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外国文学史
一个具体的理解是关于萨宾娜的背叛,她背叛了一切,逃离了一切,她的生命变得极“轻”,一无所有,存在失去了能够接受的意义,令人无法承受。 最初,古希腊的一位哲学家提出把事物的某些属性定义为正属性,如明、轻,而与之相反的,如暗,重,定义为负属性。将“重”归为“负”从那时开始就有了,成为一种规定,生命往往是沉重的,有时让人难以堪负,而昆德拉告诉人们,失去了重量的生命之“轻”也是让人难以承受的。 太多现实与精神交错的重量压得人喘不过气,而抛弃一切,背叛一切,一无所有的“轻松”是生命之存在失去其原该有的重量(意义),同样令人无法承受。 我所买到的译本译名为《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种叙述顺序或许对你有所帮助。同样有助于这种哲学思维的理解的还有昆德拉先生的《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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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特的“存在先于本质”的含义是什么
We choose, and in choosing we define ourselves最简单的概括,你先是作为一个人存在,然后才谈得上你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附:存在主义:存在主义哲学提出了三个基本原则:其一是存在先于本质,认为人的存在在先,本质在后。首先是人的存在、露面、出场,后来才说明自身。所谓存在,首先是自我存在,是自我感觉到的存在,我不存在,则一切都不存在。所谓存在先于本质,即是自我先于本质,也就是说,人的自我决定自己的本质。其二是世界是荒谬的,人生是痛苦的。认为在这个主观性林立的社会里,人与人之间必然是冲突、抗争与残酷,充满了丑恶和罪行,一切都是荒谬的。而人只是这个荒谬、冷酷处境中的一个痛苦的人,世界给人的只能是无尽的苦闷、失望、悲观消极,人生是痛苦的。穷人是如此,富人也如此。其三是自由选择。这是存在主义的精义。存在主义的核心是自由,即人在选择自己的行动时是绝对自由的。它认为人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自由,面对各种环境,采取何种行动,如何采取行动,都可以做出自由选择。如果存在确实先于本质,人就永远不能参照一个已知的或特定的人性来解释自己的行动,换言之,决定论是没有的--人是自由的。人即自由。萨特认为,人在事物面前,如果不能按照个人意志作出自由选择,这种人就等于丢掉了个性,失去自我,不能算是真正的存在。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不仅是存在主义文学的思想核心,而且成为后现代主义文学各个流派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