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本体论的概念

bdqnwqk5个月前学者8

文学本体论本体论原为哲学术语,是探讨存在、即一
切现实的基本特征的一种学说。后运用于美学和文
艺学。文学本体论指关于文学存在的本源与本质的学说
和理论。由于文学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理解文学,故对文
学本体的看法,是多种多样的。譬如,弗洛伊德精神分析
派把人的一切心理活动都归结为无意识,认为审美和艺
术不过是无意识欲望的转移、改装和升华。因此,无意识、
即以性欲为中心的本能冲动,是文学创作的本源。俄国形
式主义者认为,文学研究的对象不是作为总体的文学,而
是文学性,即那个使某一作品成为文学作品的东西,因此
文学性是文学的本质。现象学美学代表人物之一英加登
认为,文学作品既不是观念的实体,也不是物质的实体,
而是一个独特的存在领域,是个纯意向性的客体;它由语
言现象层、语义单位层、再现客体层和图式化方面层四个
互为条件、层层递进的层次构成。在我国,对文学本体论,
尤其是现象学意义上的文学本体论的研究,还开始不久。
目前文学理论界对文学本体论的看法,大致有三种:(1)
从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出发,认为文学的本体是社会
生活,可称之为反映论本体论;(2)从文学是作家的思想
感情的表现出发,认为文学的本体是作家的心灵世界,可
称之为表现论本体论;(3)从文学就是文学本身出发,认
为文学的本体就是文学的审美特性及作品自身,可看作
是文本学或现象学的本体论。另外,尚有一些研究者把反
映论本体论与表现论本体论的观点综合起来,从而形成
一种介乎于二者之间的看法。对文学本体论的深入研究,
有可能构成我国文学基础理论发展的基本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