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理解"东方文学"这一概念
你好!
“东方”这个历史上约定俗成的人文地理概念,有着多方面的意义。两河流域的古亚述人将太阳升起的东方称为“亚细”(意为“日出之地”)、古罗马人认为凡在东边的国家都属“亚细亚”,这是现在“亚洲”(Asia)一词的来源。而“东方”这一概念的外延比“亚洲”更广泛,地理学家把亚洲及北非洲称作东方(East),并依次划分为近东、中东和远东三个部分,其范围西至塞浦路斯、土耳其和埃及、东到中国、朝鲜、日本,南达恒河、印度河流域各国以及印度尼西亚诸岛、北抵太平洋西北部沿岸地区。
除地理学概念的东方外,还有历史概念的东方(Orient),它是伴随16、17世纪欧洲人发现东西洋航路、并适应其向东进行经济扩张的需要而产生的。一批西方学者在考古发掘的科学实证活动中,开始系统地对亚洲和北非洲一些文明古国的语言、文字、历史、宗教、艺术、风俗及其他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进行研究,逐渐形成了“东方学”。
1822年法国学者商博良对埃及象形文字成功地进行了破译,此后英国学者H·C·罗林森等对两河流域楔形文字的解读告捷,使东方学得到突破性的发展,从而奠定了埃及学、亚述学等东方学学科的基础。
与此同时,东方文学的研究也被纳入东方学的领域。精通梵语的英国学者威廉·琼斯最早确认梵文与希腊文、拉丁文、德文和波斯文之间的关系,并于1789年把《沙恭达罗》翻译成英语,第一次把印度古代文学介绍给西方。
不过,早期有关东方文学的探索,基本上是处于发掘材料、确认语言文字、整理古典文献和译解作品的阶段。直到20世纪初俄国学者图拉耶夫的《东方文学论文集》等研究论著的问世,才标志着东方文学作为一门独立的人文学科已经发展起来。
在古代印度,宗教神学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它涵盖了哲学、道德、政治、法律、文艺等一切社会意识形态。
印度宗教伦理将业报轮回视作具有根本价值的信仰,认为一个人转世的形态取决于他本人在世时的行为,行善者得善果,行恶者有恶报。除强调宗教信仰价值外,古代印度还很注重伦理道德、种姓等级等方面的价值。故此,证悟梵我合一是古代印度教徒修行和文化创作的至高目标和重要主题。
与东方具有普遍意义的文以载道、劝善惩恶的文学观念相一致,古代印度视文学的教育作用为文学的重要目的,印度最古老的诗学著作《舞论》认为戏剧源于现实生活,其效用在于感染和教育观众。印度古典作品往往具有善恶鲜明对峙的伦理性结构,如梵文戏剧家首陀罗迦的剧作《小泥车》便是一部典型的惩恶扬善,以大团圆结局的伦理戏,代表了东方戏剧的思想特征。
古代印度纯文学和教诲文学往往很难区分开来,众多的民间寓言集就是一种道德训谕性教科书,譬如伐致诃利的格言诗、民间寓言故事集《五卷书》和《益世嘉言集》,哲理诗《薄伽梵歌》等。
文艺与宗教融为一体的特征在印度文化中尤为突出,古代印度文学作品往往是某种宗教思想和情感的演绎。
最古老的文学作品宗教诗歌汇集《吠陀》,后来被奉为吠陀教、婆罗门教、印度教的根本经典。《本生经》和《五卷书》分别是佛教和婆罗门教的寓言故事集,它们均以文艺的形式阐释宣扬各自的宗教价值观念。规模宏大的两大史诗《摩诃婆罗多》和《罗摩衍那》则是印度教徒的圣典,充分地体现了印度民族的文化精神,并成为许多文艺作品的母题、原型。
印度文艺浓郁的象征主义和神秘主义风格同样是深受宗教影响的结果。譬如美术作品大多内涵深奥、想象奇特,物象也往往是变形的,带有超现实的神秘主义宗教色彩。中古流行的虔诚诗追求的最高境界是神人合一,并以象征的方式来表达这一信仰,已成为神秘主义文学的范本。
近代杰出诗人泰戈尔被誉为“宗教诗人”,他的代表作《吉檀迦利》便是一部颂神的“献”诗,具有“梵我同一”的神秘意趣和证悟色彩。
由于东方各民族在地理、种族、语言和历史传统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其审美情趣及与此相应的艺术风格便不尽相同。大致说来,印度文艺讲究庄净宏远、肃穆深奥,具博大精深的品格;波斯、阿拉伯的艺术风格则倾向于华丽装饰、精致隽永;而日本以幽玄美为艺术极致,崇尚自然恬淡、闲寂余情。
但是,东方各族审美文化这些特质,同东方哲学传统重感受体验、重直觉顿悟的思维方式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正是这种在共同的东方审美文化精神统驭下的东方各族审美情趣的差异性,成为表征整个“东方精神”最丰富最形象的重要层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