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期一些食品安全问题谈一下食品安全问题的发言稿,不用太正式,2000字以上
近期,频繁发生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再次触动了消费者脆弱的神经。
当消费者把矛头对准了超市、企业、商贩的同时,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拷问又一次被推上风口浪尖,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期待也增加了一层。人们不禁要问: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有哪些不完善的地方?现有监管体制下,食品质量安全屏障为何屡被突破?如何从根本上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食品安全标准要细化也要进化
4月11日,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违规加工生产的“染色馒头”被曝光。据调查,其违规行为至少有两条,一是在面粉中非法添加山梨酸钾、色素、甜蜜素等食品添加剂。二是将超过保质期的馒头回收重新制作新馒头。
“到底加多少玉米才叫做合格的玉米馒头?目前依然无标准可循。国家在制定食品添加剂管理规范的时候,也没有把餐饮食品纳入应用范围当中。没有要求这些无包装产品制定严格的食品标签,没有要求这些产品说明其中到底添加了什么、加了多少、主要成分是什么……总之,监管部门缺乏监督管理的依据,生产企业也没有准确的规则需要严守。”一位业内人士如是说。
据了解,目前对于包装食品来说,大多数产品都有相关的产品标准,并印在包装上面。然而,馒头这类没有包装的食品,包括饭菜、小吃等各种餐饮产品,大部分没有产品质量标准。这就造成一个执法的空白。
这引发了消费者对非包装食品的质量安全标准的高度关注。
20世纪80年代初,英、法、德等国家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已达80%,日本国家标准有90%以上采用国际标准,而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为60%。专家指出,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依然存在数量偏少、标准陈旧、与国际接轨程度不高的问题。长期以来,我们的食品监管标准严重滞后。一方面我国的标准太老太少,未与国际接轨;另一方面,我国食品标准太多太乱,卫生标准、质量标准、国家标准、企业标准……各标准间重复交叉、层次不清,而且同一个产品甚至有几个互相矛盾的标准。由此可见,我国的食品标准制定工作还应进一步完善。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指出,加速完善食品标准,应组织制定和完善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在内的食品标准体系,对标准统一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标准建设的另一要求就是动态先进性,就是说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要随时进行标准实践情况的追踪、调查、评估,不断的修订原有标准或者制定新的标准。”洪涛说。
监管要切实负起责任
按照我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涉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这些部门是按照从原材料到产品、市场、餐桌的顺序进行分段监管。从田间地头到餐桌,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监管部门把关,为公众的食品安全构筑屏障。
然而,这个安全屏障却屡屡被突破。
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后,人们都在质问,有关部门为何在媒体曝光后才加大监管和执法,我们的监管为何不能“未雨绸缪”。这就说明目前我们的监管体系存在很多问题。
今年3月15日,国务院发布文件,对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安排。这个文件指出,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基础薄弱的状况尚未根本转变,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翁士洪博士认为:“这种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还存在缺乏有效的决策中心、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关系不顺、部门利益导致监管碎片化等许多深层的体制性障碍。”
在此次上海馒头事件中,违规加工生产馒头的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并非没有监管,监管部门一个月会抽查一次。当监管部门来检查的时候,公司就把东西拿到办公室给他们检查,不让他们去车间,“他们一来我们就把车间的门关上,不让他们进去。”
“这么多年的经验证明,一个事情如果一个部门管不了,多个部门必然也管不好。”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说,消除监管真空地带、建立无缝对接的监管理念已经提了很多年,但在执行上依然不到位。在刘俊海看来,对食品安全应该是零容忍,对监管不力的政府部门与相关责任人都要做出严厉处罚,该撤职的要撤职,该降职的要降职,不能总是无人为监管缺位负责。现有的监管队伍已经足够了,却总是监管不好,总要有人为此负责。
“不少政府部门依旧将发展放在第一位,认为企业发展起来了,其他问题都是小问题。”刘俊海说,这样的观念是错误的,发展必须是在规范中的发展,不能总是无规范地乱发展。
食品的信任体系需要重建
在食品质量问题面前,明明已有不少企业为此付出沉重代价,但仍有不少后来者踏上这条“不归路”,“前车之鉴”很难成为“后世之师”。除了有监管不力的因素外,道德和责任的缺失也不容忽视。
对此,温家宝总理近日在同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也强调,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教授李里特说,“市场经济本质上是秩序经济,是道德经济。食品安全的有效检验必须建立在生产者、交易人有着良好的经营理念和诚信的基础上。”
李里特曾对日本农业考察,他说,与中国情况相反的是,日本农民会把不好的东西留给自己,他担心这些东西卖出去后会砸了自己的牌子。“农民对自己的产品有荣誉感和责任感,他们成立公司,农产品是有品牌的。”
“小、散、乱不仅仅存在于农业领域,”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秘书长马勇指出,中国食品工业的现状是企业分散、技术薄弱、装备落后。这种现状的直接结果是市场竞争激烈,为了生存,降低直接的生产经营成本,在利益的驱动下,非常容易出现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各种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行为。
对于不断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教授周立认为,食品安全链上的生产者、消费者、企业、政府四个主角都有责任,并且环环相扣,每个主角扮演的责任需要清楚地界定,既要明白共同的收益也要有相应的约束机制。而针对当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特点,出台更有效的措施,通过严格执法筑牢企业的道德基石,是广大人民群众所期盼的。
“食品安全危机背后是信任危机,信任危机背后实际上是食品的生产模式带来的。”周立说,“目前,消费者还没有达到自发监督的境界,但是又不相信目前的产业链条,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终究还是要重新建立食品的信任体系,比如生态农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