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原因
1、没有行业准入门槛,生产经营者良莠难分,特别是原来食品免检制度的存在,放任企业胡作非为,留下了诸多监管空白。加上目前我国的法律对于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较轻,不痛不痒的起不到“杀鸡儆猴”的效果,现在我们是“拔鸡毛给猴子看”,企业的违法成本太低,这使得许多企业存在侥幸心理。 2、多头监管,执行不力。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一种“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模式,导致食品安全管理出现条块分割、沟通不畅。由于这些部门管理体制不同,人、财、物的主管部门各有其主,因此,“机构云集”增加了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难度。多个部门监管一个方面的事务往往需要政府协调,提高了管理成本,降低了管理效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卫生部分分合合的历史表明,国家建立独立食品安全监督部门的思路似乎并不十分清楚,这不仅影响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效力,更造成了问责不明确的弊病。 3、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与国际标准不能接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结构设计不够合理,对标准的深人研究不够,部分标准的实施较差,甚至强制性标准也未得到很好的实施等。 4、政府监管食品安全需要运用法律法规及相应的政策工具,目前政策法规不健全,无法做到法规化,制度化,缺乏长效机制。面对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是往往采取“救火”式的治理,哪里发生问题治哪里,事情过后“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从而导致制假售假屡治不绝,屡禁不止,甚全有愈演愈烈之势。 5、财政投入不足,检测机构资源配置不合理。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不足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国家财政投入的不足,引发了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国家急需的部分检测项目能力不足。如食品中不明有毒有害物质的鉴定技术、违禁物品、 激素、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二恶英、疯牛病的检测、 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评价等,监督检验能力与国际水平差距逐渐加大,制约了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水平的提高。二是利益驱动导致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产生偏差。如有的执法机构偏重于有经济利益的执法行为,以罚代刑、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监督执法工作时紧时松,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有的甚至为不法经营者充当保护伞。三是基层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设置和技术人员配备不能适应监督工作开展的需要。 6、食品生产和经营者诚信缺失,道德观扭曲。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眼睛盯着的只有钱,丧失道德底线,他们当中的很多人不顾法律禁令,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屡禁不止。目前,不管政府部门还是消费者掌握企业食品卫生质量的信用状况难度很大,很难起到消除信息不对称、鼓励守信者、打击遏制失信者、追溯责任、形成诚信经营氛围的作用。
(二)现阶段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1、全球食品安全形势十分严峻。近几年,影响人类食品安全的恶性事件频繁发生。继日本、欧洲、美国 “二恶英”和大肠杆菌污染事件后,1996年在英国又发现了疯牛病,1997年专家预计疯牛病在人类发病流行巅峰大约是在2015年;2003年冬至2004年春,泰国、越南、中国和日本等国家相继爆发了禽流感,给养禽业造成了巨大损失,越南、泰国多人受到感染,并发生了死亡事件,引起了全球的高度关注;农药和兽药残留、化学污染物造成广泛的食品污染,对人体健康具有长期和潜在的危害;转基因食品安全性也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2、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1)农产品污染现象严重。具体表现为:第一,农作物中化肥、农药残留量超标现象十分普遍我国是世界上化肥农药使用量最大的国家,氮肥和农药单位面积用量分别为世界水平的三倍和两倍。由于我国农业生产未实现集约化模式,先进的生产技术还未普及,造成农作物化肥、农药施用量超标十分严重,这些超标的有害物质残留在农产品中,就成为人体健康的隐形杀手。2001年6月13日,广东省中山市78人因食用了含有大量有机磷农药残留的空心菜而食物中毒。第二,抗生素、激素的滥用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我国大部分地区种植蔬菜时,为了提高产量、缩短生长期,大量使用激素类农药;在养殖业中使用抗生素、激素来增加禽、畜、水产品的产量。导致蔬菜以及禽、畜、水产品受到抗生素和激素的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2000年1月,浙江省发生的63人瘦肉精食物中毒事件就是滥用抗生素所致。第三,食品加工过程中病原微生物污染严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落后,食品行业卫生条件和管理水平不高,市场经营还未形成规模,手工作坊式的加工企业非常普遍。这些企业设备落后、卫生状况差,在加上对加工人员管理不严格,极容易造成微生物污染食品的情况发生。我国每年向卫生部上报的数千人食物中毒中,大部分均是微生物污染引起的。第四,禽、畜、水产品受重金属污染严重由于我国江河、湖泊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再加上工业废水、城市污水与垃圾未妥善处理就用于农田灌溉和施肥,就使重金属进入农牧业环境,造成农作物污染,并通过食物链污染禽畜产品。而利用受到重金属污染的水源生产的水产品也受严重污染。(2)劣质原料、有毒物质及食品添加剂污染现象严重第一,劣质原料制造的食品严重损害人体健康我国食品行业管理水平落后,许多非法厂商利用劣质原料生产食品,逃避卫生检疫。这些食品流入市场后给人们的健康极大的隐患。如许多地方都有用“地沟油”制造油炸食品的窝点,由于这些窝点设施简单、易隐蔽、易搬迁,给执法人员的查处工作造成障碍。第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在食品中添加有毒物质的现象屡禁不止有许多违法厂商在食品中了滥用食品添加剂 ,违反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可供食品加工用的添加剂品种及其用量和在产品中的残留限量。例如在饮料中超标使用化学合成甜味剂。最近发生的“苏丹红”事件就是在食品中非法添加有毒物质的典型事例。第三,转基因食品安全性急需法律保障随着生物技术的迅猛发展,转基因食品已经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如日常使用的大豆、大豆油、菜籽油、蔬菜等的转基因品种已经非常普遍。目前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问题主要集中在对人的健康和人类的生态环境的影响上,尽管尚无确切证据证明其对人体的危害,但也没有证据证明对于人体没有毒副作用。从国内研究来看,转基因食品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潜在危险:可能损害人类的免疫系统(标记基因);可能产生过敏综合症;可能对人体有毒性;对环境和生态系统有害;对人类和人体存在未知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