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 请律师,着重看律师的哪些能力?
功底比辩论技巧更重要。法庭辩论环节无论是对辩护人还是对公诉人而言,都是最能体现水平的。第一轮辩论中,一般是公诉人宣读事先写好的公诉意见书,辩护人宣读事先写好的辩护词,悲哀的是无论是公诉意见书还是辩护词都过于教条化和格式化。最能反映能力和水平就是第二轮辩论。法律猫认为第二轮法庭辩论有无技巧可循呢?客观地说,有。比如要有好的口才、极强的应变能力、能够迅速捕捉对方发言的矛盾和要害、逻辑思维能力、短时内对思路和语言的整理归纳能力等。但是,必须得承认“关于法庭辩论的技巧,说起来简单,但都是长期办案的经验积累,绝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练就的。”“所有这些技巧,都要建立在深厚的理论功底和扎实的辩护准备工作的基础之上……在实质问题上缺乏准备或者水平,反而把精力放在那些只能‘锦上添花’的技巧上,片面追求形式化的辩论风格,必然会给人哗众取宠的感觉,无法提升辩护的层次”。近年来,各级各类的公诉人辩论赛、律师辩论赛层出不穷,甚至检察机关有些公诉人连续多年忙于专门参加各种辩论赛以及封闭式培训,未曾办理案件,也未曾静下心来加强理论功底,可谓本末倒置。其结果是,在法庭上以华丽的辞藻、咄咄逼人的语调赢得观众,却赢不了庭审,这是值得我们警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