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明朝李贽编撰的<<藏书>>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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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贽(1527―1602年),号卓吾,又号宏浦、温陵居士,泉州晋江(今属福建)人。父亲李白斋,也许是教书先生。李贽自幼丧母,自幼倔强难化,儒释道均不信,自称“见道人则恶,见僧则恶,见道学先生尤恶。”七岁随父读书,二十岁离家自谋生活,二十六岁中举人,此后便不再科考。三十岁被选做河南辉县教谕,以后做了二十多年小官,历任南京国子监博士、北京礼部司务、南京刑部员外郎、云南姚安知府。五十四岁时毅然辞官。做官时,坚持正义,常和长官意见不和,屡遭困厄。他曾自述:“余唯以不受管束之故,受尽磨难。一生坎坷,将大地与墨,难尽写也!”  辞官后,居住于湖北黄安,与黄安人耿定理共同讲学,很是相投。定理之兄定向,是个道学家,维护封建礼法,但是“言不顾行”,李贽很厌恶他,多次写信讥笑他,措辞尖锐,引起耿定向的愤恨。1584年,定理死,李贽知道黄安不能久留,于第二年移居湖北麻城外三十里龙潭僧舍芝佛院,过着居士的生活,从事学问。1590年,李贽六十三岁,其诗文集《焚书》刻印引起道学家惶恐,其后所写著作更象狂风一般在麻城传播开来,从之者几千、万人。在遭驱逐时,有朋友劝其到黄安暂避,他回答:“丈夫在世,当自尽理。我自六、七岁丧母,便能自立。……若要我求庇于人,虽死不为也。”封建势力在恐吓无效之下拆毁了他的芝佛院。  李贽无处容身,被一位朋友接到通州,距北京仅四十里,封建势力害怕北京变成第二个麻城,道学家上疏参劾,朝廷随即下令:“李贽敢倡乱道,惑世诬民,便令厂卫五城严拿治罪。”万历三十年,李贽已七十六岁高龄,于重病之中被捕入狱。不久,乘狱卒来剃发时夺刀自刎,奄奄两日,气绝身亡。其主要作品除《焚书》外,还有《续焚书》、《明灯道古录》、《藏书》、《续藏书》等。李贽是中国古代杰出的思想家,中年以后接受王守仁学派和禅学的影响,更富于批判精神。他自居“异端”,反对“有天理,灭人欲”的道学思想,强调人欲的合理性,肯定“好货”、“好色”是人之常情,认为“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反对孔子等所谓“圣贤”的盲目学科。  主张独立思考,不以前人之是非拘囿今人思想;对各种封建道德教条,敢于大胆揭露其荒谬或偏颇,对假道学、伪君子抨击更是辛辣尖刻,在文学上提倡“童心”和“迩言”,反对思想束缚,强调“自然”和“发愤”,否定一切格套,肯定创制体格,重视戏曲小说。他的思想学说集中代表了明代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在市民阶层中产生的新思潮,对封建思想传统造成强烈冲击。因此李贽必然受到守旧集团的仇视。《藏书》分为《世纪》和《列传》两部分,主要取材于历代正史,系历史人物评传。出版于1599年,李贽当时七十二岁。  《世纪》讲述的是朝代的更替以及帝王个人的活动。有些人物虽从未称帝,但曾号令一方,也列入其中,如陈胜、公孙述等。记叙的顺序是根据时代而定,每篇都标有名目以示褒贬。如西楚霸王项籍篇,题为“英雄草创”;王莽篇,题为“篡弑资贼”。《列传》则把大臣分门别类,各门类中人物依时代先后排列。大的分类有《大臣传》、《名臣传》、《儒臣传》、《武臣传》、《贼臣传》、《亲臣传》、《近臣传》、《外臣传》八种,每类之下又分若干门。在《藏书》两部分中,共记载了从战国到元亡约八百多名历史人物。  关于写作《藏书》的背景,李贽曾在《与焦弱侯》中说:“山中寂寞无侣,时时取史册批阅。……自古至今,多少冤屈,谁与辨雪?故读史时真如与千万人作敌对。……今不敢谓此书诸传皆为妥当,但以其是非堪为当前人出气而已。”在《藏书世纪列传总目前论》中,他再申写作动机,他认为,人人都有不同的是非标准,“人之是非,初无定质。人之是非人也,亦无定论。无定论则此是彼非,并育而不相害。无定论则是此非彼,亦并行而不相悖矣。”  为此,提出疑问“后三代,汉唐宗是也,中间千百余年而独无是非者,岂其人无是非哉?”他的结论是“咸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故未尝有是非耳。”为此,李贽宣称“然则今日之是非,谓予李卓吾一人之是非可也;谓为千万世大贤大人之公是非,亦可也;谓予颠倒千万世之是非……亦可也。”千百年来,孔子学说一直是封建道德理论的基石,李贽要不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这必然在统治阶层引起极大震动,故李贽说:“藏书者何,言此书但可自怡,不可示人,故名曰藏书也。”  在《藏书》中,李贽对盲目推崇圣人之言的儒学教条进行抨击,而对敢于舍孔子之法者大加赞赏。如班固以“是非颇谬于圣人”为依据攻击司马迁的《史记》,李贽就在《司马迁传》后评论道:“不是非谬于圣人,何足以为迁乎?”“夫按圣人以为是非,则其所言者,乃圣人之言也,非吾心之言也。”在《王通传》中,驳斥隋代王通主张的周公之礼乐治天下为“一步一趋,舍孔子无足法者。”在《德业儒臣前论》中他还嘲笑宋代理学家妄自尊大,以为孟子以后,道统断绝,只有他们能够越千年而接续孟子,而实际上“宋室愈以不竟,奄奄如垂绝之人。”  而在《汉孝宣皇帝纪》中,记载了汉宣帝和身为太子时的元帝之间的一次意见不合。元帝“柔仁好儒。见宣帝所用,多文法吏,好以刑名绳天下。”大臣杨恽、盖宽饶等,坐刺讥辞语而诛。尝侍燕,从容言曰:‘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李贽对宣帝断言“俗儒不达时宜”的言论大为赞叹,称之为“千古不易之谈”,这是与传统的道学观念迥异的,是对僵死的、空洞的儒学教条的有力抨击。  李贽在《藏书》中宣扬了自己的观念。认为衡量历史人物的标准应该是这个人的实际成就和才干,而不是传统的道德教条,这实际是明代社会功利思想的反映。从新的标准出发,李贽对千百年来的历史人物重新做了评估和分类。如历来被认为是“草寇”的陈胜、项羽、公孙述、窦建德、李密等人堂而皇之地列入了《世纪》里,与唐太宗、汉武帝等并列。对他们的评语,也自有不同,如称誉陈胜“古所未有”、项羽“自是千古英雄”,秦始皇“自是千古一帝”,而汉惠帝仅作附录,说他“无可纪”等,表现出对传统学说的否定。李贽还在许多评论中表现了同样的思想倾向。如《大臣传》中《容人大臣传》末评论:“后儒不识好恶之理,一旦操人之国,务择君子而去小人,以为得好恶之正也。夫天有阴阳,地有柔刚,人有君子,小人何可无也。君子国有才矣,小人独无才乎?君子固乐于向用矣,彼小人者独肯甘心老死于黄馘乎?是皆不可以无所而使之有不平之恨也。”  对历来即有的“重君子轻小人”的说法提出质疑,认为小人亦有才,社会应该使人能尽其才,找到适合每个人的位置。又如《名臣传》中《智谋名臣论》说:“士之有智谋者,未必正直;正直者,未必有智谋。世之贵正直久矣,余谓惟智谋之士不用,而后正直之臣见,节义之行始显耳。节义者,败亡之征也,东汉之末事可见已。夫惟国家败亡,然后正直节义之士收其声名,以贵于后世,则何益矣?”不仅强调才智的可贵,更把矛头指向封建道德极为推崇的“正直节义”。认为封建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既得利益和既定秩序,刻意奴化人性,希望人们抛弃利益的追求,而去完成道德的“善”,包括所谓“正直节义”,“重君子,轻小人”,李贽旗帜鲜明地否定这种说教,认为“是亦不足贵矣。”  李贽学说的出发点是人,是人的现实的物质生活。在《德业儒臣后论》中说:“人必有私”,夫私者,人之心也。人必有私,而后其心乃见;若无私,则无心矣。如服田者,私其秋之获,而后治田必力。居家者,私积仓之获,而后治家必力。为学者,私进取之获,而后举业之治也必力。故官人而不私以禄,则虽召之必不来矣;苟无高爵,则虽劝之必不至矣。虽有孔子之圣,苟无寇司之任、相事之摄,必不能一日安身于鲁也,决矣。此自然之理,必至之符,非可以架空而臆说也。然则为无私之谈者,皆画饼之谈,观场之见,但令隔壁好听,不管脚跟虚实,无益于事,只乱聪耳,不足采也。”  明确指出人的行为的根本出发点是追求各种利益,包括物质占有、权力占有、社会地位和名誉方面的满足。李贽的学说肯定了人们作为个体存在的需要,认为人们可以而且应该凭借自身能力去获得他们所渴望得到的利益,这与孔孟之道是对立的,对要求人们放弃自我的要求去追寻所谓道德完善的封建教条产生了极大的冲击。这不仅仅是李贽一家之言,更是明代现实社会新思潮的代表,它所包含的强烈民主要求,远比顽固坚持“君子”统治“小人”的封建思想进步,尽管李贽的言论中也有许多谬误之处,但从其进步的一面来说,确有“颠倒千万世之是非”的意味,李贽是前所未有的旧意识的叛逆者。  万历三十年(1602)即李贽被逮下狱的当年,以及天启五年(1625),《藏书》二度由朝廷明令搜查烧毁,在清代仍列入《禁毁书目》。  续藏书  历史人物传记及史论著作。明李贽撰。  李贽,生平见《藏书》条。李贽死后,遗书盛行,真伪掺杂。焦弱侯收集他的遗篇,由南京王维俨印行,得《续藏书》。初刻于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续藏书》六十七卷没有《世纪》,只有《列传》,载录了自明兴至万历年间四百多个人物,都是当代之人。李维桢在序中说:“先生出入三朝,勤学好问,博古通今,所师友正人君子,故其甄别去取,若奇而亡,若严而恕,若疏而覆,若朴而藻,可谓良史。”书中人物分成两大类:功臣和名臣。其下又分门别类。功臣有开国功臣、靖难功臣;名臣有开国名臣、逊国名臣、靖难名臣、内阁辅臣、勋封名臣、经济名臣、清正名臣、理学名臣、忠节名臣、孝义名臣、文学名臣、郡县名臣等十六类。  《续藏书》继续发扬了李贽“不以孔子是非为是非”的理性觉醒。长期以来,中国封建统治阶级把孔子学说神话化为万古不变的教条,更把宋明道学家的四书五经注释尊奉为“行赏罚”的“定本”,只准信仰,不准怀疑。而李贽却以自己的见解来评定历史人物,从而对孔子学说提出了质疑。孔子说:“夫子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此常理也。”李贽则说:“然世间固有谋其政而不在其位,则常理所未有,从古之所未有,而于静诚陈公仅见矣。”陈静诚为皇上出谋划策,深得皇上恩宠,但他三番五次辞官不做,被王赞为“有志节者不以功名关怀”。李贽也盛赞他是“我朝名臣之第一人也”,把他放在卷一《开国名臣》头一篇里载录。  《续藏书》表现出对下层民众与达官贵人一视同仁的平等态度。书中不仅辑录了王侯将相的事迹,还有学士庶人、方外缁黄、庸仆妾妓等。对王侯将相并不一味褒扬,对下层民众则有赞美之意。卷七《逊国名医》和卷二十五《孝义名臣》卷中则收录了典史、举人、卫卒、戍族、和尚、佣人、补锅匠、樵夫、义倡、义仆等人物。在卷七《山西清远戍卒》末评中,李贽直言不讳地表达了赞赏之意“:此卫卒见识,胜于方正学(方孝孺)十倍”。在卷二《开国名臣・李公》末评中,他评议汉高祖“百战以取天下,年年远征,乃令■侯独守关中。数千里给饷增兵不绝,厥功大矣。且日夜惶惶,恐一言不合,一举措不慎,卒无以当上心,保首领,最后■■为民请上林空地。片语稍拂上意,然亦有何罪?而遂至械击,略不念故人勋旧之情也。谁谓汉祖宽仁大度者哉?”李贽的褒和贬,体现了“庶人可言贵,侯王可言贱”的平等。  《续藏书》在对人物秉权衡,破拘束,显微阐幽,标新领异方面与《藏书》大致相同,但唯一不同的是:扬善不刺恶,“独存其美者”。对此杨维祯说:“予谓退可以修身而畜德,则进可以尊主而庇民,谋王断国之大端,班班具在。”李贽把明太祖和汉祖比较,认为明祖更称得上宽仁大度。因为他不像汉祖那样“君逸臣劳”,而是勤劳勤政,“不敢自暇逸”。(卷二《开国名臣・李公》)但李贽也指出太祖能识人,但不会用人,且刑罚苛酷。在《靖难名臣・方孝孺》篇里指出,太祖能赏识方孝孺,“太祖岂但具有天眼,盖有法眼矣。”然而,太祖之时没有用孝孺,留之于建文,便使一个“好良臣遂成一忠臣求死耳”,实在可悲啊。  李贽指出“才者材也。材于春夏则长养,材于霜雪则摧残。人但知摧残之易,而不知长养之亦易也”。他批评太祖“以神武定天下,非不时时招贤纳士,而一不当则斥,一得罪则诛,盖霜雪之用多,而摧残之意亦甚不少。”等到建文“专一煦以阳春”,孝孺“是以四年之内,成仗义死节之臣耳。”不过,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仅靠尽忠死节之人是不行的,“然在建文但可谓能长养死难之人材,而不可谓能长养辅弼之人材也。使建文果能长养辅弼之人材,则何难可死乎?我成祖又安能成一统之大业乎?”  对“忠”这种观念,李贽有独到的看法。卷七《逊国名臣・程公・高公》篇里,记载了编修程公和御史高公不同的效忠法。程公在“靖难”后,对建文帝说“天数已定,唯有出走免难耳”,并找来僧人为帝落发,乔装出逃。程公伴随建文左右,每当遇险时,就以智术使其脱险。一直跟随了数十年。而高公在“靖难”后,穿着丧服,大哭着去见燕王,出言不逊,触怒皇帝,于是全家抄斩,没收家产,亲戚全部发戍边疆。最惨的是他的祖坟被挖开,祖先的骨骸被混在犬、马骨头中一起焚烧扬飞。对此,李贽评价说,高公以死为贵,程公以智免为贵,两种忠好像不同。其实,高公死忠是忠,程公跟随皇帝逃难几十年,忘家忘亲忘身之忠也是忠,而程公之忠才是“人臣之大忠也”。李贽的看法“是何心之最忠?虑之最远,所全最大也。”  李贽还阐述了对“孝”的看法,认为“若欲尽孝,自不宜出仕。既出仕,籍君养亲,又持终丧之说以买名,皆无廉耻之甚者。苟在朝不受奉,不与庆贺,不穿吉服,日间入公门理政事,早晚焚香苦临,何曾失了孝道?况忠以事君,敬以礼国,委身以报应,忘私忘家又忘身,正孝之大者。”尽孝不在形式,“而必以区区庐墓哭泣,乃为孝邪?”李贽也推崇“忠”、“孝”,二者之间取舍,尽忠乃至孝;而忠与不忠,不在追求死忠的名节,如果苟活之,能为所忠之人或事谋取更大利益才是真正的忠。  《续藏书》因为是写当代人、事,难以纵横议论,措辞较委婉,且多益美之辞,与《藏书》有明显差别。  《续藏书》与《藏书》等同时被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