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物理万有引力定律公式的适用条件各是什么?
高中物理万有引力定律公式的适用条件:只对于质点或者可视为质点的物体适用。万有引力定律是艾萨克・牛顿在1687年于《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上发表的。牛顿的普适的万有引力定律表示如下:任意两个质点有通过连心线方向上的力相互吸引。该引力大小与它们质量的乘积成正比与它们距离的平方成反比,与两物体的化学组成和其间介质种类无关。当牛顿非凡的工作使万有引力定律能够为数学公式所表示后,他仍然不满于公式中所隐含的“超距作用”观点。他从来没有在他的文字中“赋予产生这种能力的原因”。在其它情况下,他使用运动的现象来解释物体受到不同力的作用的原因,但是对于重力这种情况,他却无法用实验方法来确认运动产生了重力。此外,他甚至还拒绝对这个由地面产生的力的起因提出假设,而这一切都违背了科学证据的原则。牛顿的经典力学只适用于低速、宏观、弱引力,而不适用于高速、微观与强引力。
万有引力基本都使用而向心力公式在做匀速圆周运动的时候使用在做匀速圆周运动的时候,万有引力等于向心力
万有引力公式适用于哪些情况
中学教材定义:①严格来说只适用于质点间的相互作用,②两个质量分部均匀的球体间的相互作用,也可用本定律计算,(其中r是两个球心距离)③一个均匀球体与球外一个质点的万有引力也适用(r是球心到质点的距离),④当两个物体间的距离远远大于物体自身大小时,公式也近似适用,(其中r是两物体质心间距离)答题不易,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