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特哲学思想的主要内容
让-保罗·萨特,法国思想家、作家,是存在主义哲学的大师。
萨特的哲学是一种激进的自由意志主义。所谓自由意志是和决定论相对的,决定论认为人是被某种存在的意义(或者换句话说,上帝)束缚着,而萨特则认为认为人类有绝对的自由。“上帝已死”,尼采名言可以看作萨特哲学的一个基本前提。人是被抛弃的,是自由的。所谓的自由,就是人没有存在的意义,也没有先于存在的正义或者价值,脱离一切束缚的绝对的自由。萨特说“人是被判定为自由”时想要表达的意思就是作为一个人并不是自愿存在于世的,然而一旦存在,他就是自由的;但同时他要对自己所做的一切负责。
由于没有存在的意义,所以人类就有了创造意义的需要。简言之,存在就是存在,人类也一样——只不过人类会追求存在一张的东西而已。
萨特的哲学十分高深复杂,我所能提供的,也就只有这个粗浅的理解了。
浅析萨特的主要哲学思想有哪些
萨特的哲学是一种激进的自由意志主义。这种理论和决定论相对,认为人类有绝对的自由。“上帝已死”,尼采名言可以看作萨特哲学的一个基本前提。结果是人变成被抛弃的了。因为在人的身内身外,都无法找到依托的东西。人没有存在的理由。而如果确实是存在先于本质,人就不能用一种天生的现有的人性来解释自己的行动;也就是说,没有决定论。人是自由的。人就是自由。另一方面,如果上帝不存在,人就没有价值和戒律说明人的行为是正当的。没有价值领域。人孤寂独处,无可辩解。这就是萨特说“人是被判定为自由”时想要表达的意思。因为一个人并不是自愿存在于世的,然而一旦存在,他就是自由的;但同时他要对自己所做的一切负责。
“上帝已死”虽是萨特哲学的一个基本前提——但跟同时代的西方作家一样,在其的思想中也带有“上帝”的影子。有学者认为,其是“反有神论”者,而不是持“无神论”。随之而来的问题可以借俄国作家杜斯妥也夫斯基在《卡拉玛左夫兄弟》一书中提出的问题“如果没有上帝,那么所有事情都是允许的。”这句话来表达。要理解萨特的自由,我们要知道另外两个重要的概念:自在(l'en-soi),或自在的存在;自为(le pour-soi),自为的存在。“自在”是“是其所是”,“自为”是“是其所不是”。举一个例子,刀子的存在是为了切割东西,它的存在有一个目的;然而人类的存在并没有任何目的――因为“上帝已死”――所以人类要为自己的存在创造价值。因此“存在先于本质”。人是面向未来,具备无限可能的“自为”主体,而不是封闭的。萨特又提到了“焦虑”和“眩晕”。萨特认为,人们感到焦虑,恰恰是因为人们的自由,人们感到了自由,但是无从选择。比如一个大学三年级的学生面临攻读研究生和就业之间的选择。他不能依赖任何东西作出选择,包括上帝,这样便没有任何因素使得他的选择成为一个必然。继续学业或就业,一切都要靠自己。而“眩晕”则是“焦虑”的一种,人们在悬崖旁感到眩晕,是因为他意识到自己可以选择自杀――跳下去,而跳与不跳都由一个人自己决定。这是人类自由的表现。在“眩晕”这个例子里面,我们可以看到萨特的另外一个重要概念:“超越性”。超越性表现在人类在有多个选择的时候可以设想每个可能的后果,这样人类能够自己做出选择。
萨特的另外一个概念是所谓“自欺”。他把“自欺”描述为“半透明状态”,他对自欺的描述可以跟其对潜意识的反驳联系起来理解。他否认潜意识的存在,以为不过是一种“自欺”。这也可以跟其对“本质”,“中心”的反感联系在一起。他不认为存在什么超验的“本质”,因而人是“必然自由”的。他认为自欺是人对自己的自由的逃避和否定造成的。一个著名的例子是,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约会,女人很清楚男人怀有亲近她的企图。因为她的自由,她必须在顺从和拒绝之间做出选择,可是她故意否定自己的这个自由,男人说的每一句话,她只理解其中的表面含义
另外一个随之而来的问题有关人类的责任。一个人在做出选择的同时,他也向其他人推荐他的选择。他有选择的自由,也就要为所有的后果承担责任。一个例子是在二战时期的某个法国家庭里,父亲为德国人工作,两个儿子中大儿子去世了,小儿子留在母亲身边。小儿子知道自己对母亲非常重要,不能离开她。但是另一方面,作为一个法国人,他希望到英国参加法国的抵抗力量,解放自己的祖国并为哥哥报仇。这样,小儿子陷入了一个进退两难的境地,他去问萨特。而得到的回答是,你自己选择,无论后果如何,你都要为其承担责任。晚期,他的思想有所改变,把目光更多的放在社会这个宏观的层面上。也开始承认,自由本身是有所限制的,要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也是难以实现的。他尝试对马克思哲学进行改变,把马克思哲学和人学联系起来。 其思想内容比较丰富,若想全面理解,还需要对海德格尔对“存在”的分析和胡塞尔的“意向性”结构分析进行研读。而对物质世界,他持一种模糊的,但又直接的实在论观点。他受过德国哲学的熏陶,行文上颇为晦涩。其哲学具有鲜明的个人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