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任职所需技能
1。一般会计员的任职要求 初步掌握财务会计知识和技能,熟悉并能认真执行有关会计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 能担负一个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具有大学专科或中等专业学校的学历,在财务会计工作岗位上见习一年。
2。会计助理师的任职要求 掌握一般的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担负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取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具备履行助理会计师职责的能力。
(2)大学本科毕业,在财务会计工作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
(3)大学专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员职务2年以上,或中等学校毕业并担任会计员职务4年以上。
3。会计师的任职要求 较系统地掌握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并能正确贯彻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单位或管理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某个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掌握一门外语。 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履行会计师职责的能力。
(2)取得硕士学位并担任助理会计师2年左右。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并担任助理会计师2~3 年。
(4)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助理会计师4年以上。
4。高级会计师的任职要求 较系统地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能够指导会计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负责草拟和解释、解答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或在全国施行的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办法,组织和指导一个地区或一个部门、一个系统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培养中级以上会计人才;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师职务2~3年。
(2)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对各级专业职务的学历和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一般都应具备,但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任职条件的在确定其相应专业职务时,可以不受以上规定的学历和工作年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