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民法典时代,民法法学家该干点什么?
民法典的诞生是国家和学界大事儿,其实也是几代人的心血凝结,毕竟是在巨人的肩膀上,继续再上一个小台阶了,而这一个小台阶,诞生了我国第一部民法典。想起了登月的名言,这是我个人的一小步,也是人类的一大步。这是法律编纂修改完善上的一小步,也是新中国法律发展史上的一大步。
伟大的革命导师马克思教育我们,要辩证地看待事物。民法典诞生之前,我国各个领域也是有相关法律的,民法典出台以后,对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整理,有的制度和内容予以保留,有的进行了修改,有的还增加了新的内容,之后,其他单行法律规定就可以废止了。
这就好像原来都是散装零售,现在全部打包整出,打包过程中,不好的扔了,好的留下,看见新鲜原来没有的,再加点新货,收拾整理一下打捆一起卖了。
所以,法学家们其实从来也没闲着,也不会因为一个民法典的出台,工作性质就发生颠覆性的变化,基本上就是该干啥还干啥,只不过近期围绕民法典组织开展的工作相对多一点点。比如:
1.进一步深入学习和解读民法典。除了参与立法编纂工作的一部分法学家,其他学者也许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透彻了解民法典,进而做好解读和教学工作。教好学生,同时,做出解读,让关心民法典的法律从业者及普罗大众更加深刻地了解她。从立法本意、立法原因到解决的现实问题等,全面地理解。
2 .编纂配套司法解释。以反对呼声最高的为例,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怎么适用,如何具体执行,需要怎么落地,这些都有待于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
3.写论文,对相关领域的变化,根据发展情况出现的新问题等,等进一步深入研究、阐明观点。
4.编书。系统化研究以后,就可以编书了,新旧规定发条对照及解析、论文合集等。
5.座谈交流研讨,进行学术交流切磋。
6.搜集整理新案例。结合现实情况进行分析。
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原来干啥还干啥,就是围绕新法典规定再往细了做一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