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学说的代表著作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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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的文献流传至今的主要有《管子》(作者不只一人,系战国至汉代间人托管仲之名而编撰)八十六篇,今存七十六篇。《商君书》(为商鞅及其后学者的著述合编)二十九篇,今存二十四篇。《韩非子》(为韩非所著,或有少部分他人的著作混入)五十五篇,今俱存

古希腊有哪些主要的法律思想家

智者学派:代表人物是毕达哥拉斯、普罗塔格拉、赫拉克利特、德谟克利特,分为两派,一派是奴隶主贵族,代表土地贵族的利益,一派是奴隶主民主派,代表新兴的工商业奴隶主的利益,代表人物普罗塔格拉。智者们相信:正义是强者的利益,法律是政府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制定的,服从法律就是服从正义。苏格拉底:奴隶主贵族的代表,认为美德即知识,守法即正义,认为治理国家需要具有善的知识的人,政治的任务是改善国民的灵魂,使他们过身心健康的生活,把法律分为自然法和人定法,自然法是神的意志,具有普遍性,而人定法是国家政权颁布的法,具有易变形,并且神法高于人定法。最终苏格拉底为了捍卫对政治和法律的信仰,平静地饮下了毒酒与世长辞,但是其思想得以流传至今,影响深远。柏拉图:继承了苏格拉底关于善的主张,但是思想有了较大发展,其代表作是《理想国》、《政治家篇》、《法律篇》,这三个作品也呈现了其思想的转变,《理想国》中追求的是贤人政治,即哲学王的治理,但他发现这一制度在古希腊很难实现,所以就转而寄希望于开明的君主实行法律治理社会,开明的君主比法律更重要这就是《政治家篇》的主要主张,但在其后期思想发生了重大转变,认为国家的治理要靠法律,要实现法治国家,这个观点在《法律篇》中得到充分的呈现。柏拉图认为正义分为城邦正义和个人正义,城邦正义即是每个人各司其职,在其相对应的治国者阶层、为国者阶层、劳动者阶层做好本职工作,不要越级行使权利,带有明显的等级性,个人正义是将人看成理性、激情、和欲望的结合体,人们要利用自己的理性控制自己的激情和欲望,如果一个人的理智能领到其激情和欲望,那么他就不会做出不正义的行为。柏拉图认为治理国家教育的作用很关键,也是首位的,要提高国民的素质,提高其内在的善,使他们认同法律,才能更好的服从法律遵守法律,取得好的治理效果。亚里士多德:是一个百科全书式的大学者,认为国家的产生是作为社会和政治动物的人的本性的必然结果,人生来是政治性动物,其认为奴隶的来源有两种,一是天生的奴隶,这是无法改变的也是属于正义的,而另一种是战争的俘虏转化来的,这种奴隶的产生是不合乎自然的,有次我们看出他是奴隶制度的捍卫者,认为劣者从属于优者是合理的。国家或城邦的目的不只是保证国民的安全、福利、和财产,而且要促进人类善德的实现,这一思想是和苏格拉底和柏拉图一脉相承的。亚里士多德认为政体分为两类六种,一种是正常态的政体,包括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一种是变态政体包括僭主制、寡头制和平民制,认为平民是一个城邦的自由公民,以自由为旗帜,而富人则是以财富为依据,这就是寡头政治和平民政治各自建立的实际基础,只追求自由是会乱套的,但只追求财富社会也会崩溃,因为他们都是极端的势力,不能调和社会各个阶层的人的不同要求,中产阶级作为管理者才是比较稳定的。一个国家要想统治好,必须要重视教育,把这个国家的政治观念让民众接受获得认可,还要重视法律的作用,树立法律的权威,让民众都遵法服法,树立法律的公信力,这是缓和阶级矛盾抵制腐败整体转变的最好方式。他认为正义包括分配的正义和矫正的正义、分配不能只看平等的分否,而是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承认任何人有身份地位财富的差别,而矫正的正义要尽量公平,保证受伤害的的人获得赔偿,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法律是介于道德和政治之间的很好的中道平衡者,当一个社会矛盾复杂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治理者的个人因素,社会的道德风尚、执政者的政策都不能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只能靠法律这一中道的平衡着去调节,一定要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性,让人们都甘愿服从法律的调节。

智者学派:代表人物是毕达哥拉斯、普罗塔格拉、赫拉克利特、德谟克利特;还有最著名的就是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了。古希腊法律思想对古罗马法律思想的产生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西塞罗是过渡时期的思想家,起了重要的作用,主张混合政体、国家是人民共同体也是法律共同体,主张自然法也重视实在法,认为公民法律平等是基于人的理性平等,认为国家反映全体国民的利益才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