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存在哪些问题
食品安全法实施即将满一年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还需加快完善
二是食品检验检测能力严重不足,食品检验制度在透明和监督方面有一定的缺失。
三是基层监管执法能力薄弱
四是违法犯罪行为追究困难
五是食品生产监管仍然面临困境。
六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尚有待完善。
七是食品召回制度实施中有一定困难。
八是假一罚十往往不足以弥补消费者损失。
而且对于公安机关人员来说由于食品安全法实施时间不长,一些配套的执法机制、执法制度、执法力量等尚未及时跟进到位,工作中还面临着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比如,由于缺少配套条例和具体裁量标准,对一些严重违法情形适用行政拘留的手段运用不够;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主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比例还有待提升;具体执法办案实践中鉴定机构难找、鉴定意见难出、鉴定周期过长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突出,涉案物品处置难问题还普遍存在;公安机关专业侦查力量不足,发现打击能力还不适应,等等。
建议:
一、更新监管理念,提高执法能力
二、完善执法细则,综合执法,尽快出台具体实施条例,进一步细化裁量标准,切实用足用好必要的行政拘留等手段
三、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四、加强地方监管力度
五、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建立全面、系统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六、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分段监管工作中的协调与配合。
七、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实时录入行政处罚信息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信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降格处罚等问题
八、进一步畅通鉴定检测绿色通道,明确涉案物品处置的主体责任、处置程序,为案件侦办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有效保障;四是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犯罪专业侦查力量建设,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强化装备经费保障,着力提升打击食品犯罪的专业化水平。
不过总体来看,我国的食品安全已经达到一个相当好的状态,这是毋庸置疑的。不管是从国际横向比较,还是从中国的发展纵向比,都有很大进步。《食品安全法》的实施表明了我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决心与信心,是我国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崭新起点,要真正实现并保障全国人民的食品安全,还需要社会的齐心协力,相信在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食品安全法一定能够得到切实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