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在路边停车时, 为何故意把后备箱打开?

bdqnwqk11个月前百科7

城市里停车难是一个大家都有过亲身经历的事情,特别是一些市中心的地段想要找个车位把车停下来实在不容易,又或者需要停到离目的地很远的地方。即使有车位,停车费也是相当昂贵,南京16元/小时的地方比比皆是。很多司机找地方买个东西吃个饭什么的,本身花不了多少时间,花太多时间找车位再付那么多停车费自然心理觉得不划算。所以不少司机选择随便停在路边,然后心中默念交警叔叔不要来贴罚单。当然与此同时很多车主会耍些小聪明,故意把后备箱打开就是很常见的一种做法,不过这样做的风险系数在今天已经相当高了,完全超出了违停本身的成本。

临时停车,打开后备箱盖制造错觉找停车位这样的事情在城市里确实不易,违停乱停的现象随处可见。于是在老司机圈各种传授一些所谓的停车经验:xx路段不贴条,xx地方几点钟开始贴条,xx地方几点钟以后警察不再贴条。不仅如此,大家还发挥聪明才智想出了很多能够躲避贴条的“好方法”,比如把后备箱盖打开这一个。把后备箱打开,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刚搬下来了行李或者是一会过来把很多行李搬上车的错觉,最多几分钟就会回来,所以一般交警都不会立刻贴条。等到下一次转回来的时候,临时停车的司机早就把车开走了。

还有一种做法是故意打开主驾的车门,制造一种车主立刻就会回来的错觉。私家车车主一般不舍得这么干,一般都是货车或者网约车司机会选择这种做法。更恶劣的行为也是存在的,早年间开始流行一种假罚单,忘自己车上一贴,即使真的有交警过来看到你车上已经贴条了就不会再贴新的。这些做法真的这么完美吗?

严抓严打,处罚可能更严重上文中说到的车主们的小聪明如今已经屡见不鲜,所以各地交警出台了更严苛的规定和处罚政策。2018年深圳交通严打“盖停”现象,这种司机不在车上却不关好后备箱盖的行为,一律按照“遮挡号牌”来处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以其他方式妨碍交通监管的,扣留该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六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记12分。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行为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起每次处一万元罚款。”

自己贴假罚单的行为也难逃处罚,一般警察当天执法的区域范围很小,贴没贴过罚单很容易记得。现在的交警大多会留个心眼,被查到贴假罚单后,车主将面临更严厉的罚款和扣分。

好好找个停车位,驾驶严防侥幸心理我住的地方是有地下车库的,停车位也是相当的充足。但是即便如此,道路两旁违停的车辆还是非常多,经常在出现高峰严重影响效率。其实地下收费停车场也并不贵,可总还是有很多人贪这个小便宜。其实仔细算来,只要被罚一次200元,就够很久的停车费了。停在这种狭窄的道路两边,还会增加车辆被剐蹭的风险。秉着对自己也对爱车负责的心态,强烈呼吁大家不要省这个小钱。

不过我国停车位不足的现象还是普遍,更多违停的车主只是苦于找不到车位。所以也呼吁停车位的建设能够发展更快。毕竟强有力的基础设施才是完善我国汽车文化和消费的基石。

综上所述,这种违停却故意打开后备箱盖的行为是一种老司机们广为流传的躲避罚单的一种方式,但是十分的不可取,小伙伴们一定不要照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