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章莹颖的凶手被判有罪,“陪审团制度”到底如何运作?
关于章莹颖案我不想做过多评论只觉得很惋惜,很惨!希望严惩凶手,严惩!更希望今后想去国外发展和留学的或想嫁国外的同胞们到此为止吧,因为我看到外国人就很反感,特别是日本人和美国人,看到就恶心并且从不关外国的一切!可恨!!
章莹颖案正式审理,嫌犯首自曝吃抗抑郁药,这会对审判结果有影响么?
嫌犯拿抑郁症作挡箭牌行不通
这次庭审的时候,嫌犯克里斯滕森“不经意间透露”自己正在服用抗抑郁症药物,意味着他有可能拿此当挡箭牌,来逃避法律的制裁。但劉龍珠律師認為:這條路行不通!
首先,他需要证明自己有精神病史,现在吃药不管用,他一定要拿出他的病历,和精神病医生的证人证词。
其次,他要证明他從事犯罪行为的時候,是在精神病发作期间犯下罪行。此前嫌犯多次上网搜索绑架类的信息,后面又提到“完美受害人”,可以间接证明他是有预谋作案,而不是在精神病或抑鬱症发作期间作案。
第三,以精神病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辩护,理论上是存在的,但实际辩护起来很难。在美國司法史上,刑事案件中以精神病為理由讓嫌犯逃脫刑罰的案例,不超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