观感受言,为‘心灵的价值’,心灵深度的感动,有异于生命的刺激。”[2]对各个价值层的作用,宗白华也一一进行了分析。他认为,形式层的作用在于它“使一片自然或人生的景象,自成一独立的有机体,自构一世界,使吾人从实际生活之种种实用关系中,超脱自在:‘间隔化’是‘形式’的重要的消极的功用”;“形式的积极作用是……构图。使片景孤境自织成一内在自足的境界,无求于外而自成一意义丰满的小宇宙,启示着宇宙人生的更深一层的真实”;而“形式之最后与最深的作用,就是它不只是化实相为空灵,引人精神飞越,超入美境。而尤在它能进一步引人‘由美入真’,探入生命节奏的核心。”[3]抽象层的价值在于“以象征方式,提示人生情景的普遍性”[4];启示层的价值在于“借幻境以表现最深的真境”[5]。宗白华对艺术价值结构的研究,应当说给后来的研究者提供了一定的启示。
20世纪40年代,从理论形态的角度对文学价值进行自觉研究的,是左翼文学理论家蒋天佐。蒋氏在《论艺术的价值与价格》一文中,对“文学价值”及其表现——“文学价格”进行了具体的界定。“价值”和“价格”本是经济学中的一对范畴,价值是指事物能够满足人之需要的属性,价格则是价值的货币表现。蒋氏把这一对范畴引入文学话语的分析机制,赋予了它们完全不同的内涵。他用“价值”这一范畴指代文学作品的艺术特质,而把文学作品在社会上所产生的影响,称为“价格”。蒋氏认为,文学作品的“艺术价值是指作品的艺术性完整与精湛与否,高尚与否;而所谓艺术性又有形式和内容两方面”;文学作品的“价格”则是文学作品的“价值在社会上的体现,也可以说是价值的形式”或曰“影响”,“它要跟随社会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把“社会作用”或“社会影响”称作“‘价格’两个字其实是再恰当没有的,因为它说明了艺术品在社会上发生的作用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变化”[6]。
一般说来,一门新的学科,其基本概念或范畴的产生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研究事物的规律,对其本质和特征加以归纳和概括,在此基础上对事物进行命名;另一种方法是通过话语移植即借用其他学科的话语单位来命名和解释新的事物或现象。显然,蒋天佐的文学价值论研究采用的是后一种方法。蒋氏提出文学价值论的研究,是与40年代文学话语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巨大作用有关系。文学作品由于其艺术的力量,它所能起到的教化作用往往甚于直接的标语口号的宣传。但文学作品的影响和作用无论大小,都要通过传播和接受这一渠道,文学作品的艺术性的高低,又直接影响着传播的范围和接受的程度。因此,对文学艺术的特性与影响的研究,必然要提上那个时代的日程。蒋氏无疑非常清醒地看到了这一点,并自觉地把文学“价值论”看成“是艺术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7]。
蒋氏把文学价值论的研究目标定位在这样的基点上,认为文学价值论“它的目的是确立一些评价标准,更确切地说,是评价的着眼点”,并说文学“价值论的‘价值’”,“在于指示解决艺术批评的实际问题的基本方针”[8]。显然,蒋氏所谓的“文学价值论”,严格说来,只能算是一种“文学批评论”;因为文学价值形态的构成要素及其相互间的关系,文学价值主体的创造特征、价值客体的属性及构成特点,文学价值的精神取向等一般文学价值论问题,并没有进入他的研究视野。其研究的对象和范围以及实质内容,还存在着“名”不符“实”,至少可以说“名”“实”之间互相龃龉的状况。从这种情形来看,蒋天佐的文学价值论研究,实乃一种新的理论探索和尝试,还存在着很大的理论漏洞,显示出探索过程中幼稚的一面。但是,这种尝试尽管还不太成熟,却给后来的文学价值论研究提供了有益的研究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