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常用基本知识
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第一条:
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第二条:
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第三条:
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私自未经允许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四条:
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五条:
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
第六条:
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注意消防安全。
第七条:
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第八条:
每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安全计划,绘制逃生疏散路线图,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第九条:
室内装修装饰不应采用易燃材料。
第十条:
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第十一条:
正确使用、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阀门、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第十二条:
教育儿童不玩火,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第十三条:
不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第十四条:
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乱扔烟头。
第十五条:
学校和单位定期组织逃生疏散演练。
第十六条:
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记住疏散方向。
第十七条:
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第十八条:
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
第十九条:
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第二十条:
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毛巾、衣物等堵塞门缝,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一、基本知识 1、燃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有可燃物、有助燃物、有着火源。 2、常见的火源有:明火、高温物体、火星、电火花、强光等。 3、生活中的因素引起的火灾主要包括:用火不慎、用电不慎、用油、用气不慎、吸烟不慎、玩火、燃放烟花爆竹等。 4、家庭易燃物品有:木制家具、被褥窗帘、衣物、沙发、书籍、煤气罐等。 二、学校及公共场所防火 1、禁止携带烟花爆竹和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2、实验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专门库房存放,随用随领,不要在现场存放。 3、注意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用完后要切断电源。 4、不带火种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洒精等)去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山林防火 1、教师和家长带孩子外出野游、打猎、放牧、采药时不要带火种进山,更不准在山林地区吸烟。 2、学校组织学生到山林地区旅游时,严禁组织野炊、篝火晚会等活动。 四、家庭防火 1、安全使用炉火 (1)烟囱要远离电线、顶棚、木墙壁和木门、木窗等,至少相隔0.2米以上。 (2)炉体周围应有防护或离开可燃物0.5米以上。 (3)清除炉灰、炉渣时不要乱倒,不可接触可燃物,最好要有固定的安全地方。 (4)生火时千万不要用汽油、柴油和洒精等引火。 2、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 (1)液化石油气灶具不能放在卧室、办公室、阳台或仓库、礼堂等公共场所内,以防漏气失火。 (2)正确掌握开关的使用方法,用毕切记关阀门、开关,阀门坏了要及时更换。 (3)使用液化气时,要有人看管,不可远离,随时注意调节火头的大小,防止汤水外溢浇灭焰,引起跑气。 (4)液化气罐要直立摆放,不能倒放,更不能用火烤。 (5)如发现有气漏出,应立即采取措施:打开门窗,用扇子煽,以便通风换气,然后查找漏气部位。 五、灭火基本知识 1、隔离法:这是一种消除可燃物的方法。 2、窒息法:关闭门窗,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减少空气中氧气的含量,使火源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 3、冷却法:用水或其他灭火剂喷射到燃烧物上,将燃烧物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迫使物质燃烧停止;或将水和灭火剂喷洒到火源附近的可燃物上,降低可燃物温度,避免火情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