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孝文化有什么
中国传统孝文化 我国孝文化历史悠久,形成发展过程复杂,内容不断变化。据记载,孝字最早出现于《尚书・尧点》,“克谐以孝。”《尚书》以后的文献中对孝的记载很多,最早对孝作出解释的是汉代的许慎,他在《说文解字》中提到:“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善事父母可解释为奉养和服从父母。孝在西周至春秋之前,其初始是尊祖敬宗,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善事父母一经产生便成为了孝的基本涵义。狭义的孝,是指子代对父代和祖先的情感和相应的行为表现。这里的情感和行为是自发的、朴素的,也是最真实的。广义的孝既是指作为家庭伦理的孝,也指被泛化到社会伦理和政治伦理的孝。孝的基本含义是对父母的赡养和顺从,是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父母子女之间的伦理规范。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孝的含义却远远超出家庭伦理的范围,它有一个由家庭逐步扩展到国家和社会的过程。孝文化是指一切有关“孝”的物质、精神和制度等的总和。“中国孝文化”是指中国文化与中国人的孝意识、孝行为的内容与方式,及其历史性过程、政治性归结和广泛的社会性衍伸的总和。当代孝文化是对传统孝文化批判性的继承。 “孝”应是由周人先提出,在周代发展。西周时期,“孝”扩张为伦理政治范畴,影响了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周代的“孝”,字从“考”、从“子”,强调父子相承,表现了男子在生育中的独尊地位。在周代孝的发展步入了成熟期,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一种观念。春秋战国之际,“孝”的含义有一个重大转变,这就是由西周春秋之尊祖敬宗,向善事父母的转变。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接过了“孝’,把它作为自己学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孝”之所以能得到儒家的看重,是因为儒家学说的思想基础就是原始的男性生殖崇拜文化。儒家经典论及“孝”时,几乎都以“善事父母”为核心。 汉代在中国历史上以“孝治天下”而著名,它建立了以孝为核心的社会统治秩序,并把孝作为自己治国安民的主要精神基础。孝观念渗透到汉代社会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由此,孝道发挥着对家庭和对社会的双重功能,以及协调两方面关系的功能。可以说,汉代的孝道思想,通过对前代孝道思想的继承和改造,完成了由奴隶制型向封建制型伦理观念的转变。如果将董仲舒的三纲五常学说看作是由传统家庭人伦思想向社会政治思想在理论上的完成的话,那么以“孝治天下”成为汉朝统治者实现这种转变在实践上的完成。《孝经》的推广、传播,成为实现这种转变在教育上的完成。 “孝”作为一种文化体系、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而发展的,而在当代孝文化作为一种最基本的亲系关系,应该也可以发挥它应有的当代价值,有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黑格尔曾说过“中国纯粹建筑在这一种道德的结合上,国家的特性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孝在中国历史上经历了几个历史变迁,先秦时期孝道的形成与确立、汉魏隋唐时期“以孝治天下”、宋元明清时期孝道走向极端化、愚昧化、近代孝道的变革与社会相适应。 不论时代如何进步和改变,作为根源于人类血缘关系的孝,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着作用,影响着中国历代人们的思想,也成为支配人们行动的准则和评判人的德行的标准,虽然它的内容、实现形式及作用会随着社会的变迁而变化,但作为道德准则却依然有其存在的价值。 在我看来,对于作为社会伦理的孝道,应加以扬弃,而不是简单的否定,“想 要划清文化遗产中民主性精华与封建性糟粕的界限”必须做到这一点。如果我们把孝道和封建主义的扭曲影响加以区分和剥离,作为社会伦理观的孝道,在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积极作用,“孝”的观念和行为中的合理成分,还需要继承和发扬。 首先,我国目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社会公共福利事业还不够完善。这一切就决定了我国社会还需要家庭养老的传统,做为子女必然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同时,在物质生活的需求基本得到满足的境况下老人也需要儿女对他们的精神的赡养。满足老人的物质需要、丰富老人的精神生活,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这是子女对父母应尽的基本的道德义务与社会责任。明确的提出弘扬“孝”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于解决当前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睦、推动社会文明、实现社会的安定祥和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其次,传统孝道是一种扩展性和开放性的伦理规范,它体现出中国传统伦理始于家庭而伸展向社会、始于私德而扩展为公德的特点。孝是最基本的伦理道德,是人自幼就有的一种朴素感情。作为人们调整家庭关系的重要规范,有利于建立民主和睦家庭生活,如果孝由小到大,由爱家推而广之去爱社会,爱天下,爱世界万物,则孝文化有力的培养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整个世界就少了许多战乱、冲突和纷争,而多了团结、和谐与温情。 社会在进步,人的意识也在进步,要发挥传统孝文化的积极作用,就应使传统的东西与时俱进,做到传统文化的时代化、社会化,使孝文化永远散发灿烂的光辉,并成为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 近代社会,尤其到了晚清民初,随着中国现代化的步伐加快,西方文化的渐渐侵入,民主、自由的思想开始深入人心,人民的自觉性和主体意识不断增强,一大批文化先驱站在时代的高度,从自然人性的角度来揭露封建孝文化的专制性、绝对性,并且使孝文化融入了时代。 “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受到严厉批判的传统孝文化开始洗去尘封多年的封建专制性,转而向新型孝文化发展。 在此引导下人们的时代意识、社会意识逐渐增强,许多人冲破家庭的牢笼和羁绊,站在时代前列,以天下和社会为己任,为民族尽其大孝。比如,在抗日战争时期,国共两党都曾以儒家忠孝道德作为动员、团结民众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精神力量和思想武器。 1939年3月12日,国防最高委员会颁布的《国民精神总动员纲领及实施办法》中指出“唯忠与孝,是中华民族立国之本,五千年来先民所遗留于后代子孙之宝,当今国家危机之时,全国同胞务必竭忠尽孝,对国家尽其至忠,对民族行其大孝。” 1939年4月26日,中国共产党的《为开展国民精神总动员告全党同志书》指出“一个真正的孝子贤孙,必然是对国家民族尽忠尽责的人,这里唯一的标准,是忠于大多数与孝于大多数,而不是反忠于少数和孝于少数。违背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就不是真正的忠孝,而是忠孝的叛逆”,在这里,孝成为民族团结、兴旺的精神基础,成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核心。 孙中山先生曾经说过“现在世界中最文明的国家,讲到孝字,还没有像中国讲到这么完全。所以孝字更是不能不要的„„要能够把忠孝二字讲到极点,国家便自然可以强盛。” 从历史的不断发展中我们可以看到,传统孝文化在促进国家和谐、人际关系和谐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国历史上流传着许多孝敬父母,尊君爱国的动人事迹,至今仍为人们津津乐道、传颂不休,成为培育中华传统美德的母本。 但是,从封建社会一路走来的孝文化,毫无疑问带着封建的糟粕性,所以,和对待所有传统文化一样,对传统的孝文化,我们应该辨其真伪,学会扬弃。 在上大学期间,我们要逐渐学会各种社会生存的技能,毕竟以后是我们自己在这个社会上独自谋生,没有别的人再可依靠,所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已经很好了,至于在物质上给与父母,我们暂时还是消费者,还不能为父母提供丰裕的物质享受,但是偶尔买件衣服,补品,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尽孝。在时间上,要充分的给足时间,让他们做好自己的工作,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社会价值,要时刻记住,父母的社会价值绝对不是只来自与子女,要鼓励和支持父母的工作,也许这更是一种人生价值的实现。当父母年迈时,我们要更加多的给父母提供精神上的关心,要更加精心的照顾,耐心的安慰。 父母养育了我们,教会我们如何做人,是他们让我们明白了生活的意义并给与我们极大的支持。所以以后不管我们身的哪里,心一定要记得父母,而且更要趁现在还在他们身边,多孝敬他们,还是那句老话,世界上最不能等待的事情就是孝敬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