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在高铁上救人都需要有证,普通人学急救还有必要吗?
“医生高铁上救人需要有证”一事,引起了众多的议论。
医生一般不会随身携带医师证,治病救人是医生的使命,但如遇到紧急情况,没有医师证就不能施以援手了吗?徐医生认为不应该是这样的。医生施救后可以写下病程记录,记录患者当时的情况以及实施的救治方法和效果,并留下工作单位、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并非一定有医师证在身才可以施救。同时绝不接受被录像以及签字画押,这是人格不被尊重的体现。
从另外一个角度讲,铁路局可以定向培养各种各样的临床医师,在列车上增加诊室,并配置病床,依法行医并依规收费。
普通人学急救还有必要吗?
有必要。对于心脏骤停或气道异物堵塞的患者而言,第一时间施救是抢救成功最重要的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4条于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善意救助者责任豁免规则,被称作“好人法”,其用意是鼓励善意救助伤病的高尚行为。
善意救助是受法律保护的。
以上就是徐医生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也欢迎大家留言提出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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