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有什么深意?
莫泊桑身为法国作家,却不愧为短篇小说创作的一代巨匠。他一生著作等身,成果丰硕,世界文坛有他一席之地。1883年,他发表《我的叔叔于勒》,以短小的篇幅,精练的语言,将“我家”发生的故事娓娓道来。读罢令人回味无穷,感慨良多。这篇文章,入选我国中小学课本,很有代表性。
(法国作家莫泊桑)
一个极度贫困的家庭,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我的叔叔于勒”。这本来没有什么,但是,“我的叔叔于勒”却没有让这个家庭省心。于勒早年不学无术,无恶不作,被家里看成流氓扫地出门。谁知道,这家伙到了美洲,却发了大财。他给家里写信通报了这个好消息,答应要还他以前所欠的债,并救济这个家庭。全家人欢欣鼓舞。他们带着幻想,要去旅行,去找这位“我的叔叔于勒”。但是他们到达哲尔赛岛后,看到的却是一个穷困潦倒的正在卖牡蛎的“于勒叔叔”。全家人大失所望,唉声叹气。为免其打扰,他们又悄悄地回到了家乡。一切依旧。
小说叙述平稳,顺流而下;人物不多,关系并不复杂;故事情节也较简单,一点也不跌宕起伏。但它却寓意深刻。作者把十九世纪末期资本主义制度下底层人物生存状态刻画得入木三分,栩栩如生。
首先,这个家庭被生活所迫,丧失了底线思维,信念缺失。他们本来疾恶如仇,已经将屡教不改的于勒赶出了家门,但是,以为于勒发财时,便丢弃了原则,散失了信念,去找于勒。等到知道于勒穷困潦倒时,又弃之返回。
其次,于勒真有意思,他似乎是在玩弄生活,玩弄社会。他为什么要给家里写信?他让全家人升起了希望,为什么又让无情的事实把希望变成了肥皂泡?是社会改变了他,还是他被社会所淘汰?
最后,资本主义制度下人们的金钱观被扭曲了。因为金钱,良知何在?原则何存?为了金钱,六亲才认?取之心安?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我的家庭”和“我的叔叔于勒”给“我”留下的竟是这种印象!@头条历史 @今日头条文化频道 @头条读书会 @美文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著名作品,因为它入选在语文教材里面,小时候学这篇文章,对于别的兴趣不大,唯独对牡蛎印象深刻,想着一定要去吃吃看。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在老家吃的海蛎子其实就是牡蛎,现在的生蚝也是牡蛎,只不过小时候吃海蛎子一般都是煮着吃的,现在吃生蚝一般是烤着吃或者生吃。。在那篇文章里,法国人吃法还是挺新潮的,撬开以后吸口汁,然后生吃。
上学的时候学这篇文章,最感兴趣的就是牡蛎,至于什么文章主旨,反应了资产阶级亲情的冷漠啥的,也就是照着老师说的总结罢了,实际上一点兴趣都没有。但是现在再看这篇文章,的确是一篇现实主义的佳作。里面的人和故事即便到了今天,一点也不过时。
首先说说达尔芒司一家,也就是文中第一人称“我”的家庭,这一家很不富裕,只有父亲在办公室上班,十分辛苦,每天都要很晚才回来,工资还不多。家里面有三个孩子,其中两个女儿已经很大了,一个二十八,一个二十六,依旧没有出嫁。在莫泊桑活着的那个年代,法国这么大年纪没出嫁的绝对是老姑娘了。而为什么出不了嫁呢,主要原因就是家里太穷了。
然而,达尔芒司一家又不是那种纯粹的底层劳动人民,由于父亲在办公室工作,表面上看是个体面人,所以他们还必须要维持这种虚假的体面和仪式感,即便不敢请客吃饭,即便每次都是买大减价商品,即便姐姐的衣服都是买最便宜的布自己做的,他们到了周末,还是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去海边散步。
另外一方面,他们还有一个很大的希望,就是父亲有个弟弟,这个弟弟早年去美洲闯荡,据说发达了,还写信回来,说等发了大财以后就回来跟他们一起好好生活。
这个弟弟年轻时候好吃懒做,不仅挥霍家中的钱财,还把本来属于父亲的大部分遗产都给霍霍了。现在听说这个弟弟发达了,而且良心发现了,他们自然很高兴,就等着发达的弟弟回来报恩。而弟弟给他们的信也成了他们家唯一的希望和炫耀的资本,逢人就会拿出来宣传一下,即便已经等了十多年了,他们也没有放弃希望。
从这看得出来,达尔芒司夫妇其实也算不上什么坏人,早年对这个弟弟也算是仁至义尽了,毕竟本来属于他们的遗产也被弟弟霍霍了大半。如果没有弟弟的霍霍,也许他们现在过得也不会那么窘迫,所以他们对弟弟有怨言也是正常的。后来弟弟去美洲发达了,而且知道感恩了,他们听说以后自然很高兴,原本的怨恨也就变成了期盼与欢喜。就算收到信后十年没有消息,他们也依然坚信有一天弟弟可以衣锦还乡,然后自家就可以跟着鸡犬升天了。
这样的想法可以说是人之常情,无论哪个地区哪个国家都会有这样的人。就像好多家庭都会有亲戚出国,人家在外面到底啥样其实根本不清楚,但是有时候会传回来一些某某亲戚在国外发大财了等消息,然后就会琢磨着等亲戚回来是不是可以去沾点光啥的,哪怕大光沾不上,能得点国外带回来的礼物也是好的,这些其实都挺正常的。
也正因为有了这么一个希望,后来才有人看中了他家的二姐。父母都是急于让女儿嫁出去的,他们极力维护好与这个准女婿的关系,所以周末散步也拉上对方一起。也正是因为这个准女婿的存在,父亲才会提出要去吃吃牡蛎。
吃牡蛎这事也看出来达尔芒司一家有多么贫困了,就算是唯一一次吃牡蛎,家中的母亲都万般舍不得,只不过因为有个准女婿在,她没法坚决反对,但还是提出了两点,一是牡蛎吃多了不卫生,不能多吃,二是自己胃不好不能吃,里面的“我”是小男孩,不能被惯坏了,也不能吃。实际上所有的这些理由都是借口,关键一点就是母亲怕花钱。
这也就不难理解了,如此贫穷的达尔芒司一家为何这么怕自己的弟弟于勒连累自己。父亲买牡蛎过程中突然发现卖牡蛎的老头很像自己弟弟,为了确认,他还专门找船长确认,这个人名字、姓氏和经历绝对就是父亲的弟弟于勒。
于勒发达过一阵子,后来又落魄了,再也没有翻身,只能靠卖牡蛎为生。但是这时候的于勒跟年轻时候的于勒完全不同了。应该说,在美洲打拼过以后,于勒就变得不一样了,他开始体会到赚钱的艰辛,也为自己以前的挥霍无度后悔,所以他才会写信给哥哥说等着自己发大财以后就一起生活。正因为他觉悟了,所以他落魄的时候也不愿去投奔自己哥哥,本来就欠着哥哥钱,现在觉悟了但是还不起,所以不好意思再去麻烦哥哥。
显然,文中的达尔芒司夫妇是被当年的于勒霍霍怕了,再加上巨大希望的落空,所以采取了极端的措施,直接避开自己弟弟,假装不认识。这段描写太真实了,这样的事件实际上在今天也不稀奇。很多家里面有兄弟姊妹的,可能互相之间经济条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也不见得有钱的就会去接济没钱的,而是各过各的日子。
当然了,达尔芒司夫妇做得也确实有点过分,毕竟是十几年没见的兄弟了,现在落魄至此,他们虽然自己也很穷,但起码还是能够假装一下体面人的生活的,跟这个衣衫褴褛的于勒兄弟比起来还是好多了。如果他们人情味比较重的话,起码应该请于勒回家坐坐,给他一个住的地方。可是他们实在是怕了,他们怕于勒还是以前那个败家子于勒,现在他们家里本就没什么钱,两个女人在家里做老姑娘,他们实在不敢招惹于勒了。
而于勒呢,他现在已经觉悟了,宁愿做个贫穷的卖牡蛎的,也不愿再回去麻烦兄嫂。如果说达尔芒司夫妇真的把他接回去,恐怕他也不会自在。
文中的每个人都不容易,“我”的叔叔于勒不容易,父母也不容易,两个姐姐也不容易,甚至“我”想吃个牡蛎都吃不到,也是相当不容易了。“我”最后给钱的时候故意多给了于勒一些小费,代表着真善美和足够的人情味,但可能这也是因为“我”太小,不大明白生活的艰辛,谁又知道“我”长大之后会不会成为父母那样冷漠的人呢。
看得出来,从古至今,从外到内,科技进步了许多,生活方式也改变了许多,但是基本的人情世故,似乎几千年来都是一脉相承的,不管是古代的还是外国的许多老话许多事例,拿到今天来仍然十分适用,“我的叔叔于勒”的故事不会结束,而是会永远的上演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