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用力与反作用力
你的问题是关注他们是否是同一种性质的力 !
自然界存在四种力。1 万有引力
2 电磁力
3 强相互作用力
4 弱相互作用力
万有引力,物体有质量之间产生的力,当然这只在经典力学中适用,在量子力学中不适用 。
电磁力 是电流和磁场之间转化产生的力,以麦克斯韦方程为依据。
后两种力在高等物理中才会学到。
自然界中只存在这四种性质的力。
各种性质的力能在各自的范围内产生影响
简单来说万有引力能在内部相互转化,电磁力也是。万有引力不能影响电磁力,电磁力也不能影响万有引力。他们分别是两个体系中的事物,虽然都是力,但是他们产生的方式,作用的方法,接受的形式都不同。
对于作用力与反作用力上,只讨论到施力物体与受力物体的方面,不用考虑能量转化,前面说过力只能在各自的范围内转化(不考虑能量,只考虑施受力),所以受到万有引力,那施力也一定是万有引力,而不会是电磁力或其他力。施力物体是电磁力,那么受到的力也一定时电磁力。是同一种性质的力
如果还不明白,你这样做:
1 了解力的性质
2 看看高中书上关于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描述
希望能帮到你
什么是Nernst公式及其适用范围
能斯特方程:E(非标准电极电势)=E(标准电极电势)—(RT/Fn) * (“Ln”J)。n是半反应转移的电子数,F是法拉第常数,J是反应商,Ln是取自然对数,使用时半反应要配平,也可算电动势。就是计算非标准状态下的电极电势,什么条件都行。
开普勒定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开普勒定律是一个普适定律,适用于一切二体问题。(二体问题就是研究只由两个物体组成的系统的问题,而忽略其他物体的影响。太阳系中的任何一个行星和太阳都可以近似看作是构成了一个二体系统。)此外它还是牛顿万有引力定律的基础
牛顿第二定律的适用范围
内容
物体的加速度跟物体所受的合外力F成正比,跟物体的质量成反比,加速度的方向跟合外力的方向相同。
公式
F合=ma
牛顿原始公式:F=Δ(mv)/Δt(见牛顿《自然哲学之数学原理》)。即,作用力正比于物体动量的变化率,这也叫动量定理。在相对论中F=ma是不成立的,因为质量随速度改变,而F=Δ(mv)/Δt依然使用。
适用范围
(1)只适用于低速运动的物体(与光速比速度远低,特指F=ma形式)。
(2)只适用于宏观物体,牛顿第二定律不适用于微观粒子。
(3)参照系应为惯性系。在非惯性系中不适用。
但我们仍可以引入“惯性”使牛顿第二定律的表示形式在非惯性系中使用。
例如:如果有一相对地面以加速度为a做直线运动的车厢,车厢地板上放有质量为m的小球,设小球所受的和外力为F,相对车厢的加速度为a',以车厢为参考系,显然牛顿运动定律不成立.即
F=ma'不成立
若以地面为参考系,可得
F=ma对地
式中,a对地是小球相对地面的加速度.由运动的相对性可知
a对地=a+a'
将此式带入上式,有
F=m(a+a')=ma+ma'
则有 F+(-ma)=ma'
故此时,引入Fo=-ma,称为惯性力,则F+Fo=ma' 此即为在非惯性系中使用的牛顿第二定律的表达形式. 由此,在非惯性系中应用牛顿第二定律时,除了真正的和外力外,还必须引入惯性力Fo=-ma,它的方向与非惯性系相对惯性系(地面)的加速度a的方向相反,大小等于被研究物体的质量乘以a。
注意
当物体的质量m一定时,物体所受合外力F与物体的加速度a是成正比的是错误的,因为是合力决定加速度。但当说是物体的质量m一定时,物体的加速度a与物体所受合外力F成正比时则是正确的。
解题技巧:
应用牛顿第二定律解题时,首先分析受力情况,运动图景,列出各个方向(一般为正交分解)的受力的方程与运动方程。
同时,寻找题目中的几何约束条件(如沿绳速度相等等)列出约束方程。联立各方程得到物体的运动学方程,然后依据题目要求积分求出位移、速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