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思想家李贽的思想是什么?李贽为什么是怪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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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贽(公元1527——1602年),原名载贽,号卓吾,又号温陵居士,福建泉州人。他祖父曾经航海经商,父亲以教书为业。他本人作过二十年小官,晚年专门讲学、著述,对封建礼教和道学家的虚伪有所批判和揭露,因而遭到迫害,自杀于狱中。他的著作很多,主要有《焚书》、《续焚书》、《藏书》、《续藏书》等。

李贽早年曾经自发的反宗教者倾向。但后来受到王阳明与佛教禅宗的影响,接受了主观唯心主义思想。他否认物质世界的独立存在,把“德性”即“心”看成是决定一切的本源,把佛家所说的“真空”作为最高的精神本体,称之为“妙明真心”。李贽说:他所看到的山河、大地、天空,“皆是吾妙月真心中一点物相耳。”(《焚书•解经文》)但是,在李贽的体系里,也蕴含着,唯物主义思想因素。如,他在批判程朱理学的“理在气先”的客观唯心论时,就认为宇宙最初只有天地、阴阳气的对立,“有天地然后有万物”,“天下万物皆生于两,不生于一”(《焚书•夫妇》)。没有什么凌驾于上的“理”、“太极”,所以他的宇宙观是自相矛盾的,但基本倾向唯心主义。

在认识论上,李贽也基本上持唯心主义先验论。他认为“天下无一人不生知,无一物不生知”(《焚书•答周西岩》),只是自己不知道罢了。他还把“格物致知”说或是空对空的无物无知,既否认了认识对象的真实性,又否认了认识的可能性。李贽在否认孔丘思想为绝对真理的论证中,提出了真理具有相对性的思想,认为正确和错误是相对的,是随时代变迁而改变的,这在当时具有巨大的进步意义。但他不了解相对真理与绝对真理的辩证关系,不承认真理有一个客观标准,因而陷入了相对主义之中。

李贽坚持功利主义,尖锐地批判了“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反动说教,他认为,“趋利避害”,“人人同心”,人有私欲,是“自然之理”,认为道学家鼓吹的“无私之说,皆画饼之谈”,是自欺欺人的。他还认为,天理就是人欲,它们并不绝对对立,这对批判宋明理学有十分突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