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荷载的基本风压怎样取值?
荷载规范规定,基本风压应按规范附录中给出的50年(n=50)一遇风压采用,但不得小于0.3 KN/㎡,对于高层建筑、高耸结构以及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其他结构,基本风压应适当提高,并应由有关的结构设计规范具体规定。
对于特别重要的高层建筑,目前尚无统一明确的定义,一般可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和安全等级确定,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的或安全等级为一级的高层建筑可认为是特别重要的高层建筑。
对风荷载是否比较敏感,主要与高层建筑的自振特性有关,如结构的自振频率和振型等。对于前几阶振型频率比较密集和振型比较复杂的高层建筑结构,高振型影响不可忽视,因此应适当提高风压取值。为了便于执行,《高规》说明指出,一般情况下,房屋高度大于60m的高层建筑可取100年一遇的风压值;对于房屋高度不超过60m的高层建筑其风压值是否提高,根据结构的侧向刚度确定,侧向刚度较大的就不用提高。
对房屋相互间距较近的建筑群,由于旋涡的相互干扰,房屋的某些部位的局部风压会显著增大,设计时宜考虑其不利影响。群体效应情况比较复杂,荷载规范未给出具体计算方法,一般可将风荷载体型系数进行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