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气侯变化法案》建立了哪些应对气候变化的机制和体制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实现工业化的国家,伦敦是世界上最早出现雾霾问题的城市之一。
20世纪50年代,震惊世界的“伦敦烟雾事件”让“雾都”之名举世皆知。现在伦敦已经基本抛掉了“雾都”的帽子,其中有许多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一、伦敦雾霾的发展历程 19。
联合国第1213号条约-气候变化协议内容
气候变化协议(Climate Change Agreements,CCAS)是政府和企业之间达成的自愿协议。协议规定,如果能源密集型企业能够实现难度大、效益高且能效好的碳节能减排目标,政府可以大幅度减免征收气候变化税(Climate Change Levy,CCL)。气候变化税已为能源密集型行业在碳节能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
目标
目前的机制目标将于2010年失效,相应税收优惠期也将于2013年结束。不过2007年宣布,气候变化协议在经审核通过并获得联邦补助后会延续到2017年。因此,能源密集产业对中期计划更有信心,气候变化协议也能继续在英国国家气候变化应对计划中发挥作用。2010年政府就新地协议内容完成咨询工作,新协议计划在2011年4月开始生效,第一目标期到2012年。
主要内容
1、气候变化协议于2000年设立。目前的机制有五个目标期(2002,2004,2006,2008 及2010)。审核达标的企业可享受两年的气候变化税减免优惠。重要的是,这里说的目标同时包括了直接排放和用电所产生的排放;
2、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免80%的气候变化税,但2011年4月这个折扣会降低到65%,这是因为届时对天然气和燃料所征的税已经低于欧盟此类燃油税的最低税率了。这将减少排放20万吨二氧化碳;
3、气候变化协议最初准入的产业主要是《2000综合污染预防和控制条例》第二部分中列举的产业;
4、随后准入条件被放宽,能源密集度达到某一水平的产业,其成员企业都可参与气候变化协议。某些情况下,还需要企业展示其国际竞争背景;
5、 现行方案下,气候变化协议目标和能耗降低或者碳减排有关,既有绝对目标也有相对目标(如单位产出的能耗) 。目前大多数目标都与相对降能有关;
6、 政府与行业协会签订协议以确定目标值,随后协会负责分配达标任务给成员企业。目前气候变化协议下共有52个行业,约9000家企业;
7、如某行业达标,那么其下属成员企业都视作达标。如果某行业未能达标,下属成员企业就有可能失去接下来两年的税费优惠。这一规定促使所有企业积极应对,行动一致。效果也十分显著——上一达标审核年(2008)中,99%的参与企业(8.973家)达标,重获验证证书享受气候变化税的减免;
8、经节能措施未能达标的企业可以根据国内自愿排放贸易计划(UK Emissions Trading Scheme, UK ETS)购买一定的排放权以贴补差额。尽管排放权的价格很低,但是并无证据显示企业会通过购买排放权来实施能效达标;
9、气候变化协议的实际减排效果显著。到第四阶段(2008)末,与CCA 基准年相比,企业排放降低了5.5MtC,这当然也要部分归功于能源价格的上升。据预测,除气候变化税本身节约的费用外,较基准值相比,同期参与CCA的企业(钢铁企业除外)共计节约了价值17亿英镑的能源;
10、2008年,在充分考虑了技术和市场层面的变化以后,修订了2010年的目标值,力保其具有效益节能的潜力。其结果是,修订后的目标值较“现有模式”能使气候变化协议的年减排量从7MtCO2提高到2010年的11MtCO2左右;
11、2010年政府就新的气候变化协议机制开展了咨询。主要的区别是:机构仍然可以在绝对目标和相对目标之间选择,但是政府已经表示它希望确保通过可协商目标从相对目标中实现绝对的节省,这将平衡预期增长所带来的影响;
12、机构可以通过直接行动或将充分数量的经核证的减排量(国际份额)转交给能源及气候变化部,或者同时进行上述两种方法来达成目标。剩余的减排份额可以由各机构自行储存,于未来使用;
13、每年(2012年至2015年)都将设立目标,涵盖用电和不用于交易的直接减排。那些参与欧洲排放交易体系的机构也必须完成欧盟的交易体系义务从而获得气候变化税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