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百家争鸣的春秋战国时期,法家韩非是如何评价各家?

bdqnwqk8个月前学者18

春秋战国时期,学术思想广博而繁杂,真可谓“百家齐放,百家争鸣”。到战国中后期,曾出现诸子百家都力图对先秦思想作出综合和总结的倾向。《荀子·非十二子》、《尸子·广泽》、《庄子·天下》、《吕氏春秋·不二》、《韩非子·显学》等,都是这方面的代表作。但迄今为止的哲学思想史著作,基本上都将荀子视为先秦诸子学术思想的总结者。而如果从对先秦学术思想批判总结的广度和深度来看,真正堪称这一学术思潮标志的,应首推韩非其人其书。韩非对先秦诸子的总结与扬弃,涉及儒、道、墨、法、名、农、兵、杂、阴阳、纵横乃至小说家,这就远远超出了《荀子非·十二子》和《庄子·天下》篇的“六家十二子”的范围,而且他既不同于荀子对诸子的一味非难,也不同于杂家的“漫羡而无所归心”。可以说包括法家在内的先秦诸子思想,无不接受过韩非的批判和选择。从这个意义上讲,只有到了韩非,对中国先秦学术思想才有了真正全面的批判和总结,说韩非是诸子百家的终结者,实不为过。

一、 韩非对先秦法家思想的批判和继承

  韩非乃先秦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和集大成者。他的思想,自然首先继承和吸取先前法家思想的成分。

  据相关史料文献,法家子产的思想似有两方面曾对韩非产生过较大影响:一是子产铸刑书的出发点是“严断刑法,以威其淫”,达到“民知争端也,将异礼而征于书”。即依法而断是非;二是子产的“好直”和“独忠于主也”的态度。韩非对管子思想的吸取主要也在两个方面:一是其关于人性欲利而恶害、欲生而恶死的观点;二是其“因能受禄,录功与官,论劳行赏”的思想。根据《晋书·刑法志》记载:“秦汉旧律,其文起自魏文侯师李悝。”《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也说李悝“为魏文侯上地之守,而欲人之善射”。韩非本人一贯重耕战、主张录功使能、赏罚必当;可能在这些方面他也曾吸取过李悝的部分思想。

  当然韩非法家思想中最具特色的还是他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而这种思想体系又正是他在吸取了此前的法家商鞅关于“法”的思想、申不害关于“术”的思想和慎到关于“势”的思想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商鞅,据说是李悝的学生,但他的法家思想必要比李悝完备得多,今天也保留得较多。《汉书·艺文志》著录有《商君》二十九篇,今天仍存二十四篇。从《韩非子》一书来看,韩非最重视其中关于法的思想

《商君书》作为一部集合商鞅法家思想的著作,其内容自然要较韩非上面所述详细和丰富。但韩非所看重的,也是他吸取的:一是塞私门而服公法、废除世卿世禄制;二是禁游宦而显耕战之士,包括焚《诗》、《书》而奖励耕战,即所谓“利出一孔”;三是“连什伍”而设告相坐,鼓励告奸;四是厚赏而信,刑重而必。

  申不害,《史记·老庄申韩列传》上说:“申子之学本于黄老而主刑名,著书二篇,号曰《申子》。”《汉书·艺文志》著录为“《申子》六篇”。而今人考证二者只是篇幅分合上的不同,实际并没有差别。只是《申子》一书早已亡佚,今保存比较完整的唯有《大体》一篇。《申子》中的这个《大体》篇,它的“主要内容不外‘尊君卑臣’和‘循名责实’两个方面”。而这个方面,又实可以一言以概之,即“术”。《韩非子·定法》篇说:“今申不害言术而公孙鞅为法。”正是用“言术”来概括申不害的思想的,而韩非本人从申不害那里吸取的,正是其“术治”的思想。

  慎到的著作,《史记·孟荀列传》说有《十二论》,《汉书·艺文志》著录有《慎子》四十二篇,但均已亡佚,现存《慎子》辑本七篇,今人多认为他“是由道到法的过渡人物,他的思想具有道法两方面”;也有的将其归入道家。慎到作为法家学派中的一员,被韩非子吸取的根本思想除了“尚法”之外,自然是其“势”论。《韩非子·难势》曰:

  慎子曰:“飞龙乘云,腾蛇游雾,云罢雾霁,而龙蛇与蚓蚁同矣,则失其所乘也。贤人而诎于不肖,则权轻位卑也;不肖而能服于权重位尊也。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吾以此知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慕也……”

  韩非引慎到的这段话,与今本《慎子·威德》篇文字基本相同。显然,韩非在这方面是完全认同并吸取了慎到的思想的。

  与儒家“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完全不同,先秦法家人物不会像儒家人物那样:“言不称师谓之畔,教而不称师谓之倍(背)。”韩非更没有一点固守师说的影子,对于他所属的法家学派的元老们的思想,毫不留情地予以了批判。《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即批评李悝失信于部下,几至有秦人来袭而“夺其军”之患。而《难一》、《难二》、《难三》、《难四》、《难势》、《定法》等篇,则比较集中地批判了法家人物。《难势》是专门围绕慎到“势治”学说进行驳难的文章,文中在肯定了慎到“势治”主张的同时,也指出了其理论的不足,即慎到的“势治”既没有明分“自然之势”和“人设之势”,更没有对与“术”相关的“用势”问题作出深入分析。“设势”、“用势”的重要,在于运用刑赏、参验等手段,“使天下不得不为己视,天下不得不为己听”。这样,韩非就将自己的“势论”明确界定为“人所设定之势”或“多设耳目”的“聪明之势”、任用法术的“威严之势”,并形成了法、术、势相结合的新的时代特点。

  《韩非子·定法》篇则专门批评了商鞅、申不害的法、术思想。韩非认为,商鞅的“法”和申不害的“术”都存在严重缺陷:一是其“徒法而无术”或“徒术而无法”;二是“申子未尽于术,商君未尽于法”。一方面,商鞅虽“勤饰于法”,却徒法而无术,“无术以知奸,则以其强也资人臣而已”,从秦孝公开始,到秦惠王、武王、昭襄王,秦国实施商鞅之法达数十年,却仅培养了一些尊贵的大臣,强秦并未称霸天下。申不害虽然使韩昭侯用术,但却并没有相应地“勤饰于法”,而是听任国家的新旧法律矛盾并存,结果法令不一,新故相反,前后相悖;另一方面,申不害之术和商鞅之法本身也并不完善。申不害用术,但又说:“治不逾官,虽知弗言。”这就要人们发现了他人的奸情也不要告发,也就等于是要君主用一人的耳目去监视整个国家人们的行动,君主失去了“假借”,又怎么能无为而治呢?商鞅推行法令:“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这又并没有考虑到受赏者的才能是否足以胜任官职。

  二、 韩非对先秦儒、墨思想的批判和继承

  韩非曾专门写了一篇名为《显学》的文章,来批判当时两个最为显赫的学派——儒家和墨家。文章的开头是这样说的:

  世之显学,儒、墨也。儒之所至,孔丘也。墨之所至,墨翟也。自孔子之死也,有子张之儒,有子思之儒,有颜氏之儒,有孟氏之儒,有漆雕氏之儒。自墨子之死也,有相里氏之墨,有相夫氏之墨,有邓陵氏之墨。故孔、墨之后,儒分为八,墨离为三……非愚则诬矣。

  人们往往因此判定韩非对儒家和墨家学说,采取的完全是一种批判和否定的态度。但是,批判和否定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韩非对儒家和墨家思想流派演变情况的详细把握,本身就说明他对儒、墨二家的思想和学说是做过深入研究的,作为一位站在新世纪前沿的思想家,他在批判和否定儒、墨的同时,对儒、墨的态度必定还存在另一面——继承和吸收,韩非实质上对儒墨两家学说采取的是“扬弃”的态度。

  从现有可佐证的史料来看,韩非对儒家诸派学说的继承与批判殆以孔子、荀子、思孟为多。此外,他对曾子杀彘的诚信、宰予反对田常篡立的立场也有认同和肯定。

  韩非对儒家思想的继承与吸收,最多的是表现在对孔子的态度那里,《韩非子》中有很多地方直斥孔丘,但也有很多地方是引用和称赞孔子的观点的。《内外储说》六篇则是作者精心写作的“先提纲挈领地列出论点,然后加以解释和发挥”的论文,其中引述的孔子观点,则无疑应该看作是韩非经过认真选择、认为值得吸取的孔子思想内容。

  韩非同时也吸收了儒家思孟学派其关于心(性)重要性的观点。尽管韩非的目的和思孟相反,但他的要制服“人心”的思路却与思孟极其相似。韩非的这一思想,应是取之于子思、孟氏之儒的。对于作为其师说的“孙氏(荀氏)之儒”,韩非则吸取了其性恶论和“隆礼重法”、“法后王”的社会进化观。

  墨家学派中的相里氏、相夫氏、邓陵氏三家之墨。近代学者蒙文通认为实即《墨子·耕柱篇》中的“谈辩者”、“说书者”和“从事者”。韩非要继承和吸取的,主要是墨家学派中注重实际才能一派的观点。

  事实上,当时儒、墨也是先秦诸子中韩非批判最为集中、最为猛烈的两家。《韩非子·显学》说:

  孔子、墨子俱道尧、舜,而取舍不同,皆自谓真尧、舜,尧、舜不复生,将谁使定儒、墨之诚乎?……故明据先王,必定尧、舜者,非愚则诬也。愚诬之学,杂反之行,明主弗受也。

  这与《五蠹》篇所谓“儒以文乱法,使以武犯禁”一样,都是合儒、墨两家而加以批判的。批判的内容是儒、墨两家的“无参验而必之者”和“弗能必而据之者”。但更具体地讲,韩非批判的锋芒又似乎更侧重于儒家中的“孟氏之儒”和墨家中的“东墨”“说书者”和“南方之墨”“谈辩者”。即使孟子在诸子中并不一定是谈仁义最早的,但他至少是在儒家中谈仁义最多的。但他批判儒家学说的重点又不能不集中于仁义之言、行仁政、得民心之说及其好辩上。他的基本逻辑是:仁义者,“慈惠而轻财者也”。“慈惠,则不忍;轻财,则好与……不忍,则罚多宥赦;好与,则赏多无功……下肆而轻犯禁法,偷幸而望于上……皆亡国者也”。

  对于墨家学说,韩非除了一般地合儒家而批判之外,主要对墨翟“尚贤”和“节财”的观点提出了相反的看法。

  《显学》则主要针对稷下墨子学派,即“东方之墨”“说书一派”的代表人物——宋荣子的学术思想提出了批评。宋荣子,即宋钘,又称宋牼,战国时宋国人。韩非对宋荣子(宋钘、宋牼)思想的批判,实际并不止于《显学》篇对他与儒家同属“杂反之学”的攻击。宋荣子主张“设不斗争,取不随仇”,“见侮不辱”,做人不妨做孬种。这种主张不仅与韩非用战争兼并天下的“霸道”相抵触,而更重要的是它会松懈国民的斗志,使法家费了好大劲才使得人们绷紧的战斗神经松开,这可就非同小可了。况且宋荣子“不羞囹圄”,那法家制定的法令制度岂不白费?这种学说显然是一种“二心私学”。而“私者,所以乱法也”。如此,则“大者非世,小者惑下”,会使法家的理想化为泡影。

  三、 韩非对道家思想的批判与继承

  道家是对韩非产生重要影响的学派。现代学者认为先秦道家实分南北二派:南方以老庄为代表,菲薄仁义;北方道家远源于列御寇,创始杨朱,发挥于田骈、慎到,而下开稷下及秦汉黄老道家,以杨朱的“贵己”、“尊生”思想为根本,“不绌仁义”,詹何、子华、它嚣、魏牟、史鳅、田骈等实属北方道家。《史记·老庄申韩列传》说,韩非“喜刑名之学,而归其本于黄老”。这就可以此说明韩非主要是继承了道家学派中黄老一系的思想,而批判了道家学派中近于儒墨、名辩家的观点。因为“黄老之学”的一个“要点”,就是“认为‘养生’和‘治国’是出乎一理”,韩非之前尽管讲诸子已明分“道”为天道、地道、人道,以便“天人相分”。但至战国中期,特别是在儒家“思孟学派”那里,始终并未脱离“天道”对“人道”的干预。只有《老子》中的“道”,虽然“先天地生”,“恍兮惚兮”,但却完全是效法“自然”的,纯为自然之道。韩非总结为:“道者,万物之所以然也。”“万物之所以成也”。“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故不得不化”。“德者,内也。得者,外也”。这就斩断了“天道”影响“人道”的任何可能性,使“道”完全成为了客观自然之物的总规律。而这种观点,正合老子道论的精髓。

  韩非还继承和吸取了黄老学派的治国思想。韩非多次引用或阐发黄老思想,当然是吸收黄老思想的明证。韩非不同于黄老之处的是他只谈治国,而不谈治身。老子说:“治大国若烹小鲜。”在黄老道家中则既要虚静无为,又要“尚法”,而且是“名为法用,以名论法”。

  韩非继承和吸取了黄老道家“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的整合诸子学术的思路。在老庄道家中,仁、义、礼、智、信这些儒家的核心价值是被抨击的对象,但稷下道家却不反对仁义,正如其“尚法”一样。这是公认的事实。而且,他们还从礼法的关系,论证了礼法并用、注重民心和道德教化的重要性。

  当然,韩非对道家学派也有严肃而尖刻的批判。但韩非的批判仅是针对道家某些人“论有迂阔闳大”,不切实际,无法参验的方面。韩非之所以要批判这些道家人物,除了其言行的“妄意度”、无法参验之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则是他们有出世或遁世倾向,“无用”而“乱法”。《韩非子·忠孝》说:“世之所为烈士者,离众独行,取异于人,为恬淡无法之学而理恍惚之言。臣以为:恬淡,无用之教;恍惚,无法之言也……恍惚之言,恬淡之学,天下之惑术也。”这就将批判的立足点和批判的理论根据,仍回到法家的“功用”和“尚法”上来了。

  四、 韩非对先秦其他诸子学派的扬弃

  韩非对道家学派采取了一种区分不同流派、不同思想观点的批判继承方法,他在总结名、兵、农、杂、阴阳、纵横及小说家等先秦诸子其他学派的思想时,也无不使用此法。

  1. 名家

  韩非对名家主要继承和吸取了其“审其名实”、“名实相当”和形式逻辑方面的学说,他的“术治”理论中反复强调要“循名责实”、“形名参同”,他在《难一》、《难二》、《难三》、《难四》等篇中,又每使用揭示对方矛盾以驳难对方的方法,这些都是他对名家思想的吸收。而对于名辩思潮中的“坚白”“同异”之辩、“无厚”“有间”之词、“白马非马”之论,他则只能如荀况、司马谈、刘向、刘歆等人一样,不能真正了解或者出于误解,从无实用价值的角度批评其为“虚辞”。韩非认为名辩思潮与儒家学说一样,也有“乱法”的危害,必须加以禁止。

  2. 兵家

  春秋战国是一个战争频存的时代。汉人辑录春秋以来的“兵书”,分为“权谋”、“形势”、“阴阳”、“技巧”四派,成为《汉书·艺文志》中的“兵书略”,以与合“九流十家”之“诸子略”相平列。由此可见先秦“兵家”人数之众和著述之丰。而在战国时期,“兵家”中影响最大的,则为孙(膑)、吴(起)二家。《韩非子·难言》称孙、吴为“世之仁贤有道术之士也,不幸而遇悖乱暗惑之主而死”。对二人的评价很高,并对他们的不幸寄予了很深的同情。韩非对孙、吴兵家思想的吸收和继承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上(尚)势利”;二是变法思想;三是信赏必罚。韩非对兵家思想的批评,一方面在于兵家过于强调谋略,有滥用智巧之嫌;另一方面孙、吴之法虽然本身没有太多的不当,但社会上人们过多地谈论孙、吴之法,却可能会培养出一批如赵奢那样“纸上谈兵”之辈,这样的流弊也是韩非坚决反对的。韩非所主张禁止的,恐怕不是有的学者所说的要禁止孙、吴本人的思想或“搜藏他们的书也在必须禁止之列了”,而实是要禁止那种空谈兵学理论的行为。

  3. 农家

  韩非在继承法家思想的同时,也吸取了他们思想中关于农家的成分。韩非认为“人无毛羽,不衣则犯寒;上不属天而下不着地,以肠胃为根本,不食则不能活”,所以要“事利其产业”,使“民蕃息而畜积盛”。

  韩非对农家思想的批判,应该主要集中于农家学派中的“鄙者”以为“无所事圣王,欲使君臣并耕”的思想。因为这种思想不仅“悖上下之序,而且还有无政府主义倾向”。韩非是坚决主张“贵贱不相逾”的,在他看来,“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怎么可能使君臣并耕,甚至不要君主呢?韩非此言不一定是针对农家而发,但却是与农家学说意见相左的。

  4. 杂家

  杂家是战国中后期出现的一种“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的学术思潮。而在这些学派中,从政治思想上来说,受儒家的影响为大。吕不韦及其《吕氏春秋》是战国杂家的代表。韩非子对与其同时、著书年代略相当的杂家人物及其思想也有批判和继承。韩非继承和吸收吕不韦的学说,主要是吸收了吕氏综合儒、道、墨、农、阴阳等诸子百家思想的学术视野和思路。韩非对凡当时学术思想界出现的各种学说均纳入自己的视野,并加以批判地继承,显然也受到过杂家的影响。但是,韩非却对《吕氏春秋》这种杂家代表著作中表现的儒家思想倾向,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批判。《韩非子·难一》和《吕氏春秋·义赏》都记载了晋文公城濮之战后行赏先“雍季而后舅犯(咎犯)”的故事,但《吕氏春秋》只记到孔子闻之,称赞晋文公善赏、“足以霸矣”为止,表明《吕氏春秋》是赞成孔子之说的。但《韩非子·难一》却不然,他在记叙完这个故事后借“或曰”,对雍季、晋文公乃至孔子做了大篇的驳难。这一驳难,不仅可以说明《难一》一文是韩非“在读到了《吕氏春秋》的文章之后写作的”;也可以使我们看到韩非对吕氏的观点几乎是完全否定的。韩非所驳斥的表面上可能是晋文公、管仲、孔子或其他人的观点,但最终的锋芒无疑是指向以吕氏为代表的杂家的。

  5. 阴阳数术

  韩非对阴阳数术采取的是一种实用主义态度。《韩非子·难二》说:“举事慎阴阳之和,种树节四时之适,无早晚之失、寒温之灾,则入多。”因为阴阳学说此方面内容有利于耕桑,自然是他主张吸收和利用的。但韩非批判了阴阳数术论事缺乏事实根据,不能参验等弊端。《汉书·艺文志》“数术略”中的“医经”、“经方”、“房中”、“神仙”四家,大略相当于后世所谓“医家”。韩非对于“医家”主要是从中吸收了两方面的治国道理:一是远祸避乱应从小处着手,早做准备。二是认为救危革弊,必须要忍心刺骨,忠言逆耳,良药苦口。韩非对医家的吸取多于批判。所谓批判,主要是提醒君主要防备身边的后妃、太子等“有欲君之早死者”,使用鸩毒等医药学的手段危害君主。同时,韩非还告诫君主,神仙之言乃是无根据的骗术。

  6. 纵横家

  韩非对纵横家可以说表现了一种极为复杂的心理。一方面,作为一位坚持法家理想的思想家,韩非对纵横家们“不言国法而言纵横”、“简法禁而务谋虑”、“荒封内而恃交援”的行为十分反感,进行了痛切的批判;另一方面,韩非作为一位“三晋之士”、一名想要说服当时的君主实行“法治”的“法术之士”,本身就近似于纵横术士的身份,他的著作《说难》《难言》,“对于人情世故的心理分析是怎样的精密”,就可以见出他对纵横辩说之术是下过很大的功夫的!他甚至准备为达到实现说服君主的目的,而像纵横家那样受最大的屈辱:“今以吾言为宰虏,而可以听用而振世,以非能仕之所耻也。”以这种心理考察纵横家,韩非就会对纵横家这样“一个流品很杂的学派”,作出一种有双向的扬弃;他继承和吸收的只是纵横家揣摩听者心理修饰的形式或方法,而对纵横家说的内容——不论是合纵还是连横,“由求名利只讲策略不讲原则”的丑恶行径,则给予了坚决的抨击。

  7. 小说家

  《汉书·艺文志》称“小说”为“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这就告诉我们小说实源于“说”,即《韩非子》一书中常批评的“辩说者”或“谈说者”之言;而从中国古代著述的发展来看,“说”和“解”、“传”、“注”、“记”一样,都是与“经”相对的一个概念。在“经”出现以前,虽然人们也要“谈说”,但绝对没有人会想到应有一个“说”概念。韩非对小说家也作了批判的继承,一方面,他在自己的“大说”中大量引用“从现实生活中产生的历史故事和民间故事”——“小说”,并且认同了这些“小说”的历史真实性。他在引用这些“小说”时经常采用“一曰”的形式将这些“小说”的异闻或另一种形态的文本列出,表明他是不仅超出庄子等人“小说家”不通于“大道”(以及后来班固等人)的成见,而且他还是认同且十分重视这些“小说”的历史真实性的;但另一方面,韩非又对这些“小说”中的神话成分也很不满意。韩非对“小说”神话成分的不满和修改,正与他对“文学”、“辩说”之虚诞不实的批判是一致的。

  

五、 韩非对先秦诸子思想的整合及其理论创新

  韩非对先秦诸子法、儒、墨、道、名、农、兵、杂、阴阳、纵横及小说各家都有批判与继承,但是作为一位中国思想史上总结过去、开拓未来的杰出思想家,仅仅限于对以往思想成果的批判和继承是不够的;他必须对这些既有的思想资源重新整合,并做出自己的理论创新,韩非正是这样做的。

  韩非对先秦诸子既有学术资源的整合,表现为扬弃与发展两个向度。韩非对先秦诸子“九流十家”的思想都有批判,是一种有归纳、有区别、有分析的批判。儒、墨同为“显学”,而道、名、纵横等家又都有“辩说”、“谈论”的倾向,故韩非常常将它们的这一特点结合起来加以批判。

  我们在前文已经指出,韩非子继承和吸收了稷下黄老道家整合先秦诸子思想的学术理论,《韩非子》中的《解老》、《喻老》二篇将道家的“道论”,名家的循名责实、刑名参同,法家的“尚法”,儒家的仁、义、礼、智之说,以及兵家的信赏必罚,农家的重本轻末,阴阳家的敬慎天时等思想熔为一炉,形成其“道法”家的观点。但是,韩非并不满足于稷下黄老道家的“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而是进一步将“道”的独一无二、法的等级严格、名家的参验刑名等整合起来,作为“法”至高无上、“一断于法”的理论根据。这样,韩非既继承和吸收了诸子百家,又整合了诸子百家,并且还发展了诸子百家。即使对法家内部各家的学说,韩非也是既整合又发展的:在整合中发展,在发展中整合。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慎到的“势”,韩非认为正如衣食之于人,缺一不可:只讲法、术、势不行,且商、申、本人于法、术、势都未臻尽善。因此,不能徒术而无法、势,或徒法而无术、势,而是将法、术、势三者结合起来;同时又要发展商、申、慎的固有法、术、势理论。韩非这种思路和做法,无疑已是一种理论创新。

韩非对于先秦诸子百家思想批判性吸引,扬弃中发展的思想方法值得我们当今社会学习和借鉴,他的思想值得后人总结研究,他的思想中也一定会有不合时宜甚至是错误的,我们也要一分为二对待,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