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贽个人简介

bdqnwqk8个月前学者14

李贽(1527―1602年),号卓吾,又号宏浦、温陵居士,泉州晋江(今属福建)人。父亲李白斋,也许是教书先生。李贽自幼丧母,自幼倔强难化,儒释道均不信,自称“见道人则恶,见僧则恶,见道学先生尤恶。”七岁随父读书,二十岁离家自谋生活,二十六岁中举人,此后便不再科考。三十岁被选做河南辉县教谕,以后做了二十多年小官,历任南京国子监博士、北京礼部司务、南京刑部员外郎、云南姚安知府。五十四岁时毅然辞官。做官时,坚持正义,常和长官意见不和,屡遭困厄。他曾自述:“余唯以不受管束之故,受尽磨难。一生坎坷,将大地与墨,难尽写也!” 辞官后,居住于湖北黄安,与黄安人耿定理共同讲学,很是相投。定理之兄定向,是个道学家,维护封建礼法,但是“言不顾行”,李贽很厌恶他,多次写信讥笑他,措辞尖锐,引起耿定向的愤恨。1584年,定理死,李贽知道黄安不能久留,于第二年移居湖北麻城外三十里龙潭僧舍芝佛院,过着居士的生活,从事学问。1590年,李贽六十三岁,其诗文集《焚书》刻印引起道学家惶恐,其后所写著作更象狂风一般在麻城传播开来,从之者几千、万人。在遭驱逐时,有朋友劝其到黄安暂避,他回答:“丈夫在世,当自尽理。我自六、七岁丧母,便能自立。……若要我求庇于人,虽死不为也。”封建势力在恐吓无效之下拆毁了他的芝佛院。 李贽无处容身,被一位朋友接到通州,距北京仅四十里,封建势力害怕北京变成第二个麻城,道学家上疏参劾,朝廷随即下令:“李贽敢倡乱道,惑世诬民,便令厂卫五城严拿治罪。”万历三十年,李贽已七十六岁高龄,于重病之中被捕入狱。不久,乘狱卒来剃发时夺刀自刎,奄奄两日,气绝身亡。其主要作品除《焚书》外,还有《续焚书》、《明灯道古录》、《藏书》、《续藏书》等。李贽是中国古代杰出的思想家,中年以后接受王守仁学派和禅学的影响,更富于批判精神。他自居“异端”,反对“有天理,灭人欲”的道学思想,强调人欲的合理性,肯定“好货”、“好色”是人之常情,认为“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反对孔子等所谓“圣贤”的盲目学科。 主张独立思考,不以前人之是非拘囿今人思想;对各种封建道德教条,敢于大胆揭露其荒谬或偏颇,对假道学、伪君子抨击更是辛辣尖刻,在文学上提倡“童心”和“迩言”,反对思想束缚,强调“自然”和“发愤”,否定一切格套,肯定创制体格,重视戏曲小说。他的思想学说集中代表了明代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在市民阶层中产生的新思潮,对封建思想传统造成强烈冲击。因此李贽必然受到守旧集团的仇视。《藏书》分为《世纪》和《列传》两部分,主要取材于历代正史,系历史人物评传。出版于1599年,李贽当时七十二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