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让我纠结的哲学问题
唯物主义者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是,承认世界的本质是物质,世界上先有物质,后有意识,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的根本观点是,认为世界的本质是意识,不是物质决定意识,而是意识决定物质。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根本观点的分歧,是围绕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而形成的。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它不仅是所有哲学必然遇到的问题,而且是所有哲学必须首先回答的问题。物质和意识究竟哪个是本原,物质和意识究竟谁决定谁,是哲学基本问题最重要的方面,对这一方面回答的不同哲学的性质就不同。哲学的基本问题,也是实际工作中的基本问题,真正承认物质是本原、物质决定意识,那就是要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唯物主义的发展】朴素唯物主义又称自发的唯物主义。产生发展于古代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在其萌芽时期就十分自然地把自然现象看做是无限多样性的统一,并且在某种具有固定形体的东西中,在某种特殊的东西中去寻找这个统一,如古希腊哲学家泰利斯认为,万物产生于水,并经过各种变化之后又复归于水。朴素唯物主义往往和朴素辩证法结合在一起,中国古代唯物主义在把五行当做世界的本原时,还以它们之间相生相克的关系来说明世界的联系和发展。朴素唯物主义是依据直观经验和比较粗浅的自然知识所作的理论概括,缺乏一定的科学论证和严密的逻辑体系,带有一些猜测的成分。因此,它有直观性的特点。唯心主义(idealism)哲学上的两大基本派别之一,与唯物主义对立的理论体系。在哲学基本问题上主张精神、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即物质依赖意识而存在,物质是意识的产物的哲学派别。旧译观念论。蒙昧时代的灵魂不死的观念和万物有灵的观点,隐含着精神可以脱离物质的臆想,是唯心主义的萌芽,哲学唯心主义是在生产力的发展造成了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剥削阶级中的一部分人有闲暇专门从事智力活动的时候产生的。[编辑本段]广义唯心主义对praktisch-idealistisch的翻译和诠释中可知,唯心主义并不是哲学领域里独有的现象。那么,这个“实践的唯心主义”是如何定义的呢?它与哲学唯心主义的关系又是怎样的呢?马克思在《费尔巴哈》中的另一段话为此提供了一个基本的线索:对现存经济界限的这种唯心主义的表达(idealistische Ausdruck),不仅仅是纯粹理论上的,而且也存在于实践的意识(praktische Bewuβtsein)当中;就是说,使自己获得独立并同现存的生产方式对立的意识,不仅构成宗教和哲学,而且也构成国家。这里,人们的社会意识被分成两大类:实践的意识和理论的知识。公共权力或国家被归之于实践的意识。这个分类对于扩展唯心主义这一概念至关重要。因为,既然公共权力的一般本质是意识,那么,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它就可能变成唯心主义化的权力――国家。唯心主义的概念只有对于意识这种第二性的事物才是有意义的。根据这段话所蕴含的广义唯心主义的定义,与哲学唯心主义定义中的“存在”(自然界)相当的角色是“经济界限”(社会化的自然),也可称之为“社会存在”;而与“思维”(精神)相当的是“意识”,包括理论的意识(如哲学)和实践的意识(如社会权力)。可以看出,这个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关系,与狭义的唯心主义定义中思维对自然存在的关系在结构上相似,即广义的关系是对狭义的关系的扩展。因此,可以用这个扩展了的思维对存在的关系来定义不同形式的唯心主义。不难设想,在这个广义的关系中,如果意识的任何一个分支脱离了客观存在,即实现了“自我独立”,把自己设想为第一性的东西,便构成了意识对存在的“唯心主义表达”:或者是理论上的唯心主义,如哲学;或者是实践上的唯心主义,如国家。前者是我们在狭义的定义中已经熟悉的,而后者正是广义的定义所要规定的。总之,实践的唯心主义就是“主张”实践的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那种唯心主义。这个自以为能够决定社会存在的“实践的意识”即国家。由于这个概念对我们来说还比较陌生,因此,在对它的理解上还有一些难点有待澄清。例如,实践的唯心主义究竟是如何“主张”社会权力为第一性的呢?是否由当权者在群众集会上大声宣布:“公共权力决定社会生活”,这个权力便唯心主义化了呢?果真如此,政治唯心主义同哲学唯心主义就没有任何区别了。要弄清楚二者的区别(以及联系),又涉及到被唯心主义的抽象定义所掩盖着的具体内容到底是什么这一重要的问题。原来,当实践的唯心主义“主张”公共权力为第一性事物的时候,并非象哲学唯心主义那样以纯粹理念为中心(本体)来构造一个哲学思辨的体系,从而用抽象概念的语言来说出其唯心主义;实践唯心主义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它以公共权力(实践的意识)为中心来构造一个政治统治的体系,进而用政治行动的语言来“说出”其唯心主义。这意味着,作为实践的意识,国家权力既是意识的主体,又是行动(实践)的主体,一身而二任。该权力的行动指南是某种由悠久的掌权经验积淀而来的政治本能,使得它在能够理论地编造出“公共权力是第一性的”这一信条之前,就早已经在本能地如此行动了。至于如何从理论上来为这个原始的、粗俗的唯心主义辩护,那是很久以后才产生的哲学唯心主义的任务。可见,实践的唯心主义是理论的唯心主义之祖。从实际操作的角度看,构造一个哲学思辨的体系,词语概念和思辨技巧是基本的要素;但是,要构造一个政治统治的体系,不仅需要武装的人们,而且也需要物质性的附属物,即监 狱和各种强制机关。维持这些统治要素的开销是很大的。于是,全体社会成员便被强行征收所需要的财物,这就是捐税。作为整个社会生活都必须为之低头就范的统治费用,捐税的出现是公共权力唯心主义化的基本标志。表明,以国家形式出现的公共权力已经凌驾于整个社会生活之上而独立,变成了虚假的第一性的东西。随着这个政治统治体系的发展扩大,甚至连捐也不够用了,国家便发行期票,以国债的方式借款。再接下来,更有那纯属国家单方面行为的赤字预算,卯粮寅吃……与此同时,当政府官员的薪金不够用时,损公肥私,贪污受贿便在所难免。上述丑行和腐败之所以产生,从当事主体这方面剖析,就在于他们的行为始终是以此类逻辑为基础的:国家权力是至高无上的万物主宰,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因而,整个社会生活都应该围绕着这个高高在上的统治权(实践的意识)来旋转,服从于它的巧取豪夺。这个头足倒置的逻辑清楚地说明,复合词“实践的唯心主义”中的基础词“唯心主义”指国家权力对社会生活的经济剥削和掠夺;而限定词“实践的”则指用以维护这种剥削掠夺的手段是某种具有普遍形式的强制力量(注:实践不但具有普遍性的品质,而且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质。即有组织的暴力,阶级的暴力。[编辑本段]历史起源从实践唯心主义如前所述,实践的唯心主义是作为“实践的意识”的社会权力对于一定经济基础的唯心主义表达。马克思把这个经济基础称之为“现存的经济界限”、“现存的生产方式”,或“市民社会”。追溯这些物质基础的形成和发展,是理解实践的唯心主义这一概念的前提;而劳动的分工则是问题的关键之所在。(注:以下的历史描述请参阅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法兰西内战.反杜林论.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分工是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反过来,分工又成为社会前进的基本动力。最初,只有以男女的自然条件为基础的一些简单分工。随着经济生活的扩展,工商业劳动逐渐从农业劳动中分离出来;后来,又出现了商业劳动同工业劳动的分离。这样,以农业生活为自然前提,以工业和商业生活为主要内容的经济活动,便构成了市民社会的基本面貌。此外,在工业和商业各自的领域中,又有许多具体的分工。另一方面,由不同的分工部门组成的市民社会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这就是说,分工也就意味着必须有某种公共机构来管理、协调不同的分工部门,维护社会生产和生活的秩序。这个基于社会共同利益的管理机构,即是国家权力的萌芽。公共权力固然是由劳动的分工所造成的市民社会共同利益的反映;然而,作为不同的分工部门的协调者、管理者和集体安全的保卫者,这个公共权力机构本身就是一个全新的社会分工部门。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这个新部门也在扩展:在量上越来越大型化,在质上越来越独立化。表明,一个与市民社会相分离的专职权力机构正在形成。与此同时,社会生活和公共事务的日益复杂化,产生了对相关知识和技能(如书写,测量,计算等)的需要。于是,从作为“实践的意识”的管理部门中,分化出来一些专门从事“纯粹的意识”的子部门。至此,劳动的分工走到了一个质的关节点,出现了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完全分离的社会大分工。经过这个分工,原来站在社会之中行使社会公共职能的那一部分人脱离了直接的物质生产,开始站在社会之上,专门从事经济生活的领导、社会秩序的维护和科学艺术的创造等属于精神生产的活动。这部分人便成为社会的统治阶级。其余的大多数人则继续停留在物质生产的各个部门,用生命的大部分时间来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以保证除了生产出维持自身的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外,还要生产出维持精神生产的部门生存所必需的劳动产品。这些人数众多的社会成员便沦为社会的被剥削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社会大分工,造成了极为重要的历史后果:在精神劳动(或意识生产)的若干分支机构中,执掌公共权力的那个部门通过对权力的篡夺,率先演变为凌驾于社会之上的独立机构,把对社会的领导变成了对群众的经济剥削;并动用军队、警察和监狱等暴力工具来保卫这种统治阶级的私利。这样一来,在公共权力(实践的意识)和市民社会(经济基础)之间的关系上就产生了一种头足倒置的怪现象:本来是第二性的、作为社会公仆的公共权力由于把自己的利益置于整个社会的利益之上,从而将自己变成了虚假的第一性事物,变成了社会的主人。这个利用组织化的暴力作为其生存手段的唯心主义就是国家,即剥削阶级用来保卫自己的经济利益的暴力机关。可见,“实践的唯心主义”这一概念深刻地揭示了国家本质。[编辑本段]基本类型主观唯心主义 唯心主义哲学的基本形式之一。主观唯心主义把个人的某种主观精神如感觉、经验、心灵、意识、观念、意志等看作是世界上一切事物产生和存在的根源与基础,而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则是由这些主观精神所派生的,是这些主观精神的显现。因此,在主观唯心主义者看来,主观 的精神是本原的、第一性的,而客观世界的事物则是派生的、第二性的。主观唯心主义必然导致荒谬的唯我论,因为它把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看作是个人自我的主观精神的显现和产物,实际上就是认为世界上 的一切事物都只能存在于个人自我的主观精神之中,没有个人自我的主观精神,也就没有世界上的事物。中国宋明时期的陆王学派所谓的“心即理”、“吾心即是宇宙”、“心外无物”、“心外无理”,英国贝克莱的所谓“存在就是被感知”、“物是观念的集合”等观点,就是有代表性的、典型的主观唯心主义和唯我论观点。客观唯心主义客观唯心主义是唯心主义哲学的两种基本形式中的一种。客观唯心主义认为某种客观的精神或原则是先于物质世界并独立于物质世界而存在的本体,而物质世界(或现象世界)则不过是这种客观精神或原则的外化或表现,前者是本原的、第一性的,后者是派生的、第二性的。中国宋代程朱理学的“理”,古希腊柏拉图的“理念”,德国黑格尔的“绝对观念”,就都是这种作为世界本体的客观精神或原则。客观唯心主义的所谓客观精神或原则,实际上是把人的思维或一般概念加以绝对化的结果,
我用自己话简单说一下吧,唯物认为物质为本源,一起以此为出发,更注重物质对人生的基础作用,如:爱情是需要面包来供养的。。。相反,唯心注重精神追求,认为人生的起源与目的都在于追求精神上的满足。。。至于存在主义,人生意义不好说,存在主义以人为中心、尊重人的个性和自由,认为人是在无意义的宇宙中生活,人的存在本身也没有意义,但人可以在存在的基础上自我造就,活得精彩。爱情观不分类别,因人而异,跟上面道理有想通之处。现在唯物唯心的理解基本很接近了,都有可取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