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日常生活中的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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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卫生是指食品中不应含有可能损害或危及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因素,这些因素可能导致消费者急性或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或产生危及消费者和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如何防止食品安全

生活中要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一定要从根本着手,从原料生产---生产部门---质量检测---出厂销售,都须环环把关,决不能容许半点差错,一个环节出错都会造成严重的效果,而购买者(消费者)也须注意在商品的选择一定要认明该产品的制造厂家、清晰的地址、生产日期等等。

从行政管理上防止:
1.加强食品安全立法工作;
2.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3.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科技水平;
4.加强食品安全执法力度;
5.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主动性;
6.不断提高消费者对哦食品安全的意识与鉴别能力。

预防食品风险隐患要做到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防范措施: 1、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合法、有效、完备的营业手续。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诚信经营,公平交易,对销售的食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主动履行食品质量安全责任。 2、慎重选择商品供货商,保证进货商品质量,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从无合法经营资质的供货商进货。 3、认真履行进货检查验收责任,对供货商应当进行全面细致的资质调查,审核其是否持有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工商税务合法手续以及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符合条件的证明文件(进口食品需进关检疫证明),对进店商品的标识、成份、质量、出厂检验证明,安全使用期等进行审核,认真把好食品质量验收关。 4、索取检验报告,向供货商索要新品进店产品生产批次符合要求的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以后商品进店时,要根据工商部门的要求,采取一票通形式进店。所有供货商必须每年提供有效的证件(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和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一次。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食品不得销售。 5、建立进货台帐,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保质期、生产日期、产品等级、供货商,供货商工商注册号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把进货台帐,每星期导入工商部门的电子监管系统,便于工商部门的监管。进货台帐和销售台帐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6、定期检查产品的保质期,责任到人。对保质期在1年以上(含1年)的商品临近保质期为45天。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商品临近保质期为30天,保质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商品临近保质期为320天,保质期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商品临近保质期10天,保质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商品临近保质期为2天,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商品临近保质期为1天,立即下货架,停止销售。外包装有破损的,变质等情况,下货架停止销售。夏天、梅雨天等特殊情况下,由部门经理组织员工对敏感商品,易变质商品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上述情况,立即下货架,停止销售。对保质期30天以内的商品和季节性商品,要重点检查,做到每日二次,发现上述情况,立即下货架,停止销售。保质期过半的商品不应上货架销售。对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没有退货的,设立临近保质期商品专柜. 7、保持经营场所的整洁,注意商品卫生和货架卫生。维护良好的店容店貌,努力创造安全,舒适的店堂购物环境。 8、明示商品质量状况,正确使用商品价签,如实标明商品名称、规格、条码、价格、产地、商品等级等信息。涉及企业和商品广告宣传的要实事求是,符合广告法等法律要求,禁止发布虚假广告。 9、对不合格食品要主动撤柜,一旦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要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工商部门报告。 10、对过期不合格食品,要主动销毁,不退回供货商,不得改头换面重新上市销售。 11、实施无理由退(换)货,在合理期限内,消费者能够提交购货发票或消费凭证,并且所退(换)的商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质量要求的,应予全额退款或者予以更换。对消费者涉及商品质量的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无理拖延和故意拒绝。 12、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起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防食品风险隐患要做到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