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通俗小说?有什么特点和技巧?
通俗小说是相对与严肃文学而言的命名,最简单地说,凡是有明显的坏人,大都是通俗文学;凡是找不到一个明确的坏人,可能是严肃文学。当然有特例,比如《奥赛罗》[插图]就是一部有坏人的、经典的严肃作品。但大部分情况下,这个文学阅读的简单规律是靠谱的。
新文学登上文坛以后,将清末民初的作家作品称之为“鸳鸯蝴蝶派”,后来统称为“通俗文学”,他们作为明确的通俗小说起始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道德倾向明显
只要简单翻一翻“鸳鸯蝴蝶派”的小说就会发现,做坏事的人一定是道德败坏者,做好事的人则一定在道德上也是一个君子。所以说,“鸳鸯蝴蝶派”小说也可以称之为道德小说。
二、市场化的职业作家
他们写小说的目的不是为了启蒙众人的心智,而是靠卖稿子得稿费生存,文学创作一旦作为谋生得手段,其创作就必须服从于市场,不管这些作家心里是否甘心。比如,清末,“鸳鸯蝴蝶派”作家们对官场的腐败嬉笑怒骂;民初,“鸳鸯蝴蝶派”作家们反对袁世凯复辟;20世纪二三十年代,通俗小说作家们抨击社会乱象,嘲讽军阀政府。“鸳鸯蝴蝶派”作家们能够从各自的文化立场和做人的标准对主流意识形态进行批评,没有相对独立的经济空间根本不可能。
三、用新闻的手法写小说,美学上欠佳
比如,李涵秋在《广陵潮》中有一段话说得很明白,他说写小说的目的:“不过借着这通场人物,叫诸君仿佛将这书当一面镜子,没有紧要事的时候,走过去照一照,或者悔改得一二,大家齐心竭力,另造成一个世界,这才不负在下著书的微旨。”(第52回)也就是说,作者只是客观地描写生活,至于小说能产生什么样的社会效果,那就靠读者自己了。“镜子说”符合新闻写作的“客观性”原则,却有悖于小说创作的“典型性”原则。与“镜子说”相匹配的还有他们创作中的“新闻采访法”。清末民初的通俗小说作家十分关注社会生活,他们把社会生活当作创作的源泉。
这样的小说曾被“五四”新文学作家斥之为“黑幕小说”和“记账式小说”,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这些通俗小说作家对小说的美学原则认识不够。
综上所述,通俗小说在价值观、市场化导向和写作手法上都有其明显的特征。
参考书目《中国现代通俗小说思辨录》
作者:汤哲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