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朝代的文学风格
浅赏文学风格
文/岸芷汀兰
针对近期在白鹿书院出现的文友之间就文学创作个性的争论,我想浅谈关于文学的风格。
文学风格的产生和形成,是文学领域的自然规律,是文学发展过程中不以某一人的意志为支配为转移的客观现象。尽管形成文学风格的原因是多种的、复杂的,但并不是极其神秘和不可理解的。一般来说,它是受社会与个人、客观与主观这两个方面的因素决定的。作为个人的、主观的因素,应该是包括了作者本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他的生活经历、艺术修养、文学才能、个性特征,也包括了他对社会生活和对事物的理解、认识和掌握等等;而社会的、客观的因素则应指一定时期的社会生活、政治形势的变化和发展以及民族的、传统的、时代的以及宗教的等等风尚的影响和制约。
基于以上种种,作者通过作品所表达的思想感情、艺术个性等不可能达到同一的水平,这应该是正常的客观现象。这种现象是通过作者在作品的内容和形式、思想和艺术的统一中表现出来的。我们在对作品的赏析中不难发现,在作品的表现形式上,有人善于用诗歌,有人则善于用散文。而在作品的语言上,有人含蓄婉转,有人则锋芒直露。这种特点往往体现和贯穿在该作者的一系列作品中,而成为其创作上的鲜明而独特的个性标志。因此,我们不可以片面地要求和强调某某要怎么怎么的去改变这些特征性的属性,即使勉强地改变了,也是违心的、不切合实际的。相反,允许这些不同个性的作品繁荣文坛,正好体现了“百花齐放”的宗旨。
在同样的时代,相同的形势下,不同风格的创作是屡见不鲜的。如:鲁迅和郭沫若,都是我国新民民主义革命时期的文坛闯将,他们的目标、观点、方法等都是一致的,都是用自己手中的笔为战斗武器,向反动统治者宣战,但是他们的文学风格却大相径庭。鲁迅善于用杂文的形式表现鲜明的风格,语言表达幽默绝妙,讽刺辛辣,凝练含蓄,一针见血,有一种“剔肌析骨、置顽敌于死命”的笔锋。这就构成了鲁迅杂文独树一帜的文学风格。
郭沫若则善于运用诗歌形式来表达他对旧世界的愤懑和对新生活的追求。他的诗歌着重表现为一种积极的浪漫情怀,以一种火山爆发式的激情,纵横驰骋、不局格套的形式,高昂雄厚的语言,充分表现了他挥洒自如的文学风格。
即使是使用同一体裁的文学作品,在不同的作者身上,也可以表现为不同的个性风格。比如在我国当代散文作品中,刘白羽磅礴的气势,优美的文字和奔放的热情,给人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而杨朔的深邃思想,深刻寓意和深沉情感,则给人一种深厚的启发和思考。秦牧则通过对生活的深刻理解,对事物的细致观察,对历史知识的全面掌握,在其散文中说古道今,亲切朴实,妙趣横生,给人营造了一种健康、轻松的生活氛围和有益的启迪。
作者风格的形成是其创作成熟的重要标志。尽管如此,个人风格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这种变化仍然包括主、客观两个方面,而主观方面的变化归根到底还是受客观事物的变化而变化的。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这种变化绝不是由哪一个人要求怎么变就能够实现的。
文学风格呈现多样性,不仅是作者创作的个性体现,是社会生活的客观反映,也是读者对文学作品的多方面要求。
在历史上,曾经有过封建统治阶级采用某种手段提倡某一种文学风格的情况。如清朝就有所谓“温柔敦厚”的文风提倡,鼓吹诗歌创作要“有定格”。其实际就是要求人们按照封建正统观念和他们设计的框框去创作,这只能奏效一时,不可能长期产生影响。
在现阶段,“百花齐放”是一必然趋势,是文学园地一股势不可挡的创作潮流。也只有如此,文坛圣地才能够真正万紫千红,绚丽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