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的哲学是否等同于正确的哲学?
虽然,我们人类的认识是从模仿现象开始的,但导致人类的认识产生质的飞跃,却是由超越现象的抽象思维实现的。由于现象呈现出来的是它们各自分立的不同,而认识的实质则是要找出现象之间的内在联系。因此,需要我们探寻隐藏在现象背后的原因。
于是,人类运用演绎法,提出公理和假设,建立关于世界演化的物理机制,从而使不同的现象仅只是该物理机制在不同的极限情况下的不同反映。由此,使我们获得了统一的认识,将各种不同的现象有机地联系了起来。
然而,面对同样的现象世界,可以有多种公理和假设,即存在着不同的物理机制。如何解决选择的问题,数学、逻辑和实验都是帮不上忙的,需要发挥我们的主观能动性,其属于哲学的问题。通俗地说,凡是追根溯源的问题都属于哲学的问题,需要我们从整体的和谐出发,给出当下最为适宜的答案。
科学哲学只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其主要解决认识的本质问题,即我们人类的认识与认识的对象究竟是何种关系?
一维认识观包括唯物论和唯心论,它们的共同特点是不承认认识与认识对象发生了质的变化,它们都认为人类的认识只是对认识对象的摹写与反映。反映的对象是客观世界还是主观世界,决定了一维认识观是唯物论还是唯心论。
这种一维认识观,还留有模仿现象的痕迹,比较直观和简单。然而,细究起来,却是存有疑问的。比如,如果是客观的反映,就存在着对错的问题。如何证明认识的正确呢?数学和逻辑的证明是不充分的,它们需要有认识的前提。而实验的验证只具有相对性,其只能在不同的理论中选择相对有效的理论。
因为,实验离不开理论的设计、解释和统计。而且,实验是理想的,现实却是复杂的,两者存在着未知因素的差异。此外,我们人类的认识并不是收敛的,其并没有不断地逼近某一个认识的极限。虽然,所有的理论在一定的范围内都是有效的,但却仍难免会被完全不同的理论所取代。
因此,我们人类认识的本质是人与自然界的相互作用,科学理论只是相对于已知的现象关于自然界的同构系统。相对于局部的现象,理论与自然界是不可分辨的;但是,两者的结构却并不相同,它们只是同构的关系。因而,一旦发现了新的现象,就需要我们构建新的同构系统。例如,同样是计时的手表,有机械和电子之分,两者的结构是不同的。在高温的环境下,电子表会走时不准,从而显现出了它们的差异。
因此,二维认识观可以规避数学、逻辑和实验的局限性。该观念不再追求认识的绝对性,从而不存在理论正确与否的真假问题。我们只需要根据不同理论的认识效率,来选择和评判理论。于是,我们人类认识的进步,并不是不断地逼近真相,而是不断地扩大人与自然界的相互作用,不断地实现认识效率的最大化。
所以,科学理论更替的本质,是由认识效率高的理论取代认识效率低的理论。因此,我们人类认识的实质,是讲故事,用自己编造的故事(理论)来比喻现实的客观世界。所以,理论仅只是人类认识的工具,而并不是认识对象的复制品。
总之,科学哲学解决的是认识与认识对象关系的学问。认为两者在本质上相同的,是一维认识观;认为两者具有本质不同的,则是二维认识观。前者受困于认识的真伪,而后者则追求认识效率的提高。因此,科学哲学并不是正确的哲学,其只是关于认识正确与否的哲学,是关于科学本质的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