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是何时签署的?
1987年4月13日。1984年,在中英两国政府通过谈判解决香港问题之后,解决澳门问题的时机已经成熟。从1986年 6月30日至1987年3月22日,中葡两国政府经过四轮会谈,达成了协议。1987年4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正式签署。《联合声明》规定了中国政府对澳门的基本方针: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后,根据中国宪法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直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管辖,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区保持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法律基本不变;特区将继续作为自由港和单独关税地区进行经济活动;可以“中国澳门”的名义单独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经济、文化关系,上述基本政策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予以规定,并在50年内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