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具体是什么?

bdqnwqk9个月前学者16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董仲舒建议汉武帝实行的统治政策。所谓的“罢黜百家,表章六经”、“推明孔氏,抑黜百家”指的就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前者是后者的别名。是董仲舒于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提出,在汉武帝时开始推行。《董仲舒传》中记载了董仲舒提议的原话为“推明孔氏,抑黜百家。”在《武帝纪赞》中,记载了汉武帝的做法是“罢黜百家,表章六经”。该思想,已非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家思想原貌。而是掺杂道家、法家、阴阳五行家的一些思想,体现了儒家思想的“兼容”与“发展”特性,是一种与时俱进的新思想。它维护了封建统治秩序,神化了专制王权,因而受到中国古代封建统治者推崇,成为两千多年来中国传统文化的正统和主流思想。董仲舒指出的适应政治上大一统的思想统治政策,很受武帝赏识。

儒术完全成为封建王朝的统治思想,而道家等诸子学说则在政治上遭到贬黜。 [1]  [2-3]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西汉武帝实行的封建思想统治政策,也是儒学在中国文化中居于统治地位的标志。

秦始皇焚书坑儒独留秦书,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异曲同工吗?

秦始皇的焚书坑书和汉武帝的独尊儒术,历来被很多人认为是对于思想的钳制。

不否认,这两起事件确实起到了整顿思想的作用,但对于一个大一统王朝来说,思想的统一性是非常重要的,这并不能作为攻讦其的理由。

如果从实际来看待这两起事件,后世对其的描述有太多的不实之处,多为以讹传讹。

除了对于思想上的统一之外,焚书坑儒和独尊儒术的背后,都是有着不得不为之的原因。

“焚书”与“坑儒”,历来传说多有歪曲“焚书”一事其实很简单,就是李斯建议秦始皇烧了一些书而已,但所烧之书并不是没有选择的,也绝非只留了“秦书”。

《史记》当中是这样讲的:

丞相臣斯昧死言:……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从这段记载里可以看到以下几条信息:

第一,国家修撰的史书中只留秦记史书,其他烧掉;

第二,博士官所职之书,要予以保留;

第三,医药卜筮种树方面的技术类书籍,不烧。

只保留本朝所记史书,这是无可厚非的事情,因为国家修史自然会带有立场,它和私人撰写的史书所代表的意义也不一样。

私人撰史,比如司马迁作《史记》,他自己也说是“一家之言”,代表着他对于历史的看法,至于读者信还是不信,那都是无所谓的。

官修史书,它们所代表的是正统地位,所以只能保留本朝所修的历史。这一传统是在古代社会中一贯延续的,私修前代历史那是抄家灭族的大罪,因为这种行为和造反无异。

毕竟,依旧沿用前朝的正统口吻叙事,那就是否认本朝的正统地位,实际上就是造反。

这一点,参考清朝前期的文字狱,很多私修明史还沿用南明纪年的学者,死的不冤。

而对于技术类书籍不消说,这种内容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百姓都用得到,自然要保留。

但是,秦朝所烧的其他书籍,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非博士官所职”,也就是说,不是国家正规机构收藏、出版的书籍,统统烧掉。秦朝设立“博士”这一官职,就是掌管史书记事和书籍典章的。

那么,秦朝是否流通这些书籍呢?是有流通的。

《史记》中“项羽本纪”有这样一段话:

籍长八尺余,力能扛鼎,才气过人,虽吴中子弟,皆已惮籍矣。在此之前记述了项羽曾经学“书”,而在这一段话里,也有“才气过人”的评语,并且是和“力能扛鼎”并列的,这是文武双全。

吴中子弟多为知书之人,他们忌惮项羽,自然不是因为武力打不过他,毕竟项羽自身的身体素质极佳,“力能扛鼎”在历史上本身也没有几个人能做到。他们对于项羽的忌惮自然在于其文采上的造诣。

试问,如果秦朝没有流通书籍,那么江东子弟所学习的“书”从何而来?

所以,“焚书”并不是像后世流传的那样,秦朝见书就烧的行为,也很难想象一个朝代的统治者能做出如此荒谬的决定,这是,没有现实依据的。

甚至有人怀疑,汉代出现的文化断层,很多古代典籍的失传,是因为楚汉相争的战火所致,这些珍贵的典籍被销毁了。

不得不说,这一说法从道理上来讲,更能经得起推敲。

“坑儒”事件也不是坑杀儒生,而是坑杀了一些违法犯忌的人,其中以方士居多。但是,这一事件的背后是秦朝庙堂中两股势力的交锋。

秦朝以法家立国,所以必须在大一统之后加强集权制,那么就一定要施行“郡县”,而不能再继续“分封”。

但是,秦朝立国之后,分封和郡县之争一直存在。

第一个提出继续分封的是丞相王绾,也是为了秦国发展考虑,所以秦始皇将这个问题拿到了朝堂之上进行讨论。

此时,李斯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分封制”真正动乱的缘由,不是因为地缘问题,而是因为血缘问题:

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後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也就是说,在分封制最初阶段,天子与诸侯那是血缘极近的兄弟,自然不会有问题。但是,几代人之后呢?血缘关系的逐渐淡化,比如会出现动乱的结局。

所以,这一次的讨论,分封自然是不能进行了。

然而,时隔七八年,博士淳于越等人再次提出了应该施行分封制:

博士齐人淳于越进曰:臣闻殷周之王千馀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从这一段描述可以看出,淳于越是想要“师古”,想要打破法家所建立起来的集权制。

这是动摇了作为统治思想的法家之根基,自然遭到了李斯等人的极力反对,并且将这一问题上升为政治问题,定下了“以古非今”是重罪的条例:

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李斯进一步提出,这样的思想盛行,会导致国家的动荡不休,上升到了事关国家兴亡的高度。

于是,秦朝才出台了严格的措施对舆论进行管控。

那些被“坑杀”的人,都是违背了这一措施。而像淳于越那样在政令出台之前发表过言论的人,并没有因此而受到惩罚。

所以,“坑儒”不是因为残暴,而是法家以法治国的具体体现,最终的根由还在于违背了律法之上。

换言之,知法犯法,以身试法,难道还不该杀吗?

所以,秦朝的“焚书坑儒”实际上是对于思想统一性的一种措施,只不过其施行结果被后世所误解,以讹传讹之下,逐渐歪曲,而这种歪曲多是汉朝所为。

“独尊儒术”,因果倒置下的误解汉朝攻击秦朝的“焚书坑儒”,但其自身也有着对于舆论的把控行为,那就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汉代遇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的难题,也是唯一一次出现的问题,那就是“帝王合法性”。

在汉代之前,无论是天子还是诸侯,其出身皆为贵族,这是一个惯例,从来没有被打破。

但是,刘邦是起身亭长终有天下,就违背了这一传统。

出身如此卑贱的人,最终能当上皇帝,既然打破了固有成规,那就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

这个解释很重要,如果不能让人信服,那么皇帝的权威性就受到了挑战。既然出身低微的刘邦可以做皇帝,那么人人都可以做皇帝;刘邦可以用武力推翻秦朝的统治,那么别人也可以用武力来推翻汉朝的统治。

这是当时汉朝所面临的最大的隐患。

从历史事实来看,汉朝建立短短半个多世纪的时间,内忧外患就没有消停过,外有匈奴,内有叛乱,国家风雨飘摇,与汉武帝之后的汉朝迥然不同。

在这一阶段里,道家、法家、阴阳五行家纷纷尝试解决“帝王合法性”难题,但都失败了。

道家的无为而治思想,其所依据的就是快速恢复民生,认为能让经历了几百年战乱的百姓生活安定,就能得到民心,所以“三十税一”的政策可谓是宽松至极。

结果就是地方迅速坐大,有了可与中央抗衡的能力,叛乱不休。

而法家对于朝堂之上的高压统治,如郅都、张汤等酷吏的存在,使得整个王朝人心惶惶。

阴阳五行家试图用五行终始来解释朝代更替,但自身都争论不休,连汉朝到底是“水德”、“火德”还是“土德”这一最基础的问题都没有定论。

直到汉武帝时期,董仲舒代表儒家将刘汉天下归为“天命”这一无法证实但又无法证伪的理由,才使得这一问题得到解决。

所以,从汉代开始,历来王朝兴替都要有点异象出现,这就是“天命”的造势。

而从这一过程中可以看到,历来认为儒家所取得独尊地位是因为皇朝的支持,这其实是因果倒置。

真正的关系应该是,只有儒家解决了困扰汉朝的难题,所以才得到了皇朝的支持,取得了独尊地位。

这样一来,后世所有封建朝代都必须尊奉儒家为正统思想,否则就是质疑其所提出的“帝王合法性”问题,也就是质疑自身的合理性。

“焚书坑儒”和“独尊儒术”,都是对于思想上的管控,但也都有不得不如此的原因,但前者是统一思想的具体措施,后者是统一思想的最终结果,两者并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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