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问题到底什么什么时候能解决?
裸官的存在,官员们食品特供的情况下,很难解决。你得让他们自己担心得食不下咽,才可能下狠手。食品问题不是简单的卫生监管问题。
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有哪些?
强化对食品源头污染的治理食品安全的监督工作是各个部门都应共同参与的,以保障食品 生产流通的各个环节科学、规范,同时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治理食品源头污染问题。这要求我们要大力治理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好安全 优质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确保农产品产自优质放心的环境中, 从源头上控制有毒、有害物质对农产品的污染。
(二)政府加大监管力度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管涉及从种植(养殖)到消费等众多环节, 这种从农业种植者(养殖者)—加工者—运输者4销售者—消费者 的链条叫作“从农田到餐桌”。这个链条中的每一个环节出现食品 质量安全问题,都会对食品的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政府的职责是有 效实施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无缝隙监管。我国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涉及质监局、农业部、商务部、卫生 部、工商管理总局、出人境检验检疫局等,应该推动食品安全监管 的适度专业化,并完善地方政府的综合协调机制。2010年,我国成 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初步建立了由国务院、地方政府、食 品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基层群众组织、新闻媒体等组成的复合型、 立体型监管体系。
(三)安全检测结果定期公开1985年,我国政府建立了对食品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 检查制度。近年来,重点抽查了日常生活中需求量较大的食品,如 乳制品、肉制品、茶叶、饮料、粮油等,对食品安全问题出现频率 较高的小企业、小作坊加大了抽查力度,重点检验了食品微生物、 添加剂、重金属等卫生指标,还对质量不稳定的小企业重点进行了 跟踪抽查。
对于不同区域的食品安全检测结果,应灵活选择适用区域和人 群,通过公开渠道向大众公布。如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在1976年11 月创办了一本名为《选择》的杂志,这本杂志不刊登任何商业广告, 主要目的就是向大众公开专业的食品检测报告。杂志中的所有检测 结果均来自工作人员从市场上自购的商品,不允许由企业提供。
在 测试过程中,食品企业对自家产品正在被进行测试是不知情的,如 果采购人员和检测人员向所测试产品的企业泄露了相关资料或者接 受了馈赠,将触犯相关法律,并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四)强化企业自身管理食品安全生产要求企业提高自律意识,强化自身管理,建立预 防机制,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企业加强自我管理,进行自我改进, 对于提高食品安全质量的效果是最明显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 自觉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加职工对食品安全知 识的培训,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所生产经营的食品 进行检验,生产过程中不得违背相关的法律法规。
食品生产经营企 业应按照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 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农产品生产者在使用农业投人品的时候应 当遵守相关规定,农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生产记录制度。现如今,食品质量安全的控制手段已经逐步由抽样检验控制向 体系管理转变,食品企业为了使自身管理更加规范,纷纷采用各种先 进的管理体系,这样才能生产出令消费者满意的安全卫生、质量过 关的食品,才能在激烈的竞争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
目前食品企业正在运行的管理体系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食品质量管理体系和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工程是个良心工程,它要求食品生产者必须具备良好的道 德信仰。道德信仰可以在企业内发挥巨大的作用。因此应在企业内 部开展道德信仰和守法意识教育,提高员工的道德素养,对他人的 生命和健康应充满敬畏之心。
(五)强化执法检查,严厉追究违法企业行为对于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在全世界范围内来看都绝非易事。为 保证食品在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安全,应逐步建立食品追踪识 别标识制度,使食品安全的自检、抽检记录都有据可查。必须严肃 法纪政纪,推行行政问责制度。
应深挖食品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犯 罪和腐败犯罪。我国在《食品安全法》中规定,在食品行业,如果 违背法律,即使没有造成后果,也是犯罪,这样是希望增加违法成 本和震慑犯罪。对于具体认定和执行尺度,主要是由执法机关来决定, 为了对执法部门形成有效制衡,客观上须要强化执法检查。
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须把专项整治工作转化为日常监管的长 效机制。政府应分清主次,划出重点,对于重点区域加大检查和打 击力度。对故意使用违法食品添加物的企业绝不姑息,要予以严厉 惩处。对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药监、质 监、工商等部门对审查经营企业资质应严格把关,生产经营条件不 符合规定要求、产品质量难以保障的企业,坚决淘汰出局。
(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公众参与和消费者保护机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公众参与程度较低。 在我国,如果消费者日常生活中遇到了食品安全问题可以求助于消 费者协会(简称消协)。但各地的消协都挂靠在工商行政部门内部, 由同级工商行政部门主管,这样一来作为法定非政府机构的消协的 独立性就减弱了,难以协调物价、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诸多部门 的关系,也限制了其社会公信力的发挥。
而发达国家拥有众多的消 费者维权组织,这些组织对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总结国外消费者保护的经验可知,只有广泛激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 的监督热情,充分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权利, 食品安全问题才能真正得到解决。(七)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提倡健康饮食,使消费者拥 有更多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对于食品安全信息知情是 每个组织或者个人都应享有的权利,我们有权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食品安全法》 的行为。消费者应对食品安全问题予以足够的重视,选购食品时要 查看标识,不符合标识要求的食品不要购买,感觉性状异常的可疑 食品不要购买,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的食品不要购买。
外出就餐时应注 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是否有异味,切勿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腐败变质的食品。冰箱里的生熟食品应分层放置(熟上生下);烹调食品时要保证食品熟透;生食要谨慎,不生吃淡水水产品,生 吃瓜果蔬菜一定要洗净消毒;冷藏或过夜的熟食、剩饭菜食用 前须彻底加热;控制食品的存放时间,及时处理冰箱内变质变味的食物。
(八) 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宣传并对公众进行食品安全科普教育 有关部门应通过各种方式开展食品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将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全部利用起来宣传食 品安全法律知识,介绍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对于问题食品及其生产 经营厂家要及时公之于众,以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和 辨识水平。
(九)规范媒体行为新闻媒体应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 公益宣传,并对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但新闻报道一定要基于实 事求是的基础,食品、药品等领域的安全问题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报道必须真实;对于那些为达到新闻的震撼效果而任意妄为,甚至 制造假新闻的媒体要给予严厉惩罚。
媒体在刊登食品广告时应保证 内容的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也不应涉及疾病预防和 治疗功能等。
(十)建立健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食品召回的责任主体,要求食品生产者如 果确认其生产的食品存在安全危害,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并 主动实施召回;如明知食品有质量问题却故意隐瞒,不履行召回义务或因生产者过错造成食品安全危害扩大或再度发生的,将责令生 产者召回产品,并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