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中的“构成”指的是什么?如何理解和掌握?
什么是设计的构成?要解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设计构成的概念和发展历史。设计构成是什么?设计构成是平面设计的基础,作为一门设计传统学科在艺术设计基础教学当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设计构成是对初学者在进入设计专业学习前的思维启发与观念传导。早在1919年,包豪斯设计学院在格罗皮乌斯提出的“艺术与技术的统一”口号下,努力寻求和探索新的造型方法和理念,对平面设计中的点、线、面、体等抽象艺术元素进行大量的研究,在抽象的形、色、质的造型方法上花了很大的力气,他们在专业教学当中的这种研究与创新为现代构成教学铺下了坚实的基础。
设计构成组形和设计构成元素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关于平面设计构成组形分为8类:第一类是分离:形与形之间不接触,有一定距离。第二类为接触:形与形之间边缘正好相切。第三类是复叠:形与形之间是复叠关系,由此产生上下前后左右的空间关系。第四类为透叠:形与形之间透明性的相互交叠,但不产生上下前后的空间关系。第五类是结合:形与形之间相互之间结合成为较大的新形状。第六类是减却:形与形之间相互覆盖,覆盖的地方被剪掉。第七类是差叠:形与形之间相互交叠,交叠的地方产生新的形。第八类是重合:形与形之间相互重合,变为一体。二是平面设计的构成元素:第一是概念元素:是在头脑里存在的点、线、面、体。第二是视觉元素:是将概念元素体现在实际设计中,包括大小、形状、色彩、肌理等。第三是关系元素:是把视觉元素在画面上进行组织、排列,是形成一个画面的依据完成视觉传达的目的。包括方向、位置、空间、重心等。第四是实用元素:是指设计所表达的内容、目的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