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经济发展相关的法律,从类别上可以分为气候变化法、( )、( )

bdqnwqk11个月前问题20

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在低碳经济法制建构方面已经具有相关的经验。如欧盟2006年3月发布的《欧洲能源战略绿皮书》;英国2003年的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以及2007年6月出台的《气候变化法案》;德国1986年修改1972年《废弃物处理法》而出台的《废弃物限制及废弃物处理法》,2002年出台了《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2004年出台的《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美国2005年出台的《2005年国家能源政策法》以及2007年7月美国参议员提出了《低碳经济法案》;日本是低碳经济立法最为完善的国家,不但专门制定了《环境基本法》,还于2000年颁布了《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和《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并根据各种产品的性质,分门别类建立了《绿色采购法》、《食品回收法》、《家用电器回收法》,等等。因此我国要发展低碳经济,建立一个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法律体系和市场环境是必不可少的。我国在有关低碳经济的开发利用领域已经制定了《水土保持法》(1991年)、《电力法》(1995年)、《煤炭法》(1996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6年)、《节约能源法》(1998年)、《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2004年)、《可再生能源法》(2005年)、《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等法律因而亟需制定一部完全意义上的《低碳经济法》,并且抓紧制定《可再生能源法》与《节约能源法》配套规范性文件,要适时开展一些环境和资源领域法律的修改工作,比如《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煤炭法》、《电力法》等,并通过采取行动落实这些法律,支持企业走发展低碳经济的道路。因此 剩下应该2个(环境保护法)《可再生能源法》或《节约能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