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辛丑条约是中国历史上最不平等的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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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中国主权丧失最多、对国家安全危害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胁迫中国的列强之多、赔款数量之巨、中国战略要地丧失之彻底,前所未有,标志着中国维护国家安全的自主权完全丧失,中华民族陷入至暗时刻。条约规定,“大清国国家允定各使馆境界以为专与住用之处。并独由使馆管理。中国民人,概不准在界内居住。”东交民巷的各国驻华公使,由此在“国中之国”中发号施令,颐指气使。美欧学者共同编写的《剑桥中国晚清史》亦承认:驻北京的外国公使们组成了一个有力的外交使团,其作用超过了清政府而成为太上政府。《辛丑条约》签订的过程中,中方代表毫无谈判的余地,慈禧等竟讨好说,“念列邦之见谅,疾愚暴之无知,事后追思,惭愤交集”,无耻地要求签约代表“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清政府沦为列强统治中国的工具——“洋人的朝廷”。

清政府的统治崩溃以后,《辛丑条约》被其后的北洋政府、国民政府接受下来,在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等根本问题上,依旧仰人鼻息,受制于人。甚至到抗日战争发生时,当时的中国政府仍在向日本支付赔款;而列强同时照会中日两国,要求“尊重”其在华“条约利益”。中华民族的肌体上,千百个伤口汩汩流血,整个国家和民族奄奄一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