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代的诸子曾对名与实的关系展开了一场著名的“名实之辩”,请问何“名实之辩”?

bdqnwqk1年前学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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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确实曾有过一场“名实”之辩,也出了一个曾经很有名的“名家”。

但是,这场争论,老子并未参加是确定的;争辩是不是因他而起呢,实际上没有足够证据是如此;那老子说过“名可名,非常名”的话呀,其实后世的人,更多的,是把他讲的这个“名”,理解为“名利”之“名”。

一般的,人们会把孔子作为“名实”之辩的发端。

《论语.子路》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云云。

虽然,他是从治理诸侯国家的角度,讲的这番话;“正名”,主要指必须明确当时的社会阶层名分。但是,他提出了一个概念需要和实际相符合的哲学问题。

孔子说这件事的倾向很明确,就是主张以“名分”剪裁现实——他对春秋和战国初期的礼崩乐坏不满意。

孔子之后的诸子,有些就不同意他的意见了。

比如,管子,他主张“名生于实”。认为“名”,应当反映现实存在。

比如,墨子,主张必须 “取实予名”。就是说,时代不同了,只能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名”。

再比如,庄子,他说:“名者,实之宾也。”什么时候,“实”都是第一位的,“名”则由其派生。

还比如,荀子,他强调“制名以指实”的原则,就是要规范“名”以适应“实”。

以上这几位,尽管均是从社会变迁的角度讲述对“名实”的看法,但也都提升到了哲学的高度。

可以这样表述,先秦时期的“名实”争论,形成战国时期以逻辑学和认识论问题为讨论内容的名辩思潮。

在这个思潮中,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名家”。

这个“名家”后来在国际上也很出名,还有了自己的专用名词——“Logician”——亦可翻译为“辩者”。这倒与出现于古希腊的哲学派别同步。

“名家”,是战国时期以思维的形式、规律和名实关系为研究对象的哲学流派。这是国际上通识说法。

《汉书.艺文志》,根据刘歆的概括,把先秦诸子百家归纳为“九流十家”,九流之外的一家是小说家。

“九流之中”之中,“名家”与“儒家”、“道家”、“法家”等,并列为显学“六家”。

“名家”,专门讨论“正名实”,主张“控名责实,参伍不失”。主要代表人物有尹文、惠施、公孙龙以及后期墨家。

有学者认为,因“名家”内部的观点并不相同,可以分为以惠施为代表的“合同异”派;以公孙龙为代表的“离坚白”派;以及“坚白相盈”的后期墨家派。

比如,《公孙龙子.名实论》说,“名”的作用是“谓实”,必须“审其名实,慎其所谓”,调整名实关系,使名实相符。他还提出“彼止于彼”、“此止于此”的“正名”原则。

史籍载,公孙龙善于辩论,辩题中包括:“天与地卑,山与泽平”,他论证了高和低是相对的;“今日适越而昔来”,论证了今昔具有相对性 “飞鸟之影未尝动也”,以运动的间断性抹杀其连续性;“白马非马”,揭示个别和一般的差异;“离坚白”,把差异绝对化,否认对立的同一,以感官的不同功能和思维的抽象作用,论证“坚白自离自藏”,等等。

惠施“合同异”理论大致如下——

他认为,天地万物从“至大无外”的“大一”(无限大),到“至小无内”的“小一”(无限小),是普遍联系的一个整体。从共性的意义上说,“万物毕同”(都是物)。从个性的意义上说,“万物毕异”(都是不同的物)。这是两个极端的“同异”,称“大同异”。在这两个极端之间,是无数大类和小类的同异,称“小同异”。宇宙有矛盾性(“南方无穷而有穷)。事物瞬息万变(“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事物、概念有相对性、流动性,例如,“天下之中央”可以是“燕之北”,也可以是“越之南”。

学者们认为,“名家”这种兼逻辑思维、辩证思维和辩论术的学说,在百家争鸣中堪称独树一帜,刺激了中国古代哲学宇宙观、认识论、逻辑学和方法论的发展。

秦汉以后,儒学独尊,“名家”随名辩思潮衰落而消匿。

“名家”的著作,现存《公孙龙子》。其余皆佚。《邓析子》、《尹文子》当为后人伪托。但从史籍中,可看到名家的各种评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