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关于什么内容的公约
1992年5月9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一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该公约有160多个缔约国。公约规定了五项保护气候的原则:(1)缔约国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公约规定各缔约国应在公平的基础上根据它们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的能力,为人类当代和未来的利益保护气象系统。发达国家应率先对付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2)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具体要求和特殊情况。发达国家应当承担更多责任,发展中国家应根据具体需要和特殊情况承担较小的责任。(3)采取预防措施。各缔约国应采取预防措施,预测、防止或尽力减少引起气候变化的原因并缓解其不利影响。(4)促进可持续发展。各缔约国有权并应促进可持续发展。保护气候系统应纳入国家的发展计划当中,不受人为的政策的影响,措施应适合缔约国的具体情况。(5)开放国际经济体系。各缔约国有权并合作促进有利和开放的国际经济体系,促进所有国家的经济的持续发展以便有能力应付气候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