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网络实现民主化

bdqnwqk8个月前百科9

就“网络民主”而言,最早就是由美国学者马克・斯劳卡在1995年提出的,可以理解为“以网络为媒介的民主”,或者是“民主中渗入网络的成分”。本文认为,网络民主并不是一种独立存在的民主,而是在传统的民主基础之上,借助于互联网络这种形式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民主。它主要是指在网络空间中,借助于网络技术而实现对社会政治、经济等各项事务的参与和管理,并进而实现公民自身权利和利益的一种民主形式。 网络时代的民主有以下特点:(1)网路民主的主体具有平等性;(2)参与方式具有直接性、快捷性以及广泛性,公民的切实全面的参与是网络民主有别于以往民主形式的最明显特征;(3)网络民主的“虚拟化”是网络民主的形式特征,虚拟的网络社区成为新的政治场所,身份特征也去除基本的权威,走向虚拟;(4)网络民主的组织是非正式的,传统民主形式一般要要有正式的组织和群体,而网络聚集则没有正式组织形式,靠一定的利益诉求目的聚集在一起,事件解决后就自动解散,所以主体分散且不稳定;(5)主体身份现实和虚拟的差异性,网络民主的主体一方面是存在于社会之中的现实的个人,以其本来的真实身份和社会地位参与社会生活的各方面活动,表达政治意志,而另一方面,他们又以“虚拟人”的形式存在于各种网络环境中,更加自由真实地发表自己的观点、主张。 网络民主是一种新式的民主运作方式,借助于网络技术,通过让公民更真实、自由的参与政治活动,网络民主就保持了民主的最本质理念,并且更好地发挥应有效果,更彻底地体现这种理念,这正是是网络民主区别于其他类型的民主的核心所在。 二、路径分析:网络民主如何影响我国的民主化进程的发展 网络民主与传统民主在本质上是没有分别的,分别主要在技术信息层面和实现民主的途径上。发展网络民主一定会促进我国民主化进程的发展,但是笔者认为需要构建一定的路径才能将网络民主与中国民主化进程之间联系起来,才能更好的研究网络民主到底通过何种方式影响我国的民主化进程。 (一)网络民主与利益表达 1.利益表达完全实现是中国民主化进程的逻辑起点 在现代民主社会,所有的公民都是已实现自身利益和追求表达为社会存在的基本条件的。对于正处于民主化进程发展中的中国来说,公民可以实现利益完全公平的表达是实现民主的第一步。然而,在现实中利益表达权还远远没有达到法律上的要求,利益表达完全实现依然任重而道远。在中国的民主化进程过程中必须把公民的利益表达权利在真正意义上的实现作为前提条件,使得公民利益表达权不仅表现在法律条文上,更表现在制度的安排上。 另外,改革开放后,各种现实的差距不断呈现出来,而且越发明显。贫富差距使得一些人沦为弱势群体。格局的变化让生活在这两条道路上的人逐渐走上了利益的对立面,冲突也随之伴随而来。而在这其中,这种机会上的差距在利益表达上体现的尤为明显。优势群体更加有机会将自己的利益诉求表达出来,并且以自身的优势更政府施加压力,使得政府的政策向优势群体倾斜。而那些弱势群体尽管有利益要求,但他们的意见很少能进入政府的决策系统,最后利益随着各项政策的出台而加倍受到损害,形成恶性循环。 所以说利益表达机制在全社会公平的实现和完善是中国民主化进程的逻辑起点,特别是必须给公民表达利益渠道的功能公平机会,所有声音和诉求都能进入政府的决策系统,制定政策时可以充分考虑到全社会的意见,拿出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政策,这样民主才具备建立的基本因素。而网络民主就为利益的完全表达提供了无可比拟的优越平台。 2.网络民主的发展对利益表达的重大影响 一般认为,网络政治参与具有正向的民主价值,打破了信息集权,增加了信息平等的机会。网络的发展加强了公民政治沟通的能力,增进了政治表达的自由的实现,达到了“促进言论自由、社会平等和政治公开的发展”。 另外在民意表达中,网络民主是一种比范围广泛的民意表达,是基层民主的实践形式。网络民主打破了由上到下得多层级信息沟通模式,建立了扁平结构,层级少且方便快捷的信息输入方法,民众可以更加方便的直接将民意表达给需要了解的部门机构,减少了中间环节,防止了信息传递过程中的遗漏和丢失。由于网络民意表达成本较低,更多的民众愿意通过网络陈述自己的利益诉求。 在政治参与过程中,网络民主可以充分实现人民参与政治过程的直接性、平等性,进一步推动公民政治参与的发展。民众通过网上采取各种方式发表自己的见解和看法,具有更高的真实性和自由度;对行政决策或行政过程造成影响、压力和对行政制度体制产生冲击。特别是各级决策者与社会公众有可能建立许多新的多向度的联系渠道,减少信息衰减,大大增强行政过程的透明性、互动性,从而增加行政过程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扩大了社会公众参与体制内民主的范围和形式。所以,网络民主在实质上从多方面促进了公民利益完全表达的通畅,加快了中国民主化进程的发展。 (二)网络民主与公权力制约 1.制约公权力是中国民主化进程的实质要求。 近三十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商品化、市场化、自由化、利益的多元化发展,公民的个人利益意识觉醒,社会角色冲突日益强烈,意识形态淡化,政府权力面临着合法性的危机。另一方面,民主政治的最主要的特征就在于公民社会的繁荣、政府权力得到制约。没有形成符合自己国情的公权力制约机制就不可能是民主的国家,其政治稳定性也就面临着挑战。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已经证明,在那种过分集中权力,没有宪政层次的公权力制约机制的情况下,整个社会的政治稳定性根本无从谈起。 在今天面临社会转型的历史契机时,构建符合中国民主化进程要求的公权力制约机制就显得相当的重要和迫切。一切因公权力滥用所引发的社会问题都严重的威胁着国家的稳定和我国的民主建设。构建合理的宪政层次的公权力制约机制对于组织和引导现有的公权力制约技术来化解社会各方面矛盾,推进我国的民主化进程有着现实实质要求。 2.网络民主与公权力制约 网络民主对公权力的制约主要体现在民主的监督上。从民主监督来看,利用网络可以强化社会监督效力。公权力如何行使,如何做到不越权不违法,公民在信息飞速发展的今天,都可以通过新闻、图片等起到监督和评价的的作用。而现在网络的舆论效力已经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所以会自然而然的再行使公权力过程中注重维护自己的形象,合法形式。另外,网上监督也将会扩展社会监督的对象和范围,加大了社会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充分体现出社会监督的大众化、日常化和多元化特征。借助网络,政府部门可以准确了解大多数人的意愿和主张,可以准确判断社会监督的共同指向,顺应民意,合理行政,从而达到对公权力的制约,促进我国民主化进程的发展。 (三)网络民主与深度民主 1.深度民主是中国民主化进程的发展目标 美国著名学者科恩在《论民主》中提出了人类社会民主发展的两个尺度,认为“如果一个社会不仅准许普遍参与而且鼓励持续、有力、有效并了解情况的参与,而且实际上实现了这种参与并把决定权留给参与者,这种社会的民主就是既有广度又有深度的民主。”当前许多国家准许并且鼓励深度民主的发展,即使在一些现有民主尚存不足或缺陷但仍然保持远大民主理想的国家,也把增加民主的深度作为政治改革和发展的目标。 民主的深度体现在人们参与政治的力度,首先是通过言论自由批评政府,影响政府的政策,即政治领域的言论自由是民主政治的第一步。第二步体现在公民的结社权上,也就是公民可以通过结社形成精英团体,代表本阶层利益的结社自由,须知政治学也是一门学问,在社会分工不断变细的今天,只有通过专业人士来处理政治事务,才能实现本阶层利益更好的实现。第三步体现在选举权上,选民支持他们想选举的人选,以期自身利益得到最大实现,从而获得治理国家的权力的过程。 2.网络民主对深度民主的影响 深度民主是建立在一定信息基础上的,现代网络传播技术使得人们更加接近信息,知晓无法达到的地方发生的事情,让更多人们了解更多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并希冀得到政府的回应,是社会管理者逃避监督和困难变得十分困难。网络民主的出现,降低了公民政治参与活动的成本,使得获取信息更加方便快捷;更加可以不用固定某一现实场所的探讨问题,网络的匿名性使得公民可以没有顾忌的发表自己真实的观点,并更加容易的找到与自己有着相同诉求的其他人,形成某一利益团体,选拔代表,表达意愿。在网上,投票选举可以做到真实、公开、匿名,并以其快捷先进的特性,降低选角成本,增加选举广度。网络民主促进了深度民主的发展,从而影响我国的民主化进程的发展。 (四)网络民主与民主精神 1.民主精神是中国民主化进程的根本推动力 民主精神作为一种观念形态,应含有两个基本因素,即人道和理性。民主精神要求人们不能采用暴力手段去争取自身的利益,也不能采取暴力方法去解决人在观念或看法上的分歧。承认分歧、公开矛盾,是为了通过协商等和平方式去解决矛盾,但分歧暂时不能解决时,人们应该服从多数人的选择和决定。另一方面,衡量一个人是否具有民主精神,主要看他是否遵守既定的规则和程序。因为遵守规则本身是为了防止政治过程中决策的任意性和独断性,而任意性和独断性恰恰是专制制度的特点。 一种有效的社会制度,必须要有适应的社会心理的支持。民主政治的建设及其有效的运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对民主的自觉程度,以及以什么样的心理、观念和态度参与政治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说,政治民主化不仅要有政治体制的民主化,还要有主体精神的民主化,即人的民主精神的提高。而后者才是推进中国民主化进程的根本推动力。 2.网络民主对民主精神的影响。 建国六十年来,民众的民主精神在挫折中不断向前发展着。进入信息化社会以后,任何信息都能在极短的时间内被民众所知晓,民众对所有涉及自身和他人利益的事发表自己的观点,争取自己的利益。当网上的观念发生分歧时,通过对事实真相的调查,持不同意见的网络民众比在网络下的民众,更容易接受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的结果和选择。另外,当一个规则和程序在网络上被大家所熟知后,大家会更容易的接受和遵守它,另外,当有人或单位试图破坏规则时,网络上的民众更加方便监督和揭露,使得政治决策过程中的任意性和独断性大量减少。网络民主从民主精神的人道和理性两方面,都促进了民主精神的传播和发展,从而影响了中国的民主化进程的发展。

一、有关中国民主化路径选择的几种思路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我国人民对于民主的理解日益深化,民主已经不再停留于激昂的语言和恢宏的构想,而是更加注重于具体的运作程序和路径选择。当前,理论界有关我国民主化问题的诸多讨论,其基本思路大体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种模式。(注:除了这四种基本思路外,理论界还存在着其他一些思路。例如,有学者主张从较为发达的大中城市和沿海地区入手推进我国的民主化进程;还有学者主张从思想自由、新闻自由入手推进我国的民主化进程。这些思路由于缺乏现实的可行性或存在着各自的局限性,其自身影响较小。本文不再予以专门阐述和评论。) 1、从扩大基层民主入手推进我国的民主化进程 这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改革思路,是一种从体制外寻求我国民主化突破口的路径选择。80年代以来,我国农村推进的乡村民主选举制度(即村民自治制度),使广大农民第一次获得了自由选举“社区领袖”的民主权利,大大增强了乡村社会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实现了乡村自治及其民主化的制度创新。看到乡村民主的蓬勃发展,一些学者乐观地认为,我国的民主化将是一个渐进获致的过程,村民自治是中国民主化进程的伟大起点,基层民主将为推进高层民主奠定坚实的基础。(注:荣敬本:“村民自治――民主的蝴蝶在飞”,载刘智峰主编《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问题报告》,中国电影出版社1999年版,第320―326页。)他们主张,先从基层民主入手,以乡村的“草根民主”作为我国政治民主化的起点和突破口。在乡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得以实现的基础上,再逐步推进乡镇民主、县级民主、省级民主,最终实现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我国的乡村民主自治可谓史无前例,纵观世界的民主化进程,几乎没有一个国家的政治民主化是从农村开始的。如何看待我国的乡村民主自治呢?乡村民主自治能够成为我国民主化的突破口吗?作为整个社会民主政治的有机组成部分,乡村民主对于我国政治制度的民主化无疑具有重大促进作用。但由于乡村民主所触及的仅仅是现实政治体系的末梢,把它作为我国政治民主化的突破口恐怕难以成立,也就是说,乡村民主难以担负我国民主化突破口的重大历史使命。由于教育水平和传播媒介的落后性,由于社会经济的封闭性,乡村社会具有明显的保守性,传统的宗法观念、宗族势力和封建迷信仍然根深蒂固,广大农民对民主政治并没有强烈要求,乡村社会自身并不具有推动社会政治变革的力量。迄今为止的历史表明,乡村政治改革一般是全社会政治变革的最后一个环节,现代民主的光芒往往最后才能普照到乡村大地。对于一个处于转型时期的社会来说,往往是乡村社会以外的市民社会或工业社会能够更早地、更强烈地产生出民主政治需求。(注:党印国:“‘村民自治’是民主政治的起点吗?”载《战略与管理》1999年第1期, 第88―96页。)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中国当前的乡村民主自治,实际上是在中央推动下的产物,是中央对基层管理方式所作的主动改革和调整,而不是源自乡村社会内在的民主追求。迄今为止,支配乡村民主政治发展所赖以存在的社会条件还远远没有成熟起来。 2、从建构市民社会入手推进我国的民主化进程 这也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改革思路,是一种从体制外寻求民主化切入点的路径选择。90年代以来,在反思和质疑80年代末“新权威主义”和“民主先导论”等有关中国现代化路径选择理论纷争的基础上,一些学者提出从建构市民社会入手推进我国的民主化进程。他们认为,“新权威主义”和“民主先行论”的“自上而下”改革思路,将关注视角仅仅局限于国家对社会的单向度关系〔即国家型塑社会〕,而忽略了中国改革以后社会对国家的关系(即社会型塑国家)以及社会与国家之间“讨价还价”或互动的关系,然而,恰恰是在社会和国家的互动关系中形成了种种新的结构性因素和极富意义的制度创新。为此,他们主张通过产权制度的创新,通过社会自组织系统的改善,通过社会自主空间的扩大,努力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随着市民社会的形成,“市民社会内部通过发展市场经济和培育多元自治的结社组织,能够为实现民主政治创设社会条件。”(注:邓正来:《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4页。) 以建构市民社会作为民主化切入点的基本思路,为我国的民主化进程提供了一条理性而稳健的发展道路。它认为,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将导致未来中国出现一个类似西方早期市民社会那样的社会空间,这个空间不仅独立于任何可能的政治及意识形态的作用而存在,而且最终将会反过来以市民阶层的力量推动现实政治及社会结构的改造。然而,有关市民社会的比较研究表明,由于西方市民社会的发生背景与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现实社会状况完全不同,西方市民社会的发展道路难以在未来中国以同样的方式重演。西方市民社会所面对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最大限度地摆脱现实政治权力结构的束缚,使自身的发展获得真正解放。与西方不同,中国市民社会孕育过程所面对的主要问题则是,自身根本不具备独立发展所需要的内在条件,因而需要借助政治、社会、文化等各种市民社会之外的力量来帮助它完成这一过程。这也就是说,在中国,“不是市民社会的发展改造现实政治及社会结构,而是要通过种种外部的政治及社会方面的力量来改造市民社会以促使其尽快地实现自身的理性化,获得自身内在的自主性。”(注:方朝辉:“对90年代市民社会研究的一个反思”,载《天津社会科学》1999年第5期,第22页。 )纵观韩国、墨西哥、巴西等非西方国家的民主化,也可以发现,其民主化进程往往主要依赖于具有现代民主意识的政治权威的推动,而不是依赖于市民社会对于现实政治和社会结构的改造。在这些国家的民主化进程中,市民社会中的中产阶级为了维持其脆弱的经济利益,甚至会支持军人政变和独裁统治者,依靠非民主的独裁来维持自身的社会地位。 3、从完善宪政民主入手推进我国的民主化进程 这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改革思路,是一种从体制内寻求我国民主化切入口的路径选择。在民主化的路径选择上,一些学者主张从健全和完善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入手,直接推进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这些学者认为,民主本来就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重要组织原则,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这一原则的基本内涵体现为:在国家与人民的关系上,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关系上,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现实的问题在于,我国宪法所体现的民主原则尚没有落实到具体的制度和程序之中,宪法赋予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为此,这些学者指出,“健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设高度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途径。”(注:蔡定剑:《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序言第1页。 )他们主张从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革我国的选举制度入手,逐步落实宪法赋予人大的各项职权,真正体现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和作用,实现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 这种试图通过健全国家的根本宪政体制,落实各级人大职权,改革代议机关和选举制度,完善宪法对于公民权利的保障,并在制度上保证宪法内容能够切实得到遵守的思维模式,无疑把握住了我国民主化的根本所在。但在当前的现实条件下,这一思路仍然缺少现实的可行性。因为宪政民主涉及到我国政治中的根本问题,即党的领导问题。如果按照西方的竞争性民主原则来选举和组织国家政权,那么党的领导就无法得到根本体现和切实保障。问题在于,我国在从传统政治向现代政治的转型过程中,如果没有一个强大的政党来进行组织领导和政治动员,不仅社会稳定无法保障,经济发展和国家的现代化恐怕都将化为泡影。有关政治现代化的比较研究表明:“在那些传统政治制度或崩溃或软弱或根本不存在的政体中”,“强大的政党组织是唯一能最终排除腐化型的或普力夺型的或群众型的社会动乱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政党就不仅仅是辅助性的组织,而是合法性和权威性的源泉。”(注:塞缪尔.P. 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85 页。) 4、从完善党内民主入手推进我国的民主化进程 基于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条件的限制,一些学者指出,当前我国可以首先从完善党内民主入手推进民主化进程。他们认为,政治发展应当寻求民主与稳定的统一,我国的民主化必须考虑到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我国的历史传统和政治文化背景、超大规模社会的现实状况、后发现代化国家的发展阶段等具体国情,做到既积极又稳妥地推进。为此,中国的民主化应当选择一条理性而渐进的道路,应当在现行体制内培育民主的生长点,应当平稳地、有序地推动民主化进程,这些学者主张,在我国的民主化进程中,要充分利用和开发体制内资源,沿着从党内到党外,从体制内到体制外的顺序,首先发展党内民主,实现党内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注:胡伟:“党内民主与政治发展:开发中国民主化的体制内资源”,载《复旦学报》1999年第1期,第1―11页。)世界各国的政治发展经验表明,民主化进程是一个经由不断妥协和谈判而渐进获致的过程,那种暴风骤雨般的政治革命往往与民主无缘。在中国的民主化历程中,那些怀有浪漫主义情怀的民主化思路是行不通的,甚至可能是灾难性的;那种试图直接触及现实政治体制中最为坚硬的部分,直接从宪政民主入手,“毕其功于一役”,一步到位而实现政治民主化的思路,也是不切实际的;所谓“扩大基层民主”、“建构市民社会”的思路,对于推动我国的民主化进程虽然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它们都不足以成为我国政治民主化的突破口,也无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于民主化的迫切期求。基于客观环境和现实条件的限制,笔者认同从完善党内民主入手推进中国民主化的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