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际秩序的基础是什么?
(一)维护和平、反对武力。国家间的争端,应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不应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应彻底摒弃冷战思维和形形色色的霸权主义。 (二)相互尊重、主权平等。国家不分大小、贫富、强弱,都是国际社会平等的一员,都有参与世界事务的权利。 (三)自主选择、求同存异。各国有权根据本国的国情,独立自主地选择自己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各国历史背景、文化传统、社会制度、价值观念的差异,不应成为发展正常国家关系的障碍,而应成为加强相互交流与合作的动力。 (四)互利合作、共同发展。各国只有携手合作,平等互利,才能促进共同发展。生态环境恶化、贫困加剧、毒品走私、有组织犯罪猖獗等全球性问题的解决,也有赖於国际社会的相互配合与密切协作。