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的文学思想
汉朝的文学思想主要以儒家思想为主。
两汉时期文化科学异常活跃,对外交流意义重大。汉朝进一步奠定了汉民族的民族文化,西汉所尊崇的儒家文化成为当时和日后的中原王朝以及东亚地区的社会主流文化。
汉武帝废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学成为中国几千年的统治思想,并且最早开始在京师长安设太学,并且开始儒学中的经学,东汉光武帝时期太学生一度多达三万。
汉代在立国时用无为而治之法,文景时期,又用道家黄老思想为主 ,并辅以儒家和法家思想为法制指导思想,不仅强调无为,还注重礼与德的作用,既承认法律的重要性,又坚持约法省简,务在安民 。
而从汉武帝之后,统治者又确立儒家思想成为了正统思想,并辅之以法家思想为法制指导思想,其中心是“德主刑辅”,即先用德礼教化,教化无效再施之以刑罚。这种刚柔相济的治国之道,成为汉武大帝以后汉王朝法制的指导思想。
武帝乃行董仲舒之议,罢黜百家,表章六经,儒学遂取得独尊地位。于是,五经博士弟子以及用儒生,行夏时即于此时开始。博士儒学参与实际政治,已非文景时具官待闲。
在史学方面,司马迁的《史记》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也是二十四史中的第一部,为以后两千年正史的编纂提供规范。
汉政府设立乐府,搜集民间诗歌,即为乐府诗,后世的《乐府诗集》《古诗十九首》《玉台新咏》中便搜集了不少汉代乐府诗,长篇叙事诗《孔雀东南飞》也是写成于汉代末年。赋是一种新的文学体裁,司马相如的《子虚赋》、《上林赋》,张衡的《二京赋》等均为千古传颂的文学名篇。
扩展资料:
这一思想对后世历代王朝的立法影响很大。汉宣帝曾有名言:“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 ”便是这种思想的精辟阐述。
由于秦始皇焚书坑儒所毁坏的很多文献书籍 ,通过汉代学者的不懈努力和发掘记录得以重现,包括五经当中的古文尚书,也是这时候发掘整理出来的。汉武大帝采纳董仲舒、公孙弘等的意见“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经学成为学术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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