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气候变暖,联合国做了什么措施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简称《框架公约》,UNFCCC) 是1992年5月22日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的公约,于1992年6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发大会(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对付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 公约于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2004年5月,公约已拥有189个缔约方,截至2009年12月7日到19日缔约方第15次会议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举行为止,目前加入该公约的缔约国增加至192个。 公约将参加国分为三类: 1.工业化国家。这些国家答应要以1990年的排放量为基础进行削减。承担削减排放温室气体的义务。如果不能完成削减任务,可以从其他国家购买排放指标。美国是唯一一个没有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工业化国家。 2.发达国家。这些国家不承担具体削减义务,但承担为发展中国家进行资金、技术援助的义务。 3.发展中国家。不承担削减义务,以免影响经济发展,可以接受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援助,但不得出卖排放指标。 1997年12月《〈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通过。《京都议定书》要求框架公约附件I的国家(发达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在2008至2012年将六种温室气体的总排放量从1990年水平削减至少5.2%。《京都议定书》在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55%以上的至少55个国家批准才能生效。 《京都议定书》对框架公约的“承诺”进行了具体化,明确框架公约附件所列缔约国(发达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在第一个承诺期内(2008至2012年)的总量目标和分解指标,并对计算方法进行规定。议定书要求这些国家在2008至2012年将六种温室气体的总排放量从1990年水平至少削减5.2%并具体到各国。
为了人类免受气候变暖的威胁,199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3次缔约方大会在日本京都召开。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通过了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规定,到2010年,所有发达国家二氧化碳等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要比1990年减少5.2%。具体说,各发达国家从2008年到2012年必须完成的削减目标是:与1990年相比,欧盟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加拿大削减6%、东欧各国削减5%至8%。新西兰、俄罗斯和乌克兰可将排放量稳定在1990年水平上。议定书同时允许爱尔兰、澳大利亚和挪威的排放量比1990年分别增加10%、8%和1%。 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就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达成共识《京都议定书》需要占199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55%以上的至少55个国家和地区批准之后,才能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中国于1998年5月签署并于2002年8月核准了该议定书。欧盟及其成员国于2002年5月31日正式批准了《京都议定书》。截至2005年8月13日,全球已有142个国家和地区签署该议定书,其中包括30个工业化国家,批准国家的人口数量占全世界总人口的80%。2007年12月,澳大利亚签署《京都议定书》,至此世界主要工业发达国家中只有美国没有签署《京都议定书》。 联合国确认《京都议定书》适用于澳门特区 澳大利亚承诺2050年前温室气体减排60%截至2004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了3.3%,但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美国的排放量比1990年上升了15.8%。2001年,美国总统布什刚开始第一任期就宣布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理由是议定书对美国经济发展带来过重负担。2007年3月,欧盟各成员国领导人一致同意,单方面承诺到2020年将欧盟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至少减少20%。 英国公布确定二氧化碳减排目标法案草案2012年之后如何进一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即所谓“后京都”问题是在内罗毕举行的《京都议定书》第2次缔约方会议上的主要议题。2007年12月15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产生了“巴厘岛路线图”,“路线图”为2009年前应对气候变化谈判的关键议题确立了明确议程。《京都议定书》建立了旨在减排温室气体的三个灵活合作机制——国际排放贸易机制、联合履行机制和清洁发展机制。以清洁发展机制为例,它允许工业化国家的投资者从其在发展中国家实施的并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减排项目中获取“经证明的减少排放量”。 我国成为实现《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减排量最多国家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这是人类历史上首次以法规的形式限制温室气体排放。为了促进各国完成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议定书允许采取以下四种减排方式:一、两个发达国家之间可以进行排放额度买卖的“排放权交易”,即难以完成削减任务的国家,可以花钱从超额完成任务的国家买进超出的额度。二、以“净排放量”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即从本国实际排放量中扣除森林所吸收的二氧化碳的数量。三、可以采用绿色开发机制,促使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减排温室气体。四、可以采用“集团方式”,即欧盟内部的许多国家可视为一个整体,采取有的国家削减、有的国家增加的方法,在总体上完成减排任务。其实,联合国能做什么?只是个空壳而已,这次气候会议个个国家炒的很激烈主要实在承担的义务上争执不下,西方工业的发达实在一个标志的事件,蒸汽机的发明带动和开始了工业革命使得各国的工业迅速的发展但是工业间接的造成了,温室气体的排放,知道近20世纪开始科学家逐渐的发现温室气体对与气候的影响,这才使得各国人民意识到生存的地球被自己制造出了潜在的危机,人们开始谈判了,但是这个气候的影响最先危害道的是岛国,别的国家自然在没有影响到自己的时候不愿去管别的国家,西方用100多年创造出来的发达却对100多年造成的排放不负责任是不可原谅的,他们要对全人类负责,他们要对地球负责,联合国只是一个着急开会的,真正的结果还要世界上这些大国的谈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