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李贽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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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7~1602)明代思想家。福建泉州晋江人,号卓吾,一号宏甫,别号温陵居士。晚年寓居湖北麻城龙潭湖上的芝佛院,因又号龙湖叟。曾任南京刑部员外郎和云南姚安知府,最后忿然弃官,专事讲学和著书。主要者作有《藏书》、《续藏书》、《焚书》、《续焚书》等。平生反对封建名教和儒学正统,非孔非圣,追求社会平等、男女平等和个性解放,因此遭到封建卫道者们的排斥,被目为“异端之尤”,其著作被列为禁书,“尽行烧毁”,甚至在76岁时被加上“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罪名,逮捕入狱而死。 李贽的思想反映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封建士大夫中向封建专制统治和儒学正宗挑战的反叛和斗争精神。基于这种精神,在法律观点上,他主张顺应人们个性的自由发展,打破德礼和刑政等人为的干涉和束缚,认为天下的人原本是各得其所的,现在不得其所,是“贪暴者扰之而仁者害之”的结果;标榜“仁义道德”的统治者害怕不得其所的人们越轨,便用“德”、“礼”来规范人们的思想,用“政”、“刑”来限制人们的行动。在他看来,刑罚或者法律的作用,无非是以约束和强制的手段来求得社会的整齐划一。但由于“天下至大”、“万民至众”、“物之不齐”又是普遍的情况,因而即使有“条教之繁”,“刑法之施”,也是不能达到预期目的的。所以,“善为天下者不治天下”,而只应“以人治人”,也就是“各从所好”,“各骋所长”,使“人人自治”。做到了“人人自治”,就会“不待禁而止之”,“条教禁约,皆不必用”;刑罚当然也就失去作用了。这种思想虽然不切合实际,但具有反对封建专制统治和儒学正统的意义。生平编辑本段 李贽出生在一个回教徒的市民家族。原籍河南,原姓林,名载贽。元朝以后迁来福建。三世祖因反对封建礼教,得罪林姓御史,被扣上“谋反”罪名,为避祸改姓李。李贽幼年丧母,随父读书,学业进步迅速。自幼倔强,善于独立思考,不信回教,不受儒学传统观念束缚,具有强烈的反传统理念。他在社会价值导向方面,批判重农抑商,扬商贾功绩,倡导功利价值,符合明朝中后期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要求。

李贽12岁开始作文,反对孔子把种田人看成“小人”。26岁中举人 。30岁至45岁为官,先后任河南辉县教谕、南京国子监博士、北京国子监博士、 北京礼部司务、南京刑部员外郎和郎中,最后出任云南姚安知府。

万历九年(1581年),李贽从云南辞职回加到湖北黄安,住在朋友耿定理家,撰写一些读史的文章,并教授耿家子弟。万历十二年耿定云世,他移居麻城。第二年派人送家眷回泉州,自己一人住在麻城龙芝佛院,致力于读书、讲学和著述,历十多年,完成《初潭集》、《焚书》等著作。收入《童心说》、《赞刘谐》、《何心隐论》及与道学家耿定向反复论辩而撰写《答耿中丞》、《答耿司寇》等书答、杂述、读史短文和诗共6卷。揭露道学家们的伪善面目,反对以孔子的是非观为是非标准,批判的锋芒直指宋代大理学家周敦颐、程颢、张载、朱熹。

李贽倡导绝假纯真、真情实感的“童心说”。李贽在麻城还多次讲学,抨击时政,针砭时弊,听任各界男女前往听讲,并受到热烈的欢迎。万历十六年(1588年)夏天又剃头以示和鄙俗断绝。这对传统思想造成了强烈的冲击,被当地的保守势力视为“异端”、“邪说”,群起围攻,要把他驱逐出境。李贽旗帜鲜明宣称自己的著作是“离经叛道之作”,表示:“我可杀不可去,头可断面身不可辱”,毫不畏缩。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李贽应巡抚梅国桢之请往山西大同,著《孙子参同》,修订《藏书》。秋,到北京,住在西山极乐寺,撰成《净土诀》,次年春天到南京,将自己的零星著作汇成《老人行》,并再度研究《易》,撰写《易因》,最后编订其巨著《藏书》。《藏书》共68卷,系纪传体史论,论述战国至元亡时历史人物约800人,对历史人物作出了不与传统见解苟合的评价,旨在反对儒学。如他赞扬秦始皇是“千古一帝”,武则天是“政由己出,明察善断”的“圣后”。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在山东济宁编成《阳明先生道学抄》、《阳明先生年谱》。

万历三十年 (1602年),礼部给事中张问达秉承首辅沈一贯的旨意上奏神宗,攻讦李贽。最终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罪名在通州逮捕李贽,并焚毁他的著作。李贽入狱后,听说朝廷要押解他回福建原籍,他感慨地说:“我年七十有六,死以归为?”于是愤而以剃刀自刎。死后,马经纶把他收葬于河北通州北门外马寺庄迎福寺侧,今墓地尚在。

李贽的一生充满着对传统和历史的重新考虑,这也是明朝后期社会思想变革的一个聚焦般的体现。

李贽(1527年十月廿六-1602年三月十六),明朝晋江(今福建泉州)人。回族,六世祖母系为波斯女子,初姓林,名载贽,后改姓李,名贽,字宏甫,号卓吾,又号温陵居士,是明朝颇有影响力的儒学大师,思想家、史学家和文学家。
李贽幼年丧母,随父读书,学业进步迅速。自幼倔强,善于独立思考,不拘泥于回教,不受儒学传统观念束缚,具有强烈的反传统理念。他在社会价值导向方面,批判重农抑商,扬商贾功绩,倡导功利价值,符合明中后期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要求。 李贽以孔孟传统儒学的“异端”而自居,对封建的男尊女卑、假道学、社会腐败、贪官污吏,大加痛斥批判,主张“革故鼎新”,反对思想禁锢

初姓林,名载贽,后改姓李,名贽,字宏甫,号卓吾,又号温陵居士。李贽一生曾用过的名号众多,还有笃吾、百泉居士、宏父、思斋、龙湖叟、秃翁等。 李贽为泰州学派的一代宗师,创始人是中国明代学者王艮,属阳明学派的分支,被称为“左派王学”。李贽自幼倔强,善于独立思考,不受程朱理学传统观念束缚,具有强烈的反传统理念。他在社会价值导向方面,批判重农抑商,扬商贾功绩,倡导功利价值,符合明中后期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要求。其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